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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标")把语文能力概括为"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从语文学科的性质来看,"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1],"学习语言文字运用"是语文课程的根本任务,因此,笔者认为阅读与表达是语文学科的关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