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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3年和2015年,因含可待因药品与危及生命的呼吸问题的潜在风险相关,加拿大卫生部对含可待因药品实施了安全性审查,当时建议,在年龄为12岁以下的儿童中,不再使用含可待因的药品。加拿大卫生部近期实施了新的安全性审查,旨在进一步评估可待因在儿童及青少年患者中存在的严重呼吸问题,以决定在该年龄组中是否需要采取更多措施来管理此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