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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司法现象,其法律效力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尽管现行法律和"高法"的司法解释统属于中国正式法范畴,但毕竟法律是中国法的直接渊源。最高人民法院无权用司法解释来规定司法解释的法律效力,更无权将其司法解释界定为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只能针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做出司法解释且不能与法律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