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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农业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等11个质检中心符合《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基本条件》的要求,被批准为农业部部级质检中心,并颁发授权认可证书,准许刻制(或继续使用)部级质检中心印章。农业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500号予以公告。现将11个部级质检中心的全称、监测范围等刊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