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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分为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等子行业,在每一子行业中都有相应的金融主体起主导作用,各类金融主体的业务能否相互交融受某一法律原则所控制.世界上有两种相互对立的法律原则控制金融业的业务格局,即分业经营原则和混业经营原则.我国目前实行分业经营原则,但分业经营原则属于经济法性质的基本原则,其制度内涵随经济条件和法律条件的变化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