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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2007年开始批准建立村镇银行,经过三年已有很大的发展,截至2009年3月份村镇银行的数量已达到97家.但在村镇银行的发展中仍有许多问题,尤其是村镇银行市场定位易偏离服务“三农”目标,支农性制度构建有待完善,这些已成为村镇银行发展的瓶颈.在我国大力进行农村新民居建设的关键时刻,村镇银行如何更好地服务“三农”,解决农村新民居建设中的资金问题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将通过法律的视角分析村镇银行的支农性在农村新民居建设中的作用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