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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企鹅帝国主义”
商界如战场。对这类说法,耳朵听得也许磨出了茧子,对普通消费者来说,切身体验商战残酷的并不多。常见的情况刚好相反,商战的硝烟越是弥漫。消费者越容易渔翁得利。不过,商战的战火。难免也会殃及百姓的。
庞大的市场原本可以同生存同发展,360软件与QQ却发展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3日下午,腾讯公司向其用户发布一封公开信,称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消费者只有在360的产品与0Q之间二选一。而360立即回应表示,将推出措施保证360和QQ同时正常使用。
相信全国不少在线的Q0用户,在11月3日晚间不止接到来自腾讯公司的威胁信,在没有按照腾讯要求卸载360安全卫士软件后,一度无法使用QQ聊天工具。是时,不少国内论坛上纷纷谴责腾讯不顾及消费者利益的霸道之举。随后,尽管可以登录QQ,要求用户必须卸载360软件的声明,照样悬挂在每个QQ上方的醒目位置。这个没有商量余地的声明,仿佛“中天悬剑”。直刺0Q用户胸部。你对这个电子企鹅的依赖度越高,越是需要听命干它的指令。倘若以后腾讯禁止其用户使用某个品牌的电脑或者操作系统,不知道我们是不是得赶快扔掉自己的电脑或操作系统软件,乖乖按照电子企鹅的发号施令生活。
三国争霸,哪家诸侯深谙“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意义,就可以在角逐中占领优势。没想到,商战中的某些霸道企业,将这个法则搬到了商界竞争之中。有的仗着权力部门在背后撑腰,用垄断手段攫取超额利润;有的仗着自己品牌被消费者普遍认可,不仅要挟竞争对手,而且要挟消费者必须依照其意志行事。就后者来说,腾讯不过是创造了个新的“中国第一”而已。小小的电子企鹅,凭借其拥有的上亿个用户,在和同行斗法时,竟然残忍地将消费者绑架到它的战车上,以迫使对手就范。这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在我看来,这是典型的霸权主义,是一种典型的帝国主义做法。这个矮得不能再矮的电子企鹅,一旦自以为成了气候,眼里便没有了其上帝,将上帝绑架、囚禁在它的羽翼之下一怎奈这不是保护其上帝的利益,而是颐指气使地要求其上帝们如何如何。挥舞着商业大棒倒打一耙的企鹅,不是一种值得警惕的商业帝国主义又是什么?
“企鹅帝国主义”的横空出世,让国人为之谈。色变。倘若其他知名企业为打败对手,也纷纷“做了个艰难的决定”,消费者必然会遭到更多的商业奴役:阿迪做了个决定,检测到用户身上有耐克,衣服便自动变成透视装;康师傅做了个艰难的决定,如果检测到用户使用过统一,方便面里将没有配料;麦当劳做了个艰难的决定,如果监测到客人曾经食用过KFC,将自动释放致癌物质;蒙牛做了个艰难的决定,如果监测到用户胃里有伊利牛奶。将自动释放三聚氰胺;中石化做了个艰难的决定,如果监测到用户汽车;由箱里有中石;由,将自动引爆加油站:杰士邦做了个艰难的决定,如果监测到用户有使用杜蕾斯,将自动释放艾滋病毒……(网友假设)
“企鹅帝国主义”的实质是不把用户当回事,而这正是商业的大敌。网友的态度很鲜明:“我要装什么软件、用什么软件是我自己的事,轮不到你来替我决定!”“投诉到港交所。一个上市公司公然损害消费者与公众利益,剥夺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商业拒绝任何形式的帝国主义。“消费者万岁,”才是商业制胜的法则!
腾讯360之战凸显网络立法的滞后
针对腾讯和360的恶性竞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介入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腾讯公司这种利用其垄断地位,以公众利益当筹码,强迫用户在360的产品与0Q之间二选一的做法,严重损害了用户利益,已然涉嫌违法。
消费者的自主权和选择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民商事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不管腾讯与360之间的竞争如何激烈,不管腾讯对360的行为多么的不满,它不该波及到用户身上,它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形式由法院裁决。对数以千万计甚至数以亿计的用户而言,腾讯QQ和360安全软件都不可或缺。可如今,腾讯却耍用户在二者间做出一个艰难的选择,让人纠结。腾讯正是在利用其垄断地位,让消费者没有选择权,直接侵害到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那么,腾讯公司是否有权单方停止运行QQ软件nA?在我看来是没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业服务的提供者有义务保持其服务的延续性。一些公众必需的服务如果无故单方停止,这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比如现在我家里安装了固定电话,突然有一天电话局发来公告说“我停止服务了”,大家会觉得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腾讯公司与QQ用户存在事实上的契约关系,除非法定的事由,腾讯公司没有理由和权利单方停止服务。虽然腾讯公司提供的是免费服务,但付费用户和免费用户在用户权益保护上是一致的,而且这种免费并不是严格意义上完全免费,也要看广告等。如果腾讯公司不顾用户利益,一意孤行单方停止服务,显然构成了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按照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如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年度1%以上至10%以下的罚款。
腾讯与360间的战争,孰是孰非。涉及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外人无法置喙。但从根本上说,腾讯与360间的战争发展到如此地步,腾讯敢以公众利益相威胁,与我国法律相对滞后而高科技领域更加复杂有关,法律的发展跟不科技的步伐,对互联网领域的垄断行为和现象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应对。网络立法的滞后,让网络企业在“蛮荒时代”进行无秩的竞争,自然难免会殃及池鱼,这时不仅需要互联网行业里建立自律公约。更需要法律出手,对互联网的竞争行为进行规范。
当有入被群殴的时候
2010年11月6日,百度、金山、搜狗、傲游、可牛等5家知名互联网企业宣布:5大互联网企业的客户端软件,将不再兼容360系列软件。
这意味着中国互联网集体封杀360系列杀毒软件。单挑变群殴了口
其实,中国互联网的这一战酝酿已久,这一战看似偶然,其实这一战必不可免,爆发只是早晚的事。虽然爆发的起因是偶然的。
说中国互联网的这一战酝酿已久,必不可免,是因为360系列杀毒软件不仅高效,而且免费,而要害是“免费”两字。
正是“免费”两字,激怒了这一批中国互联网的巨鳄们。使其恼羞成怒,并发出了“必杀令”。
正是“免费”两字,使垄断加暴利的中国杀毒软件业,遭遇了灭顶之灾。360犯了众怒,所以才遭遇群殴。
现在,我们得重新认识0Q大战360这场冲突的性质了。显然,QQ对360的报复,已超越了法律的底线。
首先,腾讯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所授予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对于消费者而言,其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这样的权利,是腾讯无权剥夺的。
其次,腾讯还涉嫌违犯《反垄断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还有,腾讯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款。在选择将6亿用户作为人质,破釜沉舟地和360决一死战的时候。腾讯在法律上已经将自己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
腾讯的这种行为,不仅在中国,而且在全球IT行业,都开了一个极为恶劣的先例:一个软件生产商居然可以肆意地决定自己软件的兼容环境,恶意排斥其他的软件,这是亘古未有的。QQ与360之战已威胁到了中国的计算机安全。现在已经到了国家权威出面干涉的危难时刻。左手与右手打架,应该问责的是大脑。
这件事让我们想起的是,2002年冲进中国医药业的平民大药房,遭遇垄断加暴利的中国医药业群殴的事件。暴发于2010年11月的“单挑变群殴”,几乎是中国医药业群殴平民大药房的2010互联网版。
如果360被打死,中国互联网至少会倒退十年。
据多家媒体披露,工信部电信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说,针对此次360和腾讯纠纷的工信部、公安部官方调查程序正式启动。接下来,工信部电信研究院会召开专家会议。对此事进行讨论。
11月8日,360公司发布声明称,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强力干预下,目前QQ和360软件已经实现了完全兼容。但腾讯方面表示。360的说法不实,腾讯的既定部署未变,不会做出妥协。
但目前一些用户反映,自己的电脑中安装了360软件和腾讯QQ,两者现在能够同时使用。对,于该现象,腾讯公司威胁说,正在依据QQ号码段。分步骤对6亿多用户进行提醒及不兼容360软件的工作。
由于腾诩涉嫌违犯《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这一点毫无疑义,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所以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应对腾讯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
按照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如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年度收入1%以上至10%以下的罚款。
腾讯2009年的人民币收入是124.4亿元,如果判定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它将被处以12.4亿元的罚款。这是个小数字吗?
商界如战场。对这类说法,耳朵听得也许磨出了茧子,对普通消费者来说,切身体验商战残酷的并不多。常见的情况刚好相反,商战的硝烟越是弥漫。消费者越容易渔翁得利。不过,商战的战火。难免也会殃及百姓的。
庞大的市场原本可以同生存同发展,360软件与QQ却发展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3日下午,腾讯公司向其用户发布一封公开信,称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消费者只有在360的产品与0Q之间二选一。而360立即回应表示,将推出措施保证360和QQ同时正常使用。
相信全国不少在线的Q0用户,在11月3日晚间不止接到来自腾讯公司的威胁信,在没有按照腾讯要求卸载360安全卫士软件后,一度无法使用QQ聊天工具。是时,不少国内论坛上纷纷谴责腾讯不顾及消费者利益的霸道之举。随后,尽管可以登录QQ,要求用户必须卸载360软件的声明,照样悬挂在每个QQ上方的醒目位置。这个没有商量余地的声明,仿佛“中天悬剑”。直刺0Q用户胸部。你对这个电子企鹅的依赖度越高,越是需要听命干它的指令。倘若以后腾讯禁止其用户使用某个品牌的电脑或者操作系统,不知道我们是不是得赶快扔掉自己的电脑或操作系统软件,乖乖按照电子企鹅的发号施令生活。
三国争霸,哪家诸侯深谙“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意义,就可以在角逐中占领优势。没想到,商战中的某些霸道企业,将这个法则搬到了商界竞争之中。有的仗着权力部门在背后撑腰,用垄断手段攫取超额利润;有的仗着自己品牌被消费者普遍认可,不仅要挟竞争对手,而且要挟消费者必须依照其意志行事。就后者来说,腾讯不过是创造了个新的“中国第一”而已。小小的电子企鹅,凭借其拥有的上亿个用户,在和同行斗法时,竟然残忍地将消费者绑架到它的战车上,以迫使对手就范。这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在我看来,这是典型的霸权主义,是一种典型的帝国主义做法。这个矮得不能再矮的电子企鹅,一旦自以为成了气候,眼里便没有了其上帝,将上帝绑架、囚禁在它的羽翼之下一怎奈这不是保护其上帝的利益,而是颐指气使地要求其上帝们如何如何。挥舞着商业大棒倒打一耙的企鹅,不是一种值得警惕的商业帝国主义又是什么?
“企鹅帝国主义”的横空出世,让国人为之谈。色变。倘若其他知名企业为打败对手,也纷纷“做了个艰难的决定”,消费者必然会遭到更多的商业奴役:阿迪做了个决定,检测到用户身上有耐克,衣服便自动变成透视装;康师傅做了个艰难的决定,如果检测到用户使用过统一,方便面里将没有配料;麦当劳做了个艰难的决定,如果监测到客人曾经食用过KFC,将自动释放致癌物质;蒙牛做了个艰难的决定,如果监测到用户胃里有伊利牛奶。将自动释放三聚氰胺;中石化做了个艰难的决定,如果监测到用户汽车;由箱里有中石;由,将自动引爆加油站:杰士邦做了个艰难的决定,如果监测到用户有使用杜蕾斯,将自动释放艾滋病毒……(网友假设)
“企鹅帝国主义”的实质是不把用户当回事,而这正是商业的大敌。网友的态度很鲜明:“我要装什么软件、用什么软件是我自己的事,轮不到你来替我决定!”“投诉到港交所。一个上市公司公然损害消费者与公众利益,剥夺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商业拒绝任何形式的帝国主义。“消费者万岁,”才是商业制胜的法则!
腾讯360之战凸显网络立法的滞后
针对腾讯和360的恶性竞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介入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腾讯公司这种利用其垄断地位,以公众利益当筹码,强迫用户在360的产品与0Q之间二选一的做法,严重损害了用户利益,已然涉嫌违法。
消费者的自主权和选择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民商事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不管腾讯与360之间的竞争如何激烈,不管腾讯对360的行为多么的不满,它不该波及到用户身上,它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形式由法院裁决。对数以千万计甚至数以亿计的用户而言,腾讯QQ和360安全软件都不可或缺。可如今,腾讯却耍用户在二者间做出一个艰难的选择,让人纠结。腾讯正是在利用其垄断地位,让消费者没有选择权,直接侵害到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那么,腾讯公司是否有权单方停止运行QQ软件nA?在我看来是没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业服务的提供者有义务保持其服务的延续性。一些公众必需的服务如果无故单方停止,这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比如现在我家里安装了固定电话,突然有一天电话局发来公告说“我停止服务了”,大家会觉得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腾讯公司与QQ用户存在事实上的契约关系,除非法定的事由,腾讯公司没有理由和权利单方停止服务。虽然腾讯公司提供的是免费服务,但付费用户和免费用户在用户权益保护上是一致的,而且这种免费并不是严格意义上完全免费,也要看广告等。如果腾讯公司不顾用户利益,一意孤行单方停止服务,显然构成了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按照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如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年度1%以上至10%以下的罚款。
腾讯与360间的战争,孰是孰非。涉及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外人无法置喙。但从根本上说,腾讯与360间的战争发展到如此地步,腾讯敢以公众利益相威胁,与我国法律相对滞后而高科技领域更加复杂有关,法律的发展跟不科技的步伐,对互联网领域的垄断行为和现象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应对。网络立法的滞后,让网络企业在“蛮荒时代”进行无秩的竞争,自然难免会殃及池鱼,这时不仅需要互联网行业里建立自律公约。更需要法律出手,对互联网的竞争行为进行规范。
当有入被群殴的时候
2010年11月6日,百度、金山、搜狗、傲游、可牛等5家知名互联网企业宣布:5大互联网企业的客户端软件,将不再兼容360系列软件。
这意味着中国互联网集体封杀360系列杀毒软件。单挑变群殴了口
其实,中国互联网的这一战酝酿已久,这一战看似偶然,其实这一战必不可免,爆发只是早晚的事。虽然爆发的起因是偶然的。
说中国互联网的这一战酝酿已久,必不可免,是因为360系列杀毒软件不仅高效,而且免费,而要害是“免费”两字。
正是“免费”两字,激怒了这一批中国互联网的巨鳄们。使其恼羞成怒,并发出了“必杀令”。
正是“免费”两字,使垄断加暴利的中国杀毒软件业,遭遇了灭顶之灾。360犯了众怒,所以才遭遇群殴。
现在,我们得重新认识0Q大战360这场冲突的性质了。显然,QQ对360的报复,已超越了法律的底线。
首先,腾讯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所授予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对于消费者而言,其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这样的权利,是腾讯无权剥夺的。
其次,腾讯还涉嫌违犯《反垄断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还有,腾讯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款。在选择将6亿用户作为人质,破釜沉舟地和360决一死战的时候。腾讯在法律上已经将自己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
腾讯的这种行为,不仅在中国,而且在全球IT行业,都开了一个极为恶劣的先例:一个软件生产商居然可以肆意地决定自己软件的兼容环境,恶意排斥其他的软件,这是亘古未有的。QQ与360之战已威胁到了中国的计算机安全。现在已经到了国家权威出面干涉的危难时刻。左手与右手打架,应该问责的是大脑。
这件事让我们想起的是,2002年冲进中国医药业的平民大药房,遭遇垄断加暴利的中国医药业群殴的事件。暴发于2010年11月的“单挑变群殴”,几乎是中国医药业群殴平民大药房的2010互联网版。
如果360被打死,中国互联网至少会倒退十年。
据多家媒体披露,工信部电信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说,针对此次360和腾讯纠纷的工信部、公安部官方调查程序正式启动。接下来,工信部电信研究院会召开专家会议。对此事进行讨论。
11月8日,360公司发布声明称,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强力干预下,目前QQ和360软件已经实现了完全兼容。但腾讯方面表示。360的说法不实,腾讯的既定部署未变,不会做出妥协。
但目前一些用户反映,自己的电脑中安装了360软件和腾讯QQ,两者现在能够同时使用。对,于该现象,腾讯公司威胁说,正在依据QQ号码段。分步骤对6亿多用户进行提醒及不兼容360软件的工作。
由于腾诩涉嫌违犯《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这一点毫无疑义,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所以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应对腾讯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
按照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如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年度收入1%以上至10%以下的罚款。
腾讯2009年的人民币收入是124.4亿元,如果判定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它将被处以12.4亿元的罚款。这是个小数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