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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众的普遍关注,电磁环境问题已从单纯的科学和医学问题,扩展为更大范围的社会问题。从高压线、变电站等极低频电力设施,到手机、无线基站等射频设施,再到日常生活中的汽车、节能灯及防辐射产品等,我们似乎身处一个“电磁辐射”无处不在的环境中,公众为之恐慌。近期关于“车内电磁辐射超变电站”“节能灯辐射超标”的说法又一次引发公众担忧。“电磁辐射”真的这么恐怖吗?实际上,“电磁辐射”一词本身就存在误读和误用。
电磁场天然存在
电磁场自然产生,所以在地球上一直存在。但是,在20世纪,由于电力需求、无线电通信技术的不断进步、工作方式和社会行为的改变等原因,使人造电磁场源的环境曝露不断增加。每一个人在家里或工作时都曝露在许多不同频率复杂混合的电场和磁场中。
人造电磁场潜在的健康影响自从18世纪后期以来已经成为科学界关心的主题,并且在最近的30年中受到特别的关注。电磁场可以广义地划分成静态、低频电场和磁场(常见的场源包括电力线路、家用电器、电脑)和高频或射频场(主要场源包括雷达、无线电和电视广播设备、移动电话及其基站、感应加热器和防盗装置)。
电流天然存在于人体中,并且是人体正常机能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所有的神经通过传输电脉冲来传递信号。大部分生物化学反应都涉及电作用。外部电磁场曝露对人体和细胞产生的影响主要取决于电磁场的频率、量值或强度。频率可简单描述为每秒钟震荡或循环的次数。在低频率下,电磁场只是经过人体;而在射频下,电磁场部分会被吸收,并且只渗入细胞组织很浅的地方。与处在电磁频谱图高频段的电离辐射不同,电磁场非常微弱,以致无法断开细胞中分子间的联系,因此不产生电离作用。
世界卫生组织实施的“国际电磁场计划”早在2006年已完成。结论中指出,公众通常遇到的极低频电场水平,不存在实际的健康问题。一些科学家报告了使用移动电话的较小影响,包括对大脑活动、反应时间、睡眠模式的改变。就这些被确定的影响来说,它们看起来都是在人体变化的正常限度内。长期影响的关联证据是弱的,没有根据武断地制定低曝露限值的政策。
针对高频段的电离辐射,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中心环境教育研究室主任田德祥介绍,在自然环境中,电离辐射普遍存在,大气、水、生物(包括人体)、岩石中都有放舯性核素。电离辐射会对人体血液和骨髓、消化道、生殖器官、肾、脏等组织或器官产生影响,但这是针对辐射量超出公众能接受的剂量而言。控制受照时间、增大与辐射源间的距离,增加屏蔽等防护措施下,电离辐射对人体是安全的。
第四军医大学的研究结果表明,微量的电离辐射可刺激免疫能力上升,致生癌率下降。田德祥强调,信息时代迅速增加的辐射量人类还没有适应,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要重视而不是恐惧。对高频作业职业人员、长期接触微波照射者、长时间使用电脑者,要重视其负面影响,与辐射源保持一定距离和减少接触时间。
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电磁场计划”研究报告,高水平磁场曝露的健康影响已确定,要防止人体内感应电场和电流对神经与肌肉的有害刺激(已有两个国际曝露导则限制)。
针对长期影响的不确定性,世界卫生组织在预防措施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采取一些适当的预防措施来减少曝露是合理和正当的,但不建议以预防的名义,将曝露降低到某任意的水平。在电磁场中的长期曝露与公众健康关联的证据是弱的,即使存在关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也是有限的。
“电磁辐射”的误读
关于电磁场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电磁辐射”一词普遍被使用,而实际上,把“电磁辐射”作为一种环境影响因子并类比于“核辐射”管理源于上世纪80年代环保部门的认识失误。国家标准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推荐只适用于核管理领域的ALARA(可合理达到尽量低)政策,但此后的管理文件又把50Hz低频混同于射频,把低频电场与磁场类比于“辐射”。1997年原国家环保局第18号局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附件名录把100kv以上送、变电系统及100A以上的工频设备命名为“工频强辐射系统”,造成社会普遍误读。
“电磁辐射”一词没有对生活环境中不同频率的电场、磁场与电磁场等环境因子做具体细分和区别对待,不利于科学信息的准确传播。把0~300GHz、不同频率的电磁源一概而论,容易给人“电磁辐射”无处不在、因此“危害”无处不在的印象,促使“电磁恐惧”的蔓延。“电磁辐射”概念笼统且含糊不清,滥用屡屡引发社会热点事件,损害社会信任和公众心理健康。社会各界多把电磁辐射视同核辐射,而核辐射具有“无安全阈值”的特性,因此电磁场“国家标准不能保证公众健康”的说法易于获得社会共鸣。“电磁辐射”作为环境因子一个大类,屡屡在社会生活各领域引发热点,公众难以区分汽车内磁场、节能灯电场、家庭磁场、高压线电场、射频电磁场的差异,“电磁恐惧症”由此产生。
“讲到电磁场的问题,一定要重要频率,因为不同频率的电磁场环境下具有不同的生物效应。如果脱离频率来谈这个问题,会乱用标准限值,引发公共信息混乱。”中国冶金环境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袁玉明说。
提前做好科普
尽管科学证据显示电磁场健康风险是弱的,但公众对产生电磁场的设施依然感到担忧。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专业机构必须使用客观证据和明确的判据来评价风险的科学证据,并用于起草公共政策,而普通公众往往在个人认知水平上来衡量风险,特别是在风险不确定的情况下。
“为什么建电站、基站的时候,周围的居民会有那么大的反对意见,是我们相关部门没有提前做好宣传和科普工作。等到事情出现问题了,然后才想办法解决问题,而往往又失去了对公众的公信力,就陷入被动了。”袁玉明说。
如何来解决这种问题呢?袁玉明强调,首先要做好科普宣传,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公众的沟通机制。在科技现代化的客观背景下,电站、基站设施必不可少,有必要将其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内容,增强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撑力度。完善移动运营商内部管理体系,从网络优化、到覆盖需求、话务需求、到最终基站建设应全过程控制,并主动落实相关环保要求。
“我们提出一个观念:室内问题室内解决,室外问题室外解决。例如,应该加快推进移动通信室内分布系统纳入建构筑物基础市政设施内容中,即在建构筑物建设之初,即将移动通信室内分布系统像电力、电话、宽带等设施一样,考虑到建设中,在一定程度上尽量避免日后进入难的问题。室外问题室外解决,是否可以建设移动通信多层网络,开发室外小型分布系统,充分利用现有时政市政设施平台,搭建室外移动通信设施。”袁玉明说,寻求新的网络结构和移动通信设施的可行性,推动“小功率、小天线、小覆盖、小容量”的四小建设模式与现网的结合。
电磁场天然存在
电磁场自然产生,所以在地球上一直存在。但是,在20世纪,由于电力需求、无线电通信技术的不断进步、工作方式和社会行为的改变等原因,使人造电磁场源的环境曝露不断增加。每一个人在家里或工作时都曝露在许多不同频率复杂混合的电场和磁场中。
人造电磁场潜在的健康影响自从18世纪后期以来已经成为科学界关心的主题,并且在最近的30年中受到特别的关注。电磁场可以广义地划分成静态、低频电场和磁场(常见的场源包括电力线路、家用电器、电脑)和高频或射频场(主要场源包括雷达、无线电和电视广播设备、移动电话及其基站、感应加热器和防盗装置)。
电流天然存在于人体中,并且是人体正常机能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所有的神经通过传输电脉冲来传递信号。大部分生物化学反应都涉及电作用。外部电磁场曝露对人体和细胞产生的影响主要取决于电磁场的频率、量值或强度。频率可简单描述为每秒钟震荡或循环的次数。在低频率下,电磁场只是经过人体;而在射频下,电磁场部分会被吸收,并且只渗入细胞组织很浅的地方。与处在电磁频谱图高频段的电离辐射不同,电磁场非常微弱,以致无法断开细胞中分子间的联系,因此不产生电离作用。
世界卫生组织实施的“国际电磁场计划”早在2006年已完成。结论中指出,公众通常遇到的极低频电场水平,不存在实际的健康问题。一些科学家报告了使用移动电话的较小影响,包括对大脑活动、反应时间、睡眠模式的改变。就这些被确定的影响来说,它们看起来都是在人体变化的正常限度内。长期影响的关联证据是弱的,没有根据武断地制定低曝露限值的政策。
针对高频段的电离辐射,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中心环境教育研究室主任田德祥介绍,在自然环境中,电离辐射普遍存在,大气、水、生物(包括人体)、岩石中都有放舯性核素。电离辐射会对人体血液和骨髓、消化道、生殖器官、肾、脏等组织或器官产生影响,但这是针对辐射量超出公众能接受的剂量而言。控制受照时间、增大与辐射源间的距离,增加屏蔽等防护措施下,电离辐射对人体是安全的。
第四军医大学的研究结果表明,微量的电离辐射可刺激免疫能力上升,致生癌率下降。田德祥强调,信息时代迅速增加的辐射量人类还没有适应,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要重视而不是恐惧。对高频作业职业人员、长期接触微波照射者、长时间使用电脑者,要重视其负面影响,与辐射源保持一定距离和减少接触时间。
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电磁场计划”研究报告,高水平磁场曝露的健康影响已确定,要防止人体内感应电场和电流对神经与肌肉的有害刺激(已有两个国际曝露导则限制)。
针对长期影响的不确定性,世界卫生组织在预防措施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采取一些适当的预防措施来减少曝露是合理和正当的,但不建议以预防的名义,将曝露降低到某任意的水平。在电磁场中的长期曝露与公众健康关联的证据是弱的,即使存在关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也是有限的。
“电磁辐射”的误读
关于电磁场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电磁辐射”一词普遍被使用,而实际上,把“电磁辐射”作为一种环境影响因子并类比于“核辐射”管理源于上世纪80年代环保部门的认识失误。国家标准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推荐只适用于核管理领域的ALARA(可合理达到尽量低)政策,但此后的管理文件又把50Hz低频混同于射频,把低频电场与磁场类比于“辐射”。1997年原国家环保局第18号局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附件名录把100kv以上送、变电系统及100A以上的工频设备命名为“工频强辐射系统”,造成社会普遍误读。
“电磁辐射”一词没有对生活环境中不同频率的电场、磁场与电磁场等环境因子做具体细分和区别对待,不利于科学信息的准确传播。把0~300GHz、不同频率的电磁源一概而论,容易给人“电磁辐射”无处不在、因此“危害”无处不在的印象,促使“电磁恐惧”的蔓延。“电磁辐射”概念笼统且含糊不清,滥用屡屡引发社会热点事件,损害社会信任和公众心理健康。社会各界多把电磁辐射视同核辐射,而核辐射具有“无安全阈值”的特性,因此电磁场“国家标准不能保证公众健康”的说法易于获得社会共鸣。“电磁辐射”作为环境因子一个大类,屡屡在社会生活各领域引发热点,公众难以区分汽车内磁场、节能灯电场、家庭磁场、高压线电场、射频电磁场的差异,“电磁恐惧症”由此产生。
“讲到电磁场的问题,一定要重要频率,因为不同频率的电磁场环境下具有不同的生物效应。如果脱离频率来谈这个问题,会乱用标准限值,引发公共信息混乱。”中国冶金环境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袁玉明说。
提前做好科普
尽管科学证据显示电磁场健康风险是弱的,但公众对产生电磁场的设施依然感到担忧。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专业机构必须使用客观证据和明确的判据来评价风险的科学证据,并用于起草公共政策,而普通公众往往在个人认知水平上来衡量风险,特别是在风险不确定的情况下。
“为什么建电站、基站的时候,周围的居民会有那么大的反对意见,是我们相关部门没有提前做好宣传和科普工作。等到事情出现问题了,然后才想办法解决问题,而往往又失去了对公众的公信力,就陷入被动了。”袁玉明说。
如何来解决这种问题呢?袁玉明强调,首先要做好科普宣传,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公众的沟通机制。在科技现代化的客观背景下,电站、基站设施必不可少,有必要将其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内容,增强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撑力度。完善移动运营商内部管理体系,从网络优化、到覆盖需求、话务需求、到最终基站建设应全过程控制,并主动落实相关环保要求。
“我们提出一个观念:室内问题室内解决,室外问题室外解决。例如,应该加快推进移动通信室内分布系统纳入建构筑物基础市政设施内容中,即在建构筑物建设之初,即将移动通信室内分布系统像电力、电话、宽带等设施一样,考虑到建设中,在一定程度上尽量避免日后进入难的问题。室外问题室外解决,是否可以建设移动通信多层网络,开发室外小型分布系统,充分利用现有时政市政设施平台,搭建室外移动通信设施。”袁玉明说,寻求新的网络结构和移动通信设施的可行性,推动“小功率、小天线、小覆盖、小容量”的四小建设模式与现网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