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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富的继承问题,是一种智慧,也是一种知识。最近台湾地区的两大巨富之家都继承风波不断,这种事情将来在大陆也必然出现。
近代工商业的全球化发展,以欧美为早,所以欧美富可敌国的个人也最多。根据福布斯杂志的估算,1982年要进入最富的400人排行榜,至少要7500万美元,但到了2006年,已要10亿美元。现在随着经济的扩张,富人人数已开始大爆炸。
由于欧美的私人经济规模较大,巨富较多,而且历史久长,所以欧美面对家族财产跨代继承的问题也比较有经验。19世纪的美国钢铁大王卡内基就说过,“白留给子女巨大的财富,经常都会窒息了子女的潜力和能力,并将他们带到一种比较没有用或价值较少的人生”。因此巨富之家,经常都会对财产继承问题殚精竭虑作出安排—有的将财产捐作公益;有的成立信托基金;有的则让子女只当企业所有人而不当经理人;有的则帮助子女依他们自己的兴趣去另外创业。巨富之家最怕的事,就是子孙不孝,把家产搞光,或是后代一大群人全部挤在公司里,为了争产争权争位而闹成一团,搞得“家族成仇”(Family feuds),如果这样,有遗产不如无遗产。
我最佩服的是“创造性的继承”,父母辈知道子女各自兴趣偏好,就去帮助子女创造自己的前途。例如股票理财大王巴菲特,他捐出财富作公益,而让子女自行发展,有的去开农场,有的去搞媒体,有的去搞音乐作曲,每个人可以有自己不错的人生。
而现代的企业在台湾历史尚短。台湾以前历史的多巨变,清朝时有一群商人从事两岸贸易,成了当时的巨富,但到了日本殖民统治时代,富人又换了另一批人,1949年后,台湾工商业逐渐发展,开始出现二战后迄今的新巨富。这些巨富的富裕史并不長久,大概只有半个世纪左右。由于传统不久,对于家族事业的继承缺乏经验,所以当创业第一代仍然健在时,他个人的权威尚可以笼罩,大家都乖乖听话,维持住了家族的团结和气,可是一旦创业者凋谢过世,一家人就会为了争权争位争钱而斗成一团。
近年来,台湾的几个首富,如王永庆、张荣发相继过世,每家人都闹出严重的争产风波。尤其是台湾的这些巨富,都是老式的人,至少都有两个妻子,于是家族争产之外又有了嫡庶之斗,把整个家族搞得乌烟瘴气,俨然成了社会的大型八卦。王永庆家族的争产尚未落幕,今年初张荣发又告过世,还不到一个月,嫡系的大房和庶系的二房,就已经闹得云翻地覆,准备要分家。台湾的王永庆台塑集团和长荣海运集团,对华人社会的启发就是:
华人社会的现代工商业起步较迟,巨富家族的出现时间还不够久长,因此对于事业的继承缺少了自觉,也比较没有可参考的例证,而且台湾的学术界对工商企业史的研究,关于继承问题也不受注意。因此创业第一代仍然活着时,他可以靠着家长权威,有效领导整个家族企业,第二代有矛盾也不敢声张。一旦创业第一代过世,就一切矛盾并发,股权的矛盾,职位的矛盾,企业治理的矛盾就全部表面化。一定要经过一番家族斗争,才可能形成新秩序,或者就闹到分家。企业帝国的继承斗争和政治继承的斗争模式相同。
因此,创业者第一代,在仍然活着还有行为能力时,就必须对继承问题作好安排,遗产的分配必须公平,不能有矛盾摩擦,这才能保证家和万事兴。如果子孙不是那么精明干练,就让他们成为所有人,不要担任经理人。近代美国有两大负面例证。一个是20世纪初的太平洋暨大西洋茶叶公司继承人乔治·亨廷顿二世(George Huntington Ⅱ),他平庸无能,后来败尽家产,甚至4个漂亮的妻子也离去,最后破产而终;另一个则是德州石油首富科赫(Fred C.Koch)家族。他死后4个妻子斗成一团,打了十几年官司,成了最大八卦。
美国人认为,汽车大王福特的家族最和谐。他们家族至今已有90多人,家族成员每半年开一次家族会议,最透明公平公开,因此家族最民主和谐。
巨富的继承问题,是一种智慧,也是一种知识。最近台湾地区的两大巨富之家都继承风波不断,这种事情将来在大陆也必然出现,当引以为戒。
近代工商业的全球化发展,以欧美为早,所以欧美富可敌国的个人也最多。根据福布斯杂志的估算,1982年要进入最富的400人排行榜,至少要7500万美元,但到了2006年,已要10亿美元。现在随着经济的扩张,富人人数已开始大爆炸。
由于欧美的私人经济规模较大,巨富较多,而且历史久长,所以欧美面对家族财产跨代继承的问题也比较有经验。19世纪的美国钢铁大王卡内基就说过,“白留给子女巨大的财富,经常都会窒息了子女的潜力和能力,并将他们带到一种比较没有用或价值较少的人生”。因此巨富之家,经常都会对财产继承问题殚精竭虑作出安排—有的将财产捐作公益;有的成立信托基金;有的则让子女只当企业所有人而不当经理人;有的则帮助子女依他们自己的兴趣去另外创业。巨富之家最怕的事,就是子孙不孝,把家产搞光,或是后代一大群人全部挤在公司里,为了争产争权争位而闹成一团,搞得“家族成仇”(Family feuds),如果这样,有遗产不如无遗产。
我最佩服的是“创造性的继承”,父母辈知道子女各自兴趣偏好,就去帮助子女创造自己的前途。例如股票理财大王巴菲特,他捐出财富作公益,而让子女自行发展,有的去开农场,有的去搞媒体,有的去搞音乐作曲,每个人可以有自己不错的人生。
而现代的企业在台湾历史尚短。台湾以前历史的多巨变,清朝时有一群商人从事两岸贸易,成了当时的巨富,但到了日本殖民统治时代,富人又换了另一批人,1949年后,台湾工商业逐渐发展,开始出现二战后迄今的新巨富。这些巨富的富裕史并不長久,大概只有半个世纪左右。由于传统不久,对于家族事业的继承缺乏经验,所以当创业第一代仍然健在时,他个人的权威尚可以笼罩,大家都乖乖听话,维持住了家族的团结和气,可是一旦创业者凋谢过世,一家人就会为了争权争位争钱而斗成一团。
近年来,台湾的几个首富,如王永庆、张荣发相继过世,每家人都闹出严重的争产风波。尤其是台湾的这些巨富,都是老式的人,至少都有两个妻子,于是家族争产之外又有了嫡庶之斗,把整个家族搞得乌烟瘴气,俨然成了社会的大型八卦。王永庆家族的争产尚未落幕,今年初张荣发又告过世,还不到一个月,嫡系的大房和庶系的二房,就已经闹得云翻地覆,准备要分家。台湾的王永庆台塑集团和长荣海运集团,对华人社会的启发就是:
华人社会的现代工商业起步较迟,巨富家族的出现时间还不够久长,因此对于事业的继承缺少了自觉,也比较没有可参考的例证,而且台湾的学术界对工商企业史的研究,关于继承问题也不受注意。因此创业第一代仍然活着时,他可以靠着家长权威,有效领导整个家族企业,第二代有矛盾也不敢声张。一旦创业第一代过世,就一切矛盾并发,股权的矛盾,职位的矛盾,企业治理的矛盾就全部表面化。一定要经过一番家族斗争,才可能形成新秩序,或者就闹到分家。企业帝国的继承斗争和政治继承的斗争模式相同。
因此,创业者第一代,在仍然活着还有行为能力时,就必须对继承问题作好安排,遗产的分配必须公平,不能有矛盾摩擦,这才能保证家和万事兴。如果子孙不是那么精明干练,就让他们成为所有人,不要担任经理人。近代美国有两大负面例证。一个是20世纪初的太平洋暨大西洋茶叶公司继承人乔治·亨廷顿二世(George Huntington Ⅱ),他平庸无能,后来败尽家产,甚至4个漂亮的妻子也离去,最后破产而终;另一个则是德州石油首富科赫(Fred C.Koch)家族。他死后4个妻子斗成一团,打了十几年官司,成了最大八卦。
美国人认为,汽车大王福特的家族最和谐。他们家族至今已有90多人,家族成员每半年开一次家族会议,最透明公平公开,因此家族最民主和谐。
巨富的继承问题,是一种智慧,也是一种知识。最近台湾地区的两大巨富之家都继承风波不断,这种事情将来在大陆也必然出现,当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