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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同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下发通知,批复水利部流域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方案,明确流域机构作为水利部的派出机构,代表水利部行使所在流域及授权区域内的水行政主管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这是自各流域机构成立以来国家有关职能部门首次正式明确其行政地位。根据调整方案,流域机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