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实践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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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是国家贫困县,目前有125个贫困村,5.8万人没有脱贫,扶贫工作十分艰巨。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作为全县战略性任务来抓,用新认识、新理念、新举措、新作风务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好新时期扶贫攻坚战,确保全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城步县扶贫开发的做法
  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山区贫困县,其任务十分艰巨,既需要政策扶持、财力支持、多方关注,更需要自力更生,挖掘潜力和抓住机遇。城步县努力克服区位劣势和财力瓶颈制约,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突出工作重点,发动群众创业,注重打基础,在精准扶贫、整村推进、智力扶贫、产业扶贫、基础扶贫、社会扶贫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县领导带头办点示范制度,每名县级领导挂点1—2个贫困村开展扶贫帮困。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扶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域内脱贫解困负总责。把扶贫开发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组全覆盖,考虑到城步县村多钱少等实际情况,实行分批落实,各包村联点单位一定三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落实具体责任,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行业部门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做好相关部门工作。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明确筹措扶持资金,每个贫困村2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确保100万元,各包村联点单位每年投入贫困村不低于2万元,并发挥各自优势,整合行业资金,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建立精准扶贫绩效考评制度,将其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核标准。由县绩效考核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督察室、县扶贫办组成扶贫工作考核办公室,对扶贫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脱贫任务、工作成效等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不重视扶贫工作的单位、驻村工作组、驻村队员实行责任追究,对扶贫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在产业扶贫项目上,采取“直接帮扶”、“入股帮扶”、“委托帮扶”等方式,依托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做大做强高山蔬菜、油茶林、笋竹林、中药材、苗乡水果、特色养殖等产业开发,帮助贫困农户增收脱贫。搞好2015年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的申报和实施,确保完成1万人脱贫任务。
  四是做好基础扶贫项目和智力扶贫工作。做好以水、电、路、危房改造、通讯等为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实现扶贫目标,包括实施项目的贫困村100%通砂石路、水泥路;做好贫困农户危房改造试点示范工程;解决贫困村2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实施项目的贫困村农网改造全部完成;贫困村通讯、广播电视全覆盖。
  五是深入推进社会扶贫。做好社会扶贫项目,形成扶贫合力,构成专业、行业、社会“三位一体”的扶贫工作格局。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驻村定点扶贫,分三年全覆盖115个贫困村。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参加扶贫开发,引导和带领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动员社会爱心人士参加扶贫济困,做到产业发展扶持到户、教育培训到户、危房改造资金直补到户、保障措施落实到户、干部结对帮扶到户。
  六是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全面推行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安排的公示制度,保证扶贫资金投入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强化对资金投入和项目的管理,资金必须按项目投入,项目必须服从扶贫开发规划,做到立项有论证和预算,项目实施中间有检查和监督,项目完工有验收和决算;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审计,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检查审计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改革资金投放机制,推进小额信贷扶贫。
  二、城步县扶贫开发取得的成效
  (一)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通过实施整村推进、高寒山区脱贫解困等项目的实施,不断加大贫困村道路建设、农田水利、人安饮水、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社会服务功能得到显著增强。
  (二)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通过实施“两项制度”等产业帮扶项目,加大对延季蔬菜等特色产业扶持力度,2011—2014年“两项制度”投入资金1800多万元,有力推动了全县产业发展。巩固发展金银花等传统产业,如在丹口镇竹岔村2012年实施高寒山区扶贫项目过程中,县扶贫办根据实际情况帮助扩大种植规模,进行品种改良,修通机耕道,目前全村种植面积达到3000余亩,2014年在市场行情不是很好的情况下,每斤鲜金银花利润仍有2元,种植户每户纯收入1—2万元。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按照“资金跟着扶贫对象走,扶贫对象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原则,推动项目效率最大化,采取入股帮扶方式,以合作社、企业为平台,帮助扶贫对象脱贫致富。2014年,重点扶贫产业项目投向准确,带动有力,增收明显,先后带动400多农户脱贫致富,催生了协会扶贫组织发展。出台《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带动脱贫奔小康》的政策,采取以奖代补、贴息贷款扶持等方式对特困户给予支持。
  (三)规范了项目建设管理。为使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扶贫效益,每新增一轮扶贫村都要对村支两委干部、乡镇扶贫工作站站长、乡镇分管领导进行培训,由扶贫办上好项目实施课,请县检察院检察长上好法制课,湖南农大教授上好实用技术课。并在项目实施村张贴公告,告知村民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禁止使用范围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把“三关”:一是项目申报关。要求项目村必须组织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讨论同意,参会人员签字并形成会议纪要,经公示七日群众无异议后确定实施项目。二是项目实施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求必须通过预算后才能实施,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村支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组勘测设计并造具预算,报所在乡镇审核,县扶贫办备案;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县扶贫办委托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勘测、设计和预算,预算送县审计局预审;10—30万元的项目,由村支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组确定施工方,报县扶贫办审核备案;3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律实行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三是项目验收、报账关。工程项目竣工后,由业主方组织群众代表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向县扶贫办提出验收申请,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村支两委、驻村扶贫工作组、乡(镇)扶贫工作站进行验收;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村支两委、驻村扶贫工作组、乡(镇)扶贫工作站、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共同验收;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村支两委、驻村扶贫工作组、乡(镇)扶贫工作站、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联合验收。   (四)夯实了精准扶贫基础。做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是精准扶贫的基础性工作。城步县积极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一是精准识别贫困人口。为确保贫困对象识别真实、准确,结合实际确定了“四优先”、“十不准”原则,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整个扶贫对象识别过程始终坚持阳光操作,所有识别对象都通过村、乡、县三级公示,全县共识别出贫困人口16322户60780人,已全部录入全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平台,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管理打好了基础。二是识别新一轮贫困村。省扶贫办下达城步县2015—2020年贫困村指标115个,按照“村委会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公示申报、县扶贫办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后提交县常委会审定公告、报省和市扶贫办备案”的程序,贫困村先由各乡镇进行评选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县扶贫办审核,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后提交县常委会审定,并在城步新闻网进行公示,再上报省、市扶贫办。
  (五)扶贫成效显著。为构建大扶贫格局,全县各单位高度重视驻村扶贫工作,扶贫成效显著、亮点突出。如儒林镇芭蕉村,在县人大的帮扶下,有效整合资源,大力发展油茶林种植,现面积已达1000余亩,并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油茶加工厂,市场前景非常好,将带领3200人脱贫。县纪委扶贫点茅坪镇联龙村,领导注重实效,下村实地调研,充分利用气候优势,种植猕猴桃300多亩,培养大户典型,以点带面,带动大古片区种植面积近2000亩,成为实实在在的富民产业,迈开了产业化扶贫的新步伐。
  三、城步县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贫困村申报项目存在重基础设施、轻产业发展的现象。究其原因,一是有的贫困村确实基础设施差,如南山镇双塘村、长安营乡横坡村、兰蓉乡黔峰村、汀坪乡内里等村,由于道路不通,扶贫资金100万元都被通畅工程整合,以致拖欠工程款60余万元。二是部分村干部、群众思想保守,没有发展产业的意识,特别是对精准扶贫资金到户到人不理解,对以企业(合作社)为平台进行入股帮扶政策不认同,认为发展产业只有少数人受益,在开会确定项目时都提倡搞基础设施建设,使产业扶贫工作面临较大阻力。
  (二)部分村干部对扶贫工程项目招投标不理解。他们认为招投标成本太高,通过招投标工程价格也没有降下来,扶贫资金没有用在刀刃上。
  (三)驻村扶贫工作存在不足。少数单位对驻村扶贫工作不够重视,缺乏责任心,有的甚至认为扶贫工作只是扶贫办的事,安排的扶贫队员年龄偏大,工作效率不高,成效不明显。按照上级要求,对新识别的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组要全覆盖,但因为村多、钱少等实际情况,2015年安排的驻村扶贫工作组没有全覆盖,影响了扶贫工作的整体推进。
  (四)资金整合力度不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包括扶贫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革命老区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及其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资金应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口集中投入。但在实际操作管理中,行业部门难以按要求做到,有的单位、乡镇对贫困村甚至存在排他性,只要是贫困村,其他项目如一事一议、以工代赈、五小农田水利、人安饮水等就不再安排。
  (五)全县没有一家稳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虽然近年来不断加大产业扶贫投入,但由于受市场因素影响,规避风险能力低,扶贫对象稳定脱贫仍存在不少困难。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简化扶贫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降低行政成本,使资金效益最大化。为充分保障广大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可按照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推广小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模式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行“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模式(项目由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村委会是项目的责任主体、理事会是项目的建设主体;项目选择公开、理事会选举公开、项目建成后财务公开),一切权利交给群众。
  二是紧抓商务部定点扶贫机遇,引进专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订单送货”发展模式,解决产业发展后顾之忧,确保农民稳定增收。
  三是正确处理干得出色与说得出彩的关系,既要干得出色,也要加大宣传,努力扩大扶贫开发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为全县扶贫开发纵深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扶贫办)
  责任编辑: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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