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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历史是昨天的新闻,今天的新闻是明天的历史。历史与新闻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笔者是个记者,学的是历史专业。十多年的记者生涯,让笔者对许多历史事实进行了特殊的新闻价值再认识,用历史的眼光发现挖掘出了不少好新闻。
可在过去,笔者一直对自己的专业不满意,觉得自己的专业没有用武之地。一直到了1998年4月的某一天,笔者拿着一塑料袋荣誉证书和剪报本,辞去了宛城区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的职务,找到了时任大河报总编辑王继兴时,才渐渐地不再为自己学的历史专业而不是新闻专业而犯愁。当时的王总编看了我的材料之后问道:“你是学什么专业的?”笔者迟疑了一下答道:“历史!”“历史专业好啊!文史不分家嘛!”王继兴高兴地拍着笔者的肩膀说:“你到河南日报人事处办手续吧!”就这样,笔者在没有经过任何考试的情况下,破格进入了大河报。
那个时候,笔者还没有完全理解王总编的心思,也没有完全读懂培根之“读史使人明理”的道理。直到今天,才渐渐明白,历史专业对一个记者是何等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我这些年吃的都是“历史”饭,沾的“历史”光,干的“历史”活。
到大河报任记者已经11年了,11年的“大河”激流中,记者生涯成为笔者生命中无法抹去的一笔浓厚的色彩。作为一名驻地记者,笔者能够比省会记者、热线记者看到更多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
笔者曾见证过救助贫困大学生、救助“狮面人”、囚犯哥哥捐肾救弟等一个又一个爱心如潮水般的汹涌;曾披露过社会的黑暗和丑恶。2008年“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笔者曾毅然决然地走进灾区,并被共青团河南省委评为“抗震救灾先进青年”。
11年的时光不长也不短,但却足够令笔者成长,也让笔者渐渐地感受到自己工作的价值与职责。笔者想,当我们选择新闻记者这一职业时,将记录的新闻留入历史,已经成为我们无法推卸的责任。这种责任有时候也是一种能力,它意味着新闻记者需要拥有广博的知识,敏锐的触角,需要记者有“新闻嗅觉”,长一个“新闻鼻”。新闻敏感是新闻工作者发现新闻的一种能力,也是衡量新闻工作者是否优秀的重要标志。它是新闻工作者对社会现象的观察能力,对事物发展变化的反应能力,对新闻线索的识别能力,以及对新闻事实的分析能力的综合表现。
作为一名记者,如何具备新闻敏感?笔者的体会是:除了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要认真深入生活,仔细观察生活;要认真思索,要反复练习,不断实践;除了要有高度的政治热情等因素外,还必须用历史分析现代。如用历史的眼光看待改革开放,用历史唯物主义分析现代的以人为本的重要意义。
1999年本报刊登笔者的一篇报道至今记忆犹新。
淅川县冶金材料厂厂长赵玉典1989年投资建厂时受当时环境所限,挂靠到淅川县荆紫关镇企业办名下,成了一家“假集体”企业。10年后的一天,当他想摘掉戴在企业头上的这顶“红帽子”时,淅川县荆紫关镇政府却以该企业为镇办集体企业为由予以拒绝。为夺回企业的财产权,无奈之下,赵将荆紫关镇政府推上了法庭。
得到这一线索,笔者很快了解到了企业戴红帽的历史背景,主要是赵玉典怕政策变化,割资本主义尾巴。而10年之后,中国已经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力提倡各类所有制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平等竞争。同时,还了解到了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摘掉“红帽子”有利于明晰企业产权、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999年9月14日下午,笔者一挥而就,并将稿件传到了报社,第二天,《大河报》以《【引】十年前,为戴“红帽子”甘心挂靠;十年后,为脱“红帽子”对簿公堂【主】这起“帽子官司”发人深思》刊登在当日的头版头题位置。
文章刊登之后,在全省全国影响很大,不仅赵玉典很快摘掉了“红帽子”,此报道还引起了“多米诺骨牌效应”。不久,一大批“假集体”纷纷摘掉了“红帽子”,还原了本来面目。
笔者报道的这起“帽子官司”,可以说是记者用历史看待现代的新闻事件,从中国所有制企业的发展变革中,可谓一条极具借鉴意义的“大新闻”。而这些“大新闻”,正是笔者所要记录的。今天,笔者所报道的“帽子官司”,也已经成了历史。
作为记者不仅要关注那些能影响历史的大事件,还要见微知著,从平凡中看出不平凡,从寻常中看出不寻常。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情况:有些小事往往不为人注意,但只要你经过一番细心观察,把它同周围的客观事实联系起来,往往就会发现隐藏在小事之后的重大内容,揭示其深刻的社会意义。
“一滴水映射太阳”的新闻案例可谓举不胜举。值得一提的是,最近发生在笔者身边的一条小线索,经过分析研究,最后却变成了一条“大鱼”。
南阳邓州市一男子在钓鱼挥竿时,鱼钩不慎挂住鱼塘上空的高压线,导致全身大面积特重度烧伤,治疗费花去近10万元。当他拿着药费单去医保中心报销时,却被告知属于“意外伤害”,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得知这一线索后,记者并没有简单地停留在钓鱼被烧伤这一意外事件上,相反却对南阳及全省、全国的医保、“新农合”对城市职工、居民及农民“意外保险”是否进行报销进行了深入挖掘。还特别采访到了外地已经有了“意外伤害”报销先例和洛阳一政协委员呼吁“意外伤害”必须报销的观点。
2009年12月17日,《大河报》以《【主】鱼钩挂电线电翻钓鱼者【副】钓鱼者全身大面积特重度烧伤,医保部门以“意外伤害”为由拒绝报销近10万元治疗费》为题进行了报道。报道发出之后,产生了很大影响,并为政府部门是否取消“意外伤害不报销”政策,提供了决策参考。
今天的新闻就是明天的历史,今天的记者,是历史的记录者和诠释者。在以后的新闻工作中,笔者将继续以顽强拼搏的工作热情和坚韧不拔的职业精神,做一名优秀的新闻记者,记录现实、记录历史。
(作者为《大河报》首席记者)
编校:郑艳
可在过去,笔者一直对自己的专业不满意,觉得自己的专业没有用武之地。一直到了1998年4月的某一天,笔者拿着一塑料袋荣誉证书和剪报本,辞去了宛城区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的职务,找到了时任大河报总编辑王继兴时,才渐渐地不再为自己学的历史专业而不是新闻专业而犯愁。当时的王总编看了我的材料之后问道:“你是学什么专业的?”笔者迟疑了一下答道:“历史!”“历史专业好啊!文史不分家嘛!”王继兴高兴地拍着笔者的肩膀说:“你到河南日报人事处办手续吧!”就这样,笔者在没有经过任何考试的情况下,破格进入了大河报。
那个时候,笔者还没有完全理解王总编的心思,也没有完全读懂培根之“读史使人明理”的道理。直到今天,才渐渐明白,历史专业对一个记者是何等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我这些年吃的都是“历史”饭,沾的“历史”光,干的“历史”活。
到大河报任记者已经11年了,11年的“大河”激流中,记者生涯成为笔者生命中无法抹去的一笔浓厚的色彩。作为一名驻地记者,笔者能够比省会记者、热线记者看到更多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
笔者曾见证过救助贫困大学生、救助“狮面人”、囚犯哥哥捐肾救弟等一个又一个爱心如潮水般的汹涌;曾披露过社会的黑暗和丑恶。2008年“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笔者曾毅然决然地走进灾区,并被共青团河南省委评为“抗震救灾先进青年”。
11年的时光不长也不短,但却足够令笔者成长,也让笔者渐渐地感受到自己工作的价值与职责。笔者想,当我们选择新闻记者这一职业时,将记录的新闻留入历史,已经成为我们无法推卸的责任。这种责任有时候也是一种能力,它意味着新闻记者需要拥有广博的知识,敏锐的触角,需要记者有“新闻嗅觉”,长一个“新闻鼻”。新闻敏感是新闻工作者发现新闻的一种能力,也是衡量新闻工作者是否优秀的重要标志。它是新闻工作者对社会现象的观察能力,对事物发展变化的反应能力,对新闻线索的识别能力,以及对新闻事实的分析能力的综合表现。
作为一名记者,如何具备新闻敏感?笔者的体会是:除了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要认真深入生活,仔细观察生活;要认真思索,要反复练习,不断实践;除了要有高度的政治热情等因素外,还必须用历史分析现代。如用历史的眼光看待改革开放,用历史唯物主义分析现代的以人为本的重要意义。
1999年本报刊登笔者的一篇报道至今记忆犹新。
淅川县冶金材料厂厂长赵玉典1989年投资建厂时受当时环境所限,挂靠到淅川县荆紫关镇企业办名下,成了一家“假集体”企业。10年后的一天,当他想摘掉戴在企业头上的这顶“红帽子”时,淅川县荆紫关镇政府却以该企业为镇办集体企业为由予以拒绝。为夺回企业的财产权,无奈之下,赵将荆紫关镇政府推上了法庭。
得到这一线索,笔者很快了解到了企业戴红帽的历史背景,主要是赵玉典怕政策变化,割资本主义尾巴。而10年之后,中国已经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力提倡各类所有制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平等竞争。同时,还了解到了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摘掉“红帽子”有利于明晰企业产权、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999年9月14日下午,笔者一挥而就,并将稿件传到了报社,第二天,《大河报》以《【引】十年前,为戴“红帽子”甘心挂靠;十年后,为脱“红帽子”对簿公堂【主】这起“帽子官司”发人深思》刊登在当日的头版头题位置。
文章刊登之后,在全省全国影响很大,不仅赵玉典很快摘掉了“红帽子”,此报道还引起了“多米诺骨牌效应”。不久,一大批“假集体”纷纷摘掉了“红帽子”,还原了本来面目。
笔者报道的这起“帽子官司”,可以说是记者用历史看待现代的新闻事件,从中国所有制企业的发展变革中,可谓一条极具借鉴意义的“大新闻”。而这些“大新闻”,正是笔者所要记录的。今天,笔者所报道的“帽子官司”,也已经成了历史。
作为记者不仅要关注那些能影响历史的大事件,还要见微知著,从平凡中看出不平凡,从寻常中看出不寻常。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情况:有些小事往往不为人注意,但只要你经过一番细心观察,把它同周围的客观事实联系起来,往往就会发现隐藏在小事之后的重大内容,揭示其深刻的社会意义。
“一滴水映射太阳”的新闻案例可谓举不胜举。值得一提的是,最近发生在笔者身边的一条小线索,经过分析研究,最后却变成了一条“大鱼”。
南阳邓州市一男子在钓鱼挥竿时,鱼钩不慎挂住鱼塘上空的高压线,导致全身大面积特重度烧伤,治疗费花去近10万元。当他拿着药费单去医保中心报销时,却被告知属于“意外伤害”,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得知这一线索后,记者并没有简单地停留在钓鱼被烧伤这一意外事件上,相反却对南阳及全省、全国的医保、“新农合”对城市职工、居民及农民“意外保险”是否进行报销进行了深入挖掘。还特别采访到了外地已经有了“意外伤害”报销先例和洛阳一政协委员呼吁“意外伤害”必须报销的观点。
2009年12月17日,《大河报》以《【主】鱼钩挂电线电翻钓鱼者【副】钓鱼者全身大面积特重度烧伤,医保部门以“意外伤害”为由拒绝报销近10万元治疗费》为题进行了报道。报道发出之后,产生了很大影响,并为政府部门是否取消“意外伤害不报销”政策,提供了决策参考。
今天的新闻就是明天的历史,今天的记者,是历史的记录者和诠释者。在以后的新闻工作中,笔者将继续以顽强拼搏的工作热情和坚韧不拔的职业精神,做一名优秀的新闻记者,记录现实、记录历史。
(作者为《大河报》首席记者)
编校: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