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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任何国家而言,金融监管设计的基本出发点只有一个:监管净效率的最大化,即在给定制度和技术约束下监管效果与监管成本差额的最大化.我们发现,俄罗斯的监管安排严格遵循了上述两条规则:第一,在监管上讲求规则,法律是第一位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第二,讲求规则和有效的危机处理是树立中央银行声誉的必要条件,在此条件下,监管当局机构层面的频繁变动就是不必要的.规则与声誉可以保证目标、机构与职能设置的一致性.同样,我们在对俄央行作一般分析的基础上,对阿穆尔州监管操作进行典型实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