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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党政合署经历了从一般形态到新形态即大部门式党政合署的变迁。这两种组织形态在部门规模、组织边界突破、部门职能、前期基础、核心关注点和指导哲学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作为统筹党政机构设置的新途径,大部门式党政合署具有强大的整合优势,但也存在局限性。未来的改革应继续遵循整体主义的改革哲学,既要适当调整党的执政形式,又要考量大部门式党政合署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