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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教授去世后,留下遗嘱将名下价值千万的遗产悉数赠与娇妻。分文未得的子女对于遗嘱的真假性提出了质疑,16年后再次将继母告上法庭,要求剥夺继母的继承权。日前,这桩由旷世婚恋引起的离奇遗产纠纷案暂告停息。
86岁教授娶23岁保姆
1987年,我国知名的内分泌研究专家匡安昆教授已是85岁,老伴儿去世多年。匡安昆的大儿子宇宏在加拿大定居。匡安昆就和小儿子一家住在上海永福路一幢花园洋房里。
1987年4月,儿子儿媳看到父亲一直把精力投放在医学研究和教学上,决定找个小保姆,照顾老人的生活。于是,22岁的绍兴姑娘朱剑颖来到匡安昆老人家。朱剑颖人很勤快,对匡安昆照顾得妥帖。虽然自己文化程度不高,但是勤奋好学,总是缠着老教授学习医理。有人愿意学习,老教授当然愿意教。这样朝夕相处,两个人逐渐分不开了。
1988年10月,匡安昆突然跟儿子和儿媳妇提出,他想跟朱剑颖结婚。听到匡安昆的话,儿子和儿媳妇感觉天都塌下来了。匡安昆和小儿子在一起生活了50多年,感情特别深厚。儿子儿媳多次劝说父亲,匡安昆认为儿子儿媳不同意是因为对朱剑颖有看法,1988年教授与小保姆在家人一片反对声中,前往徐汇区婚姻登记处领取了结婚证。
去世后赠妻1000万元遗产
1988年12月,23岁的朱剑颖与86岁的匡安昆教授结婚后,她的户口就迁入了上海,同时在匡安昆的帮助下在中医学院电大接受系统学习。完成了电大课程的朱剑颖成为上海市一家中医院肛肠科的医生。由于“忘年恋”的影响,小儿子一家与继母朱剑颖的关系格格不入。几个月后,小儿子一家就搬出了永福路洋房。
父子双方最终决定卖房分家。1991年4月,永福路洋房以59万美元卖出,其款项两个儿子各得10万美元,匡教授得其余部分。他遂和新妻子另购了位于华山路的花园洋房,但之后因为要将洋房改建,匡教授和朱剑颖便租了襄阳路的老公房作为过渡。
1992年8月2日凌晨,90高龄的匡安昆在卫生间意外跌倒,不幸去世。在匡安昆的追悼会上,他生前的代理律师宣读了一份遗嘱。遗嘱大致内容为:匡教授将其名下的动产、不动产悉数赠与妻子。一石激起千层浪,子女们无法相信父亲竟然什么都没留给自己。正是这份“悉数赠与”的遗嘱,意味着匡安昆名下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和钱款全部归妻子朱剑颖所有。
同年,匡安昆的两个儿子提起诉讼,要求继承母亲的遗产,徐汇法院认为遗产已经分割完毕故予以驳回。在该案上诉中,依俩原告的申请,中级法院对匡安昆遗嘱的签名委托鉴定部门作了鉴定,结论为匡安昆亲笔书写。
遗产官司本该偃旗息鼓
遗产官司均以子女们的完败告终,照理这场遗产纠纷本应该偃旗息鼓,那为何在匡教授过世16年后再起波澜?原来在2008年1月,当匡家兄弟发现华山路的房产已被继母过户到自己名下,这让兄弟俩再次萌发了打官司的念头,“她(朱剑颖)以遗赠的名义过户,严重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侵害了我们的法定继承权。”于是他们又一次将已嫁作他人妇的朱剑颖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匡家两个儿子与继母朱剑颖共同继承位于华山路的房屋、遗产现金,以及自1996年至2007年的房屋租金,初步估计涉案金额达1230万余元。
庭审中,双方围绕匡教授遗产究竟该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交换了证据,并提出质证意见。究竟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关键在于遗嘱的合法性。于是在审理中,原告律师突然提出朱剑颖有伪造遗嘱之嫌,并以匡安昆发病时没有得到及时救助为由指朱剑颖有虐待匡安昆的行为。因此当庭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剥夺朱剑颖的继承权,父亲所留下的遗产归两名原告继承。
朱剑颖则辩称,之前的诉讼曾对遗嘱进行过笔迹鉴定,在判决书上也可以明确看出他们看过原件,遗嘱的真实性没有可质疑的。朱剑颖还当庭拿出一张张与老教授婚后的合影。照片中老教授精神矍铄,两人在照片中很是亲密。朱剑颖表示,她给匡安昆教授的晚年生活带来了许多快乐,因此匡安昆愿意将全部财产赠与自己,这是合情合理的。而在财产的处置上,朱剑颖一直将洋房的租金以匡安昆的名义用于捐助失学儿童等慈善公益事业。每次她出面捐助,都自称匡安昆的亲属,而非妻子,且一直做到今天,而她自己则过着节俭的生活。
这个案子从2008年3月起重新审理后引起外界广泛关注。2008年8月16日,上海一中院审理认为,遗嘱已经做过鉴定,法院对遗嘱真实性予以确认。此外,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朱剑颖有虐待匡教授的行为,因此判定由她继承匡安昆的千万遗产。匡安昆两个儿子表示,他们始终没有放弃过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这不仅仅是为钱,更为了争口气,不想让人误会因为不孝,父亲才不愿意留一分钱给儿子和儿媳。
(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编:孙展)
86岁教授娶23岁保姆
1987年,我国知名的内分泌研究专家匡安昆教授已是85岁,老伴儿去世多年。匡安昆的大儿子宇宏在加拿大定居。匡安昆就和小儿子一家住在上海永福路一幢花园洋房里。
1987年4月,儿子儿媳看到父亲一直把精力投放在医学研究和教学上,决定找个小保姆,照顾老人的生活。于是,22岁的绍兴姑娘朱剑颖来到匡安昆老人家。朱剑颖人很勤快,对匡安昆照顾得妥帖。虽然自己文化程度不高,但是勤奋好学,总是缠着老教授学习医理。有人愿意学习,老教授当然愿意教。这样朝夕相处,两个人逐渐分不开了。
1988年10月,匡安昆突然跟儿子和儿媳妇提出,他想跟朱剑颖结婚。听到匡安昆的话,儿子和儿媳妇感觉天都塌下来了。匡安昆和小儿子在一起生活了50多年,感情特别深厚。儿子儿媳多次劝说父亲,匡安昆认为儿子儿媳不同意是因为对朱剑颖有看法,1988年教授与小保姆在家人一片反对声中,前往徐汇区婚姻登记处领取了结婚证。
去世后赠妻1000万元遗产
1988年12月,23岁的朱剑颖与86岁的匡安昆教授结婚后,她的户口就迁入了上海,同时在匡安昆的帮助下在中医学院电大接受系统学习。完成了电大课程的朱剑颖成为上海市一家中医院肛肠科的医生。由于“忘年恋”的影响,小儿子一家与继母朱剑颖的关系格格不入。几个月后,小儿子一家就搬出了永福路洋房。
父子双方最终决定卖房分家。1991年4月,永福路洋房以59万美元卖出,其款项两个儿子各得10万美元,匡教授得其余部分。他遂和新妻子另购了位于华山路的花园洋房,但之后因为要将洋房改建,匡教授和朱剑颖便租了襄阳路的老公房作为过渡。
1992年8月2日凌晨,90高龄的匡安昆在卫生间意外跌倒,不幸去世。在匡安昆的追悼会上,他生前的代理律师宣读了一份遗嘱。遗嘱大致内容为:匡教授将其名下的动产、不动产悉数赠与妻子。一石激起千层浪,子女们无法相信父亲竟然什么都没留给自己。正是这份“悉数赠与”的遗嘱,意味着匡安昆名下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和钱款全部归妻子朱剑颖所有。
同年,匡安昆的两个儿子提起诉讼,要求继承母亲的遗产,徐汇法院认为遗产已经分割完毕故予以驳回。在该案上诉中,依俩原告的申请,中级法院对匡安昆遗嘱的签名委托鉴定部门作了鉴定,结论为匡安昆亲笔书写。
遗产官司本该偃旗息鼓
遗产官司均以子女们的完败告终,照理这场遗产纠纷本应该偃旗息鼓,那为何在匡教授过世16年后再起波澜?原来在2008年1月,当匡家兄弟发现华山路的房产已被继母过户到自己名下,这让兄弟俩再次萌发了打官司的念头,“她(朱剑颖)以遗赠的名义过户,严重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侵害了我们的法定继承权。”于是他们又一次将已嫁作他人妇的朱剑颖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匡家两个儿子与继母朱剑颖共同继承位于华山路的房屋、遗产现金,以及自1996年至2007年的房屋租金,初步估计涉案金额达1230万余元。
庭审中,双方围绕匡教授遗产究竟该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交换了证据,并提出质证意见。究竟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关键在于遗嘱的合法性。于是在审理中,原告律师突然提出朱剑颖有伪造遗嘱之嫌,并以匡安昆发病时没有得到及时救助为由指朱剑颖有虐待匡安昆的行为。因此当庭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剥夺朱剑颖的继承权,父亲所留下的遗产归两名原告继承。
朱剑颖则辩称,之前的诉讼曾对遗嘱进行过笔迹鉴定,在判决书上也可以明确看出他们看过原件,遗嘱的真实性没有可质疑的。朱剑颖还当庭拿出一张张与老教授婚后的合影。照片中老教授精神矍铄,两人在照片中很是亲密。朱剑颖表示,她给匡安昆教授的晚年生活带来了许多快乐,因此匡安昆愿意将全部财产赠与自己,这是合情合理的。而在财产的处置上,朱剑颖一直将洋房的租金以匡安昆的名义用于捐助失学儿童等慈善公益事业。每次她出面捐助,都自称匡安昆的亲属,而非妻子,且一直做到今天,而她自己则过着节俭的生活。
这个案子从2008年3月起重新审理后引起外界广泛关注。2008年8月16日,上海一中院审理认为,遗嘱已经做过鉴定,法院对遗嘱真实性予以确认。此外,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朱剑颖有虐待匡教授的行为,因此判定由她继承匡安昆的千万遗产。匡安昆两个儿子表示,他们始终没有放弃过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这不仅仅是为钱,更为了争口气,不想让人误会因为不孝,父亲才不愿意留一分钱给儿子和儿媳。
(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编:孙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