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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0.11.032
临床资料
2008年1月~2009年12月收治抗结核药物所致肝功能损伤及皮疹患者53例,男37例,女16例;年龄14~65岁,平均32.7岁。其中皮疹20例,肝功能异常33例。结核病初治43例,复治10例。肺结核21例,肺外结核12例。既往有药物过敏史者1例,甲型肝炎3例,乙型肝炎4例,肝硬化1例。
抗结核药物:含H、R或Z的四联或五联药物,疗程6~18个月。其中2HRZS/7HR 26例,2HRES/7HR 9例,2HRZE/7HR 8例,2HLZETH/16HLZE 6例,2PaZOL/16PaZO 4例。(H指异烟肼,R指利福平,Z指吡嗪酰胺,E指乙胺丁醇,S指链霉素,L指利福喷丁,TH指丙胺异烟胺,Pa指力克肺疾,O指左氧氟沙星)。
肝功能异常及皮肤损害情况:皮疹20例,肝功异常33例。皮疹同时伴有肝功能异常1例。
临床表现
结核病常见症状:咳嗽、咳痰、发热、乏力等。
肝功能异常表现:主要表现为右上腹部不适、纳差、腹胀、恶心、呕吐、皮肤瘙痒。所有病例抗结核治疗前肝功能均正常。肝功能异常出现在化疗后第1周内6例(18.1%),1周~1个月内13例(39.4%),1~2个月10例(30.3%),2个月以上4例(12.1%)。肝功能异常表现主要为ALT升高,其次是AST及TBIL升高,ALB下降。肝功能异常者中停药8例,保肝治疗,待肝功恢复后更改抗结核治疗方案,病情未恶化。25例ALT<80U/L,在保肝下继续原方案用药,完成疗程。1例因肝肾功能衰竭而死亡。治疗前乙肝五项检查HBsAg阳性3例,HBsAg及HBcAb阳性1 例。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1例。
皮肤损害表现:皮疹出现时发热加重,皮肤瘙痒。20例药疹中,皮疹发生时间在抗结核治疗2小时~7天12例,第8~14天6例,15天~3个月2例。局部斑丘疹12例。全身性皮疹7例,其中剥脱性皮炎1例。
讨论
因抗结核药所致肝损害发生机制相当复杂,同一种药可通过不同机制诱导肝损害,不同的药又可通过同一机制诱导肝损害。结核病的化疗过程中,大多数药物对肝脏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害,文献报道,抗结核药物致肝损害发生率为10%~30%,含HR方案高达23%~46.3%,尤其是强化治疗阶段。当发生药物性肝损害时,多数学者主张停药,但也有学者建议可暂不停药,每2周评价1次肝功能,如肝功能无恶化,继续原有治疗;如有恶化,则停药。量效关系不密切型肝损害80%以上发生于用药1~7周内。过敏反应可在治疗过程中消失。随着用药时间的延长,肝内可诱导产生足够微粒体酶对药物进行代谢解毒。本组33例肝功能异常者中,18.1%发生在用药1周内,57.5%发生在用药后1个月内,87.8%发生在用药后2个月内,与相关文献报道一致[1]。20例药疹中,局部散在斑丘疹12例(60.0%),全身性皮疹7例(38.5%),其中剥脱性皮炎3例,死亡1例。死亡原因为继发感染和肝肾功能衰竭。出现皮疹的药物依次为SM、RFP、EMB、PZA、1321等。最早发生皮疹为用药后2小时,最长为3个月,89.7%的皮疹发生在用药2周内,与文献报道基本一致。出现药疹及时停药、抗过敏治疗,皮疹消失时间为1~10天,平均为3.5天。预防药疹的发生,必须做到发现药疹立即停用有关药物,在不清楚是哪种药物引起的过敏时,则需停用所有药物,积极抗过敏治疗,短时间内应用足量激素,适时减量并防止结核病播散、多脏器衰竭及继发感染的发生。
参考文献
1王华钧,沈琦.抗结核药物致肝损害401例.医药导报,2005,24(8):749-750.
临床资料
2008年1月~2009年12月收治抗结核药物所致肝功能损伤及皮疹患者53例,男37例,女16例;年龄14~65岁,平均32.7岁。其中皮疹20例,肝功能异常33例。结核病初治43例,复治10例。肺结核21例,肺外结核12例。既往有药物过敏史者1例,甲型肝炎3例,乙型肝炎4例,肝硬化1例。
抗结核药物:含H、R或Z的四联或五联药物,疗程6~18个月。其中2HRZS/7HR 26例,2HRES/7HR 9例,2HRZE/7HR 8例,2HLZETH/16HLZE 6例,2PaZOL/16PaZO 4例。(H指异烟肼,R指利福平,Z指吡嗪酰胺,E指乙胺丁醇,S指链霉素,L指利福喷丁,TH指丙胺异烟胺,Pa指力克肺疾,O指左氧氟沙星)。
肝功能异常及皮肤损害情况:皮疹20例,肝功异常33例。皮疹同时伴有肝功能异常1例。
临床表现
结核病常见症状:咳嗽、咳痰、发热、乏力等。
肝功能异常表现:主要表现为右上腹部不适、纳差、腹胀、恶心、呕吐、皮肤瘙痒。所有病例抗结核治疗前肝功能均正常。肝功能异常出现在化疗后第1周内6例(18.1%),1周~1个月内13例(39.4%),1~2个月10例(30.3%),2个月以上4例(12.1%)。肝功能异常表现主要为ALT升高,其次是AST及TBIL升高,ALB下降。肝功能异常者中停药8例,保肝治疗,待肝功恢复后更改抗结核治疗方案,病情未恶化。25例ALT<80U/L,在保肝下继续原方案用药,完成疗程。1例因肝肾功能衰竭而死亡。治疗前乙肝五项检查HBsAg阳性3例,HBsAg及HBcAb阳性1 例。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1例。
皮肤损害表现:皮疹出现时发热加重,皮肤瘙痒。20例药疹中,皮疹发生时间在抗结核治疗2小时~7天12例,第8~14天6例,15天~3个月2例。局部斑丘疹12例。全身性皮疹7例,其中剥脱性皮炎1例。
讨论
因抗结核药所致肝损害发生机制相当复杂,同一种药可通过不同机制诱导肝损害,不同的药又可通过同一机制诱导肝损害。结核病的化疗过程中,大多数药物对肝脏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害,文献报道,抗结核药物致肝损害发生率为10%~30%,含HR方案高达23%~46.3%,尤其是强化治疗阶段。当发生药物性肝损害时,多数学者主张停药,但也有学者建议可暂不停药,每2周评价1次肝功能,如肝功能无恶化,继续原有治疗;如有恶化,则停药。量效关系不密切型肝损害80%以上发生于用药1~7周内。过敏反应可在治疗过程中消失。随着用药时间的延长,肝内可诱导产生足够微粒体酶对药物进行代谢解毒。本组33例肝功能异常者中,18.1%发生在用药1周内,57.5%发生在用药后1个月内,87.8%发生在用药后2个月内,与相关文献报道一致[1]。20例药疹中,局部散在斑丘疹12例(60.0%),全身性皮疹7例(38.5%),其中剥脱性皮炎3例,死亡1例。死亡原因为继发感染和肝肾功能衰竭。出现皮疹的药物依次为SM、RFP、EMB、PZA、1321等。最早发生皮疹为用药后2小时,最长为3个月,89.7%的皮疹发生在用药2周内,与文献报道基本一致。出现药疹及时停药、抗过敏治疗,皮疹消失时间为1~10天,平均为3.5天。预防药疹的发生,必须做到发现药疹立即停用有关药物,在不清楚是哪种药物引起的过敏时,则需停用所有药物,积极抗过敏治疗,短时间内应用足量激素,适时减量并防止结核病播散、多脏器衰竭及继发感染的发生。
参考文献
1王华钧,沈琦.抗结核药物致肝损害401例.医药导报,2005,24(8):749-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