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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5条对抽象利润分配请求权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了规定,该条明确指出原则上法院应当驳回未持有利润分配决议的原告股东的诉讼请求。但书部分规定,当出现"滥用股东权利"情形时,可适用强制利润分配制度,法官可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公司作出利润分配决议或直接判决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