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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偶然的机会,笔者见到了一份由铁道部颁布的<关于加强铁路保价运输工作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措施>在第十九条"整顿代理运输保险,加强管理"中规定:"对未办理代理运输保险手续的车站,立即停止代理运输保险业务.对保价率未达到70%和保价收入未达到保价保险总收入70%的车站,停止代理运输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