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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存在着服务领域和地区发展不均衡,组织发展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合作和社员基础。只重视横向扩展,而轻视纵向整合;只重视发展速度,而轻视管理规范化;只重视发展数量,而轻视发展质量;只重视政府强势推动,而轻视农民自发组织等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不够规范
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规范经营。内部管理的不规范、制度设置的不完善,决策不民主,既没有章程,也基本不召开社员大会,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规范。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财务管理上还存在“三无”现象,即无会计账簿、无专人核算、无合法的原始凭证,支出基本全是白条,从而给资金的后续监管带来很大难度。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主要依赖于少数处于强势地位的群体,入社农户入股比例过低,没有太多的话语权,因此,好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成“大户吃小户”,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也不明显,甚至名存实亡,导致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做大做强。
2.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基层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登记管理条例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国家赋予农民经济合作社组织以法人资格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一些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政策理解上有偏差,对合作社的性质和运行机制不够了解,有种种疑问和顾虑;偏远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民的市场意识还不够强,合作经营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加之受我省农业生产周期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短的影响,示范引导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步伐。
3.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牵动作用还不够突出。农民商品经济意识和合作经营理念相对淡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数量少、规模小、层次低、带动能力弱等问题,而且全省各地发展不平衡,部分落后地区明显滞后,上述状况与我省农业大省的地位明显不相称,严重制约着地区农业发展。
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当前,我省农户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非常了解的比例很低,甚至有一部分农户根本不知道。对合作社不了解必然会导致农户没有产生参与的意愿,所以应该从思想上对农民做好引导工作,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让农户深刻地认识到发展专业合作社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增强农户的合作意识,激发农户的合作动机,创造农户的合作机会,启发农户的合作实践;另外要积极宣传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户来参与合作社的组织建设。
2.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了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无论是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还是已经进入高级阶段,都为农民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服务,有些组织还对其成员进行家庭生产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开展了养殖科学技术(牛冻改、农田种草、饲料青贮、水牛挤奶、疫病防治等)和市场营销知识培训,传递畜产品信息,建立营销网络,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由于协会与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广泛的合作机制,对会员的科技培训,新技术,新产品的普及推广在不断的得到增强,素质不断提高。在协会的参与下,一个健康、有序、文明、进步、向上的水牛奶开发市场正在形成。这些技术及经营培训,提高了广大农民的技术水平,促进了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和现代新型农民的成长,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促进共同富裕。农民素质的提高也为当地农户发展边境贸易提供了智力保障,使其能够按照国际市场标准组织生产,寻找外贸市场新的增长点。
3.强化政策扶持,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应该考虑共性的政策扶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政策扶持要侧重于对示范性、骨干型、品牌化、规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奖励,侧重对合作社教育和培训经费表示支持。对那些内控制度未发生作用、未实行按交易额返还和按股金分红的分配制度、未实行财务管理制度、合而不作的“空壳合作社”不能予以扶持。要鼓励合作社积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认证的申报工作。对首次通过省级以上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认证(认定)的给予表彰奖励。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加规范健康地发展,同时也能有效防止“空头社”的产生。
(作者单位:164700 黑龙江省拜泉县三道镇农经服务中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不够规范
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规范经营。内部管理的不规范、制度设置的不完善,决策不民主,既没有章程,也基本不召开社员大会,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规范。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财务管理上还存在“三无”现象,即无会计账簿、无专人核算、无合法的原始凭证,支出基本全是白条,从而给资金的后续监管带来很大难度。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主要依赖于少数处于强势地位的群体,入社农户入股比例过低,没有太多的话语权,因此,好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成“大户吃小户”,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也不明显,甚至名存实亡,导致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做大做强。
2.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基层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登记管理条例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国家赋予农民经济合作社组织以法人资格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一些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政策理解上有偏差,对合作社的性质和运行机制不够了解,有种种疑问和顾虑;偏远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民的市场意识还不够强,合作经营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加之受我省农业生产周期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短的影响,示范引导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步伐。
3.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牵动作用还不够突出。农民商品经济意识和合作经营理念相对淡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数量少、规模小、层次低、带动能力弱等问题,而且全省各地发展不平衡,部分落后地区明显滞后,上述状况与我省农业大省的地位明显不相称,严重制约着地区农业发展。
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当前,我省农户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非常了解的比例很低,甚至有一部分农户根本不知道。对合作社不了解必然会导致农户没有产生参与的意愿,所以应该从思想上对农民做好引导工作,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让农户深刻地认识到发展专业合作社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增强农户的合作意识,激发农户的合作动机,创造农户的合作机会,启发农户的合作实践;另外要积极宣传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户来参与合作社的组织建设。
2.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了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无论是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还是已经进入高级阶段,都为农民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服务,有些组织还对其成员进行家庭生产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开展了养殖科学技术(牛冻改、农田种草、饲料青贮、水牛挤奶、疫病防治等)和市场营销知识培训,传递畜产品信息,建立营销网络,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由于协会与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广泛的合作机制,对会员的科技培训,新技术,新产品的普及推广在不断的得到增强,素质不断提高。在协会的参与下,一个健康、有序、文明、进步、向上的水牛奶开发市场正在形成。这些技术及经营培训,提高了广大农民的技术水平,促进了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和现代新型农民的成长,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促进共同富裕。农民素质的提高也为当地农户发展边境贸易提供了智力保障,使其能够按照国际市场标准组织生产,寻找外贸市场新的增长点。
3.强化政策扶持,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应该考虑共性的政策扶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政策扶持要侧重于对示范性、骨干型、品牌化、规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奖励,侧重对合作社教育和培训经费表示支持。对那些内控制度未发生作用、未实行按交易额返还和按股金分红的分配制度、未实行财务管理制度、合而不作的“空壳合作社”不能予以扶持。要鼓励合作社积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认证的申报工作。对首次通过省级以上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认证(认定)的给予表彰奖励。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加规范健康地发展,同时也能有效防止“空头社”的产生。
(作者单位:164700 黑龙江省拜泉县三道镇农经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