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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2011年,地区经济工作全面推进,一些重要战线工作取得突破进展,各地区工作扎实推进,区域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专项领域工作新局面不断开创,各项基础性工作扎实进行,工作卓有成效。新的一年将认真总结新经验,准确把握新形势,明晰工作总体思路,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区域政策体系,促进海洋事业全面发展,努力做好国土整治和流域治理工作,实施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加快推进国际国内区域合作,全力抓好涉疆涉藏各项工作,加强计划编制和投资管理,持续推进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为总结一年来地区经济的各项成就,部署2012年的各项工作,2011 年12月23日,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地区经济工作会议暨区域合作座谈会在广西南宁召开。这是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事件。为此,本刊发表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的重要文章,以飨读者。
2011年地区经济工作全面推进
一、坚持重点地区突破带动,进一步完善区域政策体系
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总体部署,地区经济工作系统继续坚持高标准、高效率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良好起步。
一年来,根据国家整体部署,立足于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和重点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研究制定了一批新的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规划建设了一批经济区和特殊功能区,进一步完善了区域政策体系,优化了空间开发布局。
一是推动建设一批地位重要的经济区。中原经济区地理位置重要,粮食优势突出,市场潜力巨大,文化底蕴深厚,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为支持中原经济区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新路子,为全国积累经验,花较大气力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围绕推动成渝地区成为西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经过几年努力组织编制了《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立足于完善我国沿海经济布局,组织编制了《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推动河北沿海地区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增强环渤海地区辐射带动能力。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西建设的指导意见,研究编制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会同有关方面对推进首都经济圈发展相关问题进行了积极研究;并按照国务院新要求,继续组织开展《京津冀地区区域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着力打造多个各具特色的功能区。依托浙江舟山群岛在区位条件、海洋资源、海洋产业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研究设立了舟山群岛新区,这是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围绕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要求,发挥连云港的独特优势,国家批准建立了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打造探索区域合作新模式的国家级试验平台。深圳前海是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的示范区,为加快推进前海建设,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了前海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了支持前海发展的有关政策。围绕落实《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了支持横琴开发的有关政策,明确在珠海横琴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优惠政策,并提出了财税、通关等一系列支持措施。积极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研究编制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并给予政策支持;为促进两岸合作交流搭建了新平台。积极会同有关方面推动广州南沙新区发展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着手启动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三是积极构建沿边开放的新平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积极推动把云南打造成我国连接东南亚和南亚国家的陆路交通枢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西南地区的重要经济增长极。着力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精神,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努力把这两个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和新疆跨越式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落实《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全面推进中朝、中俄务实合作,充分发挥珲春对外开放窗口作用,积极推动设立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四是大力推动特殊类型地区加快发展。在积极推动条件较好地区优化发展的同时,把促进老少边穷等特殊地区跨越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经国务院印发实施,努力推进内蒙古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提升经济结构。组织开展了黑龙江和内蒙古沿边开放开发带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研究提出了支持山東沂蒙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建议,经国务院同意,山东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积极研究福建、广东部分原中央苏区县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参照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有关问题。
在研究制定区域政策的同时,继续抓好贯彻落实。在过去两年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把抓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的督促检查放在重要位置,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落实工作责任。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区域规划和文件的部门分工方案,将所提出的主要任务、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2011年在国务院出台支持云南和内蒙古发展的文件后,我们积极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制定了部门分工方案,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实施。同时对成渝经济区规划等其他规划也制定了分工实施方案。二是完善实施机制。根据需要在国家层面、区域层面或地方行政区层面建立协调机构,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特别是推动建立了国家支持云南建设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以及行业部门和重点城市间协调机制,切实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并就建立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协调机制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已形成建议上报中央。三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大协调力度落实中央投资,支持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实施;加大四川阿坝、甘孜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包虫病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提升卫生防治水平;推进云南独龙族整族帮扶和澜沧拉祜族、富宁山瑶群众聚集区综合扶贫开发试点,进一步加大对莽人克木人等深度贫困群体的帮扶力度,着力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积极促进青海三江源地区农牧民转产转业,大力推进贵州农村危房改造;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参与推动毕节试验区建设。四是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对重点地区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和解决问题。在过去的基础上,2011年通过情况通报、专题研究、实地督查等方式,又重点对新疆、西藏、天津滨海、吉林长吉图等地区的规划和文件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立足推动可持续发展,不断开创专项领域工作新局面
一年来,立足于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和地区经济工作的持续性,积极拓展各专项领域工作广度与深度,一些重点工作又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宏观管理。继续强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在严格钥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会同国土资源部对2011年计划指标进行了适当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省级和重点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对各地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提出了改进建议。继续会同国土资源部推动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并就一些重大问题形成了初步思路。大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公共应急管理,会同有关方面研究了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相关问题,参与组织起草了《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推动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协调解决地震短临预报有关重大项目资金支持问题。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会同国土资源部编制上报了全国找矿突破战略纲要,推动开展全国危机矿山找矿二期工程,联合举办了全国地质大调查成就展,加快审核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切实做好基础测绘工作,认真做好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和监督实施工作,积极推进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编制。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针对部分地区在新区新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开展规范新区新城建设政策研究,组织起草了《关于规范新城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即将上报国务院。
二是大力促进海洋事业发展。这几年,促进海洋事业发展一直放置在地区工作的重要位置,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在前两年出台《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基础上,2011年抓紧编制《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这是我国比较系统的推进实施海洋综合管理、统筹海洋事务的重要文件。积极开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报请国务院批复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并批准了三省的试点工作方案。根据《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力量编制《福建海峡西岸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与有关方面联合主办了“中国·青岛蓝色经济发展国际高峰论坛”,指导并参与“中国·宁波首届海洋投资贸易洽谈会”。进一步完善围填海计划管理,会同国家海洋局联合制定《围填海计划管理办法》,建立了完善的围填海计划管理制度,合理规范了围填海秩序;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有关要求,编制下达了《2011年全国围填海计划》。加强海洋资源管理和利用,有重点地推进国际海域开发、海岛利用保护、海水淡化产业、深远海资源环境调查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全国和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流域治理与发展。积极推动水资源保护,开展《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编制工作,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优化水资源配置奠定基础;启动《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动保护长三角地区这一极为宝贵的优质水源;继续做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保障规划》。加强对重点水域污染防治工作的规划指导,与环境保拂部共同开展“十二五”淮河、海河、辽河、滇池、巢湖、三峡库区及上游、松花江、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水污染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制定《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及其实施考核办法,为促进流域治理与库区发展相协调,还专门编制了《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做好重点流域、海域治理协调工作,组织召开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全面组织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经过努力,太湖水质进一步好转,连续四年未出现大面积湖泛爆发;继续加强对渤海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督促与落实,组织召开了渤海环境保护省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并就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专题向国务院报告。加大对重点流域治理项目投资支持力度,2011年共下达中央投资计划78亿元,较上年增加12亿元,带动各项配套资金115亿元;这些项目全部建成后,可形成污水处理能力705万吨/日,垃圾处理能力9027吨/日,管网8707公里,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COD)54万吨/年。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为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率,促使项目尽快发挥治污效益,专门下发加强对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管理的文件,對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是认真做好可持续发展领域相关工作。2012年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是继1992年里约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和2002年约堡世界可持续发展峰会之后,全球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又一次首脑级峰会。根据国务院要求,牵头组建由28个部门参加的中方筹委会。组织编写了《中国可持续发展国家报告》,并制作一批宣传材料和影像资料,系统总结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经验做法和政策行动,以积极宣传我国在促进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成就,树立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为了解各国的立场和观点,会同外交部在北京举办了3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13个国际组织参加的高级别国际研讨会,就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广泛交流;向联合国提交了中国对大会的立场文件,积极对大会施加影响。同时,积极推动开展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了《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经国务院审议通过,确立了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以改善民生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体制创新为动力,努力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着力建立生态保护建设的长效机制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有利于青海藏区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可持续发展实践,结合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通过政策指引、加大投入、强化督查等方式,指导地方探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新路子,取得了积极成效。
五是切实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规划指导,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要求,在系统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组织编制《全国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积极争取增加投资计划,2011年下达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和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投资计划67.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55亿元;下达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资计划25.3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l亿元。特别是加大了对宁夏、云南等特困地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投资计划和项目管理,通过举办专题会议加强业务人员能力建设,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进度季报制度,动态掌握建设项目进展和中央投资效果,对反映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方面加以协调解决。根据2011年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抓紧开展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开发规划编制等重点工作。
六是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11年会同有关部门共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66亿元,用于支持改造危房265万户。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25亿元,支持改造近40万户。在2010年支持陆地边境县、西部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务院确定的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全部县。特别是根据中央要求,全面启动了新疆农村安居工程,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9.3亿元,支持建设28万户农村安居房,并出台了专项建设规划和实施意见。在做好投资计划管理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十二五”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规划编制工作。
七是稳步开展地理空间信息项目库建设。继续加强对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项目建设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一期项目投入试运行,二期工程进入立项前期工作。启动了《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十二五”规划》和《关于促进省级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制定工作。积极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承担了国家863计划《国家自然资源与社会经济数据空间耦合及共享服务》课题。
三、围绕提升层次与水平,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业务的同时,注重把地区经济工作建立在牢固基础之上。一年来,立足突出系统性和长效性,扎实推进各项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业务支撑。
一是大力提升地区经济监测预测水平。地区经济形势分析已成为研究制定区域政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为更加及时、深入地掌握区域经济运行动态,提高了监测预测频次,目前已形成按季度、半年和年度不同时期,分析东、中、西和东北四大板块以及重点地区发展态势的工作模式。2011年还启动了对贫困地区发展、流域治理发展、县域经济形势等专项领域的分析监测,并特别对近年来国家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的实施效果,以及国家战略支持的重点地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密切跟踪和对比分析。同时,着力提高监测预测质量,进一步增强地区经济形势分析的针对性;及时就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一些苗头性、趋势性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关注。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重大理论研究。采取公开征集和定向委托等方式,选择国内一流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就完善区域政策体系、编制重点地区规划、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主体功能区等重大课题进行研究,形成了一批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指导和支持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工作,并以其为依托,通过多种形式,积极调动中部地区研究力量,对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了《加快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思路与对策研究》、《我国特殊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思路与对策研究》、《新时期推进区域合作的基本思路与重点任务研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研究》、《“十二五”时期促进中部崛起若干问题研究》、《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有关重大问题研究》等一批研究报告,为开展相关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展了中国北方沿边开发开放经济带规划、淮海经济区区域规划、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布局和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等重大专项课题的研究。
三是积极加强工作信息沟通与交流。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数量与质量,一年来累计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经济情况与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讯》等刊物上刊载政务信息百余篇。关于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抗震救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一批信息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进一步办好《地区经济工作》、《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简报》、《区域经济合作简报》,发挥信息交流平台作用,全年编发数量较上年大幅增加,情况通报的及时性、规范性进一步提高。继续推进外网建设,一年来外网信息发布量、点击率与综合排名等指标在全委始终保持领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好评。进一步改进形式、充实内容,编制出版完成了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年鉴2010和2011卷;完成了2010年地区经济系统会成果汇编、司内发文汇编、地区经济工作汇编、每周工作动态汇编等资料的整理编印工作。通过实地调研、直接走访、专题座谈等方式,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向有关方面宣传地区经济工作,积极为地方发展出谋划策,努力为百姓生活排忧解难,全年共办结283件。
过去一年重要战线工作取得突破进展
地区工作覆盖面广,有很多工作由不同战线和部门承担,形成了若干相对独立的工作体系。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机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推动相关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实现了新跨越。
一、适应国内外环境新变化,积极推进区域合作工作
随着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区域合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显现,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一年来,区域合作系统顺应潮流、抢抓机遇,推动区域合作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是着力强化宏观指导。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区域合作工作,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重大合作活动。在过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地方的密切配合,多次派人参与指导地方政府联席会议、区域组织年会等合作活动,共同研究探索深化区域合作的新途径。组织召开了全国区域合作座谈会,并举办了第一次区域合作论坛,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共同研究分析了当前区域合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出了新时期促进区域合作工作的主要任务、实现路径和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区域合作系统的理论水平,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充分利用中国图们江地区开发项目协调小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等平台,积极指导沿边地区深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在此基础上,大力推动建立多层次的合作协调机制,加强合作法律法规与制度建设。
二是继续推动区域内一体化发展。以统筹协调跨区域重大项目为核心,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合共享。以促进区域间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为核心,大力推进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以处理好上下游关系、共同开展流域水资源保护、污染综合治理为重点,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一体化。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一体化。加快推动重点地区一体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跨省城市群的一体化进程,指导开展郑汴、西咸、长株潭、长吉、乌昌等省内重点地区一体化,支持探索广佛、沈抚、合淮同城化。
三是积极拓展区域间互动合作。按照《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关于在中部地区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工作方案,批准设立了湖南湘南和湖北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积极开展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有关研究论证工作。与此同时,继续指导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创新产业转移承接机制和模式,支持推进江南、江北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鼓励发展“飞地经济”,推动省际自主开展合作探索,支持河北和内蒙古通过“飞地经济”模式,在河北曹妃甸划定一定区域由内蒙古投资建设物流基地和临港工业园区等等。
四是大力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推动与东南亚国家合作,以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合作和东盟一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AMBDC)为平台,积极推动相关领域合作务实开展;参加GMS第十七次部长级会议和第四次领导人峰会筹备小组系列会议,积极协调参会对案并准备领导人峰会成果,牵头编制了《中国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国家报告》,并参加在缅甸举行的峰会;出席了在印尼举行的AMBDC第十三次部长级会议。积极参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推动区域内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贸易便利化进程取得进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参加CAREC第十次部长级会议,与会各国共同签署了CAREC未来十年合作框架,促進区域合作进一步深化。深入开展图们江区域合作,推进长吉图地区在对外交通设施、产业合作、边境与腹地联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扎实开展中朝合作开发“一区两岛”。积极推进中欧区域政策对话机制不断深化,与欧盟共同举办了第六次中欧区域政策对话会,双方围绕区域政策的多层管理和法律框架、区域政策对特殊区域的支持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二、扎实贯彻中央部署,全力推进对口支援工作
进一步推进和加强对口支援工作是新时期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一年来,积极落实中央部署,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配强机构,以推动援疆、援藏等综合规划编制实施为抓手,以协调重大政策和重点事项为重点,以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为根本,推动对口支援和对口协作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切实加强总体指导。立足服务支援援受双方,依托中央有关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政策制定和规则编制的指导。组织筹备并承办第二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有关援藏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对口支援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推动对口援藏、援青工作有序开展。指导编制各支援省市援疆、援藏综合规划,积极推进对口援青规划编制工作。会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积极推动编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方案》。
二是着力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做好新疆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对口支援省市培养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并联合印发通知,指导援受双方有序推进培养工作。按照援助任务与综合实力相匹配的原则,会同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调整福建、广东援藏结对关系。积极协调对口支援省市加大援青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援青工作任务。同时,积极协调和推动解决提高新疆农村安居工程和游牧民定居工程中央补助资金标准、加强新疆农村少数民族劳动力转移就业通用语言培训、进一步推动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以及合理衔接援疆规划和年度计划等重大问题。
三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着手研究对口援藏援青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在会同有关部委赴疆实地调研基础上,针对援疆工作和援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加强项目管理等提出了意见,并纳入相关制度文件。制定《对口援疆统计工作制度》,编制工作简报和工作周报,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对口援疆工作特别是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三、紧紧围绕核心任务,大力推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是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围绕“三基地、一枢纽"建设,全面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促进中部地区跨越发展、全面崛起。
一是加大指导协调力度。组织召开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总结了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积极指导开展中部论坛、中部发展研究院论坛等高层研讨,研究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建议。加强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究分析,组织有关力量编写《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大思路与政策研究》,重点关注中部地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动态情况,为科学制定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参考。会同有关方面编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五年发展报告》,全面总结和宣传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和实施成效。
二是完善支持政策体系。适应形势变化需要,研究完善支持中部崛起的政策措施。经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研究讨论并报国务院同意,着手研究制定新时期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文件。在深入研究中部地区发展现状、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基础上,经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中部六省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已形成文件初稿。在积极推动中部地区“两个此照"等政策落实的同时,适当调整“两个比照"政策实施范围,增加补充新的政策内容,给予重点支持。
三是做好重点专项工作。推进落实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指导意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出台专门政策,目前,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国家开发银行等部门已经出台配套支持政策。落实好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协同推动实施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支持山西开展经济转型试点工作。
四是强化工作督促检查。继续大力推动《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的贯彻落实,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本部门本行业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具体措施,从财政、金融、产业、投资等方面,加大对中部地区崛起的支持力度。组织有关机构,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访问等方式,对五年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工作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进行了全面评估。研究制定了2011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2011年工作思路和具体任务。同时,加强规划实施检查和情况交流,督促有关省份编制省级落实规划实施意见。
2011年全国各地地区工作扎实推进
一年来,围绕国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地区经济系统地方工作机构结合自身职能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区域战略
一年来,围绕贯彻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开展了一系列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各地普遍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区域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并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专门力量,专司区域战略的贯彻实施。特别是一些地区成立了自上而下的工作机制,浙江为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成立了省级的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和海洋经济试点推进工作小组,并设立海洋经济工作办公室,沿海市县也成立了海洋经济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安徽成立了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转移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并设置了江南、江北两个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管理机构;云南建立了高规格的建设向西南开放桥头堡领导小组,并批准成立职能健全、力量充实的工作办公室,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也相应加强了机构建设;山东组建了专事机构,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湖北成立了发展战略规划办公室,统筹推进有关国家战略的实施;江西建立了区域领导机构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等等。
二是进一步细化配套措施。围绕国家出台的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各地都制定了细化落实思路和配套政策措施,一些地区还出台了专项决定、条例、方案和规划。如福建、吉林分别以省委决定形式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和长吉图先导区建设,广东制定了《实施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保障条例》,深圳通过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四川制定了《成渝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河北编制了贯彻落实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产业规划。
三是切实做好检查督促。各地采取不同方式督促国家战略各项任务落实,不少省市还创造了一些可资借鉴的好做法。为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广东围绕“一年开好局、四年大发展、十年大跨越”的阶段奋斗目标,创造了召开现场工作会、实施年度评估考核、开展专项检查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督促方式;福建通过省委省政府联合制定任务分工方案、考核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宣讲活动,抓示范试点工程,使海西战略落到基层、深入人心、见到实效;江西通过开展专题检查、强化干部考核、探索建立绿色考核体系等方式,大力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二、创造性开展地区经济工作
一年来,各地还立足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重点地区发展战略。各地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着力加强薄弱环节,促进区域内协调发展。為优化核心区域发展,宁夏编制了《宁夏沿黄经济带发展规划》,甘肃编制了《兰州一白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重庆编制了《重庆市主城区二环区域发展规划》。围绕培育区域新的增长点,湖北推动实施“两圈一带”战略,湖南大力支持湘南地区开发开放。为促进落后地区加快发展,江苏制定了促进苏北地区发展的政策文件,贵州编制了《黔中经济区发展规划》,安徽编制了《皖北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是不断开拓地区工作新领域。各地立足自身特点,适应新形势,紧扣区域协调发展主线,在做好扶贫开发、流域治理、国土整治等重点工作的同时,还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和方式,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吉林、山东、广西大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壮大;上海深化完善市域城镇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广东继续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山西积极开展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治理试点,努力实现地质灾害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双重效益;安徽结合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开发区的建设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
一年来,各地进一步加大区域合作力度,主动开展内引外联,健全互动合作机制,推动形成了区域间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不断完善合作机制。为了实现优势互补,各地进一步加强合作机制建设,积极开展跨区域合作,共同促进经济社会优化发展。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确立了由党政领导参加的东北地区经济工作交流制度,并与内蒙古建立了东北四省区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机制,促进深化合作,实现全面振兴。中部六省进一步健全高层沟通协调机制,依托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中部论坛等,党政主要领导共同研讨合作发展重大战略,协调解决合作难题。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徽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形成了泛长三角地区合作发展的良性机制。此外,新疆、内蒙古、浙江、深圳等地还围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平台。
二是推动重点领域合作。各地围绕涉及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以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共性问题为抓手,务实有效的推动各领域合作。湖北、湖南、江西围绕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开发开放,着力推动发展规划对接和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对口支援省市与受援地区密切配合,加强科技、产业、教育、人才等全方位支援与协作。上海与沿江省份围绕长江流域综合配套改革及区域省市互动与合作进行交流,共同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云南、广西、吉林、新疆、内蒙古等沿边省区在国家统一指导下,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往来便利化等,与周边国家和地区扎实推进国际合作。江西、福建、广东三省共同推动编制《赣闽粤中央苏区地区振兴规划》,促进中央苏区振兴发展。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地区经济工作取得的好成绩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有一支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近年来,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地区经济工作系统的职能进一步强化,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组建了一批区域发展新机构,配备了一批优秀人才,一大批地区系统的干部在工作中得到历练提升,被委以重任。
认真总结新经验 准确把握新形势
过去一年,地区经济工作系统上下一心,通力协作,干成了不少大事,办好了不少实事,解决了不少难事,取得了新成绩,也积累了新经验。在未来的发展中,国际国内形势仍然复杂多变,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将长期存在,地区经济工作既面临着新挑战,也孕育着新机遇,需要认真把握,妥善应对。
一、新成绩与新经验
2011年的地区经济工作使区域协调发展在已经取得较大进展的基础上,又呈现出新的面貌,进一步佐证了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效果。从这些年的实践中可以看出,国家战略与地方发展相辅相成,体现出十分明显的政策效应。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在国家战略直接指导下的重点地区经济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一般地区。国家规划凝聚了人心,也集结了资源要素。在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强力推动下,各重点地区发展活力大大增强,经济增长速度均明显高于所在省区及全国平均水平,一些地方表现得尤为明显。2006年国家出台指导天津滨海新区发展的意见后,滨海新区的发展进入了加速期,地区生产总值从2005年的1600多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约6200亿元,年均增速超过22%,增速一直位居全国前三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连续五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超过15%,平均超过全区近2个百分点;安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立近两年来累计开工建设项目22273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782亿元。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形势喜人,2011年经济区内人均地区生产总值预计达4630美元,比2009年提高了近1000美元,其中共青城市地区生产总值比2008年增长150%。这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国际经济形势的起伏变化,避免经济大起大落和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速度指标虽然不是根本性指标,但这一指标的改变为实质性指标差距缩小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二,在国家战略直接指导下的重点地区经济发展效益显著优于一般地区。近年来,国家制定出台的区域政策更加注重发挥地区比较优势,更加注重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推动优化了重点地区的经济发展效益。在区域政策的积极引导下,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发达地区在发展中更加强调结构、效益、质量与速度的有机统一,率先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率先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发展整体质量和综合效益明显提升,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2010年长三角地区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4.67%,比2007年提高了2.43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8.66%,比2007年提高了2.55个百分点,高于广东全省3.65个百分点,与发达国家水平进一步接近,实现了在较高起点上的持续增长。同时,在区域政策的有力支持下,中西部地区发挥后发优势,积极破解制约瓶颈,大力加强薄弱环节,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努力探索实现加快发展和转型发展并进的新路径,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迈出了坚实步伐。中部六省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节能减排成效明显,均超额完成了“十一五”任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大增强。发展质量的提升进一步增强了区域竞争力,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三,在国家战略直接指导下的重点地区合作开放步伐大大快于一般地区。推进形成经济区是国家战略的重要着力点,而经济区的建设就是要突破行政区的制约,强化合作互动,推进一体发展。近年来,区域战略都把促进区域合作联动、扩大对外开放作为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推动规划和政策实施的重要手段。随着国家战略的实施,重点地区合作开放步伐日益加快,在全国开发开放格局中的地位明显提升。经过努力,一些重点地区在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和扩大合作范围上取得了突破。在合作领域上已从相对单一的合作领域转变为全方位推进合作,已从一般事务逐渐深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领域和关键环节。在合作方式上已从建立在各自作为独立利益主体基础上,局限在单个项目、单个领域里合作的交换式合作,转变为基于两者利益融合、依托新型合作平台、涉及更宽广领域的交融式合作,已从坐等别人上门洽谈合作的被动式合作转变为积极走出去寻求合作机会的主动式合作。在合作范围上已从着眼于周边地区转向跨省区合作,已从单纯国内合作转变为国内国际互动合作。开放合作进程的加快,增强了区域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进一步拓展了经济发展空间。
第四,在国家战略直接指导下的重点地区民生改善力度普遍强于一般地区。区域战略的实施大大促进了经济发展,也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了坚实条件。这些年,保障和改善民生一直都是区域规划和区域政策文件关注的重点,都被放在区域战略的突出重要位置。而且,针对我国中西部一些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较低等突出问题,一部分国家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直接针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重点改善当地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经过多年努力,国家战略的实施推动解决了一些关系老百姓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重大民生问题。一方面,重点支持水、电、路、气、房等直接与百姓生活相关的基础民生工程建设,让人民群众享有大体相当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卫生、就业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这些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大改善了欠发达地区民生保障水平,极大地惠及了中西部地区各族群众,进一步促进了民族团结和边疆巩固。
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大的成效,究其根本原因是实施了分类指导、发挥了地区比较优势,进一步地说,区域政策的含金量也在于此。我们多年所期盼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局面现在通过区域政策实现了。这一效果充分显示,区域政策是十分必要的。无论是从区域政策制定的基础我国地域广袤、地区差距之大来看,还是从区域政策的载体不同区域规划和区域政策文件特点各异、类型差别之大来看,区域战略不存在过多过滥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年的实践表明,只有区别对待的政策才是负责任的政策,建立在发挥比较优势基础上的政策也是最难制定的政策,而“一刀切”的政策是最简单的,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最不负责的政策。
总结包括过去一年在内的工作实践,在地区经济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区域协调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同时,又积累了一些新经验。归纳起来,可以概括为六方面:
第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工作基点上必须立足于国内与国际两个大局。只有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才能瞄准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拓展区域发展内涵,不断创新发展理念与思路,推动区域发展达到新水平。只有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才能有效调动国际国内资源要素,在更广的范围内实现优化配置,更加科学地进行区域生产力布局,从而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的水平与效率。只有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才能真正实现合理分工、各展所长,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更高的起点上融入国际市场,积极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欠发达地区可以根据自身基础条件和发展阶段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挖掘发展潜力。
第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推进方式上必须着力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区域战略从本质上说是国家战略,必须从全局的角度对某一地方的发展作出谋划安排,但是区域战略的目的是促进地方发展,实施主体也在地方,必须体现地方合理利益需求。只有把全局的需要與地方的实际结合起来,才能够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才能够实现地方发展和国家整体发展的有机统一,才能够把国家的战略意图落到实处。仅仅强调中央一个方面的积极性是不够的,这样容易导致国家战略意图难以落实,被束之高阁;仅仅强调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也是不行的,这样容易导致各自为战、无序发展。
第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政策取向上必须实现国家战略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战略性体现了区域政策的高度、深度和广度,可操作性是区域政策的潜力、活力和生命力所在。如果仅仅强调政策的宏观性和战略性,就容易导致不区分各地区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搞“一刀切”;反之,如果仅仅考虑地方的自身利益,就容易脱离全国一盘棋,造成一哄而上、重复建设。事实表明,负责任、起作用的区域政策必须兼顾宏观意志和微观可行,必须体现政策统一性和针对性的有机结合。近年来,研究出台的区域政策既体现了国家战略的要求,又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把全局性重大改革发展战略及明确的宏观调控要求寓含到地方的发展思路和项目建设之中,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寓约束于支持之中、寓规范于引导之中,促进了地方认真贯彻国家的总体战略意图,保障了中央各项政策的顺利落地和有效实施。
第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实施路径上必须致力于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推动区域发展根本是为了促进整体发展,实现整体发展依赖于重点地区的突破带动。实施整体推进就能够立足于整体布局和全面发展,体现系统性和一体性,统筹各个地区、兼顾各个方面,让政策“阳光”普照每一个地区,使各地都享有大致均等的发展机会,推进不同区域实现协同发展。推动重点突破能够积累经验、探索路径;也能够提供示范,实现辐射带动,从而达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独特效果。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够既保持发展的持久活力,又保持发展的均衡协调。
第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基本思路上必须把构建一般基础与解决特殊难题相结合。夯实基础为解决区域发展特殊难题提供了重要条件,而破解特殊难题又有利于进一步打牢协调发展的基础。只有国家经济实力整体提升,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才能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才能为推动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只有有针对性地解决地区发展的特殊矛盾和问题,攻坚克难,突破制约瓶颈,加强薄弱环节,才能帮助这些地区迎头赶上、实现跨越,夯实协调发展的基础。
第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操作办法上必须坚持统一指导与构筑试验平台相结合。开展先行试点是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一条重要的成功经验,实践证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也需要改革试验。实施统一指导有利于保持全国政策的公平性、连续性、稳定性,从整体层面上建立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试验平台有利于因地制宜地开展重大改革开放任务的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发挥局部地区的支点、杠杠和示范作用。实践证明,国家设立的不同类型的试验区和示范区为地方发展提供了新载体和新平台,已经成为推动地方发展的重要支点、引领发展方向的旗舰和推动创新试验的新基地,极大地推动了区域经济的跨越发展。
二、新挑战与新机遇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区域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空间布局不断改善、开放合作不断深化,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当前国内外环境严峻复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把握形势,妥善应对。
一方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难度和挑战进一步加大。基于环境新变化和发展新要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难度更大,挑战也更多。一是涉及领域愈加宽广。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内涵进一步丰富,牵涉领域更为宽广、更加全面。从注重缩小发展速度差距,到更强调结构、效益、质量与速度的有机统一;从注重经济发展差距,到更强调社会协调进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注重经济协调发展,到更强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同步推进;从注重本区域发展,到更强调区域间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机制等等。相应的,所涉及的指标体系也将更加宽泛,更加完整。二是衡量水平不断提高。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断加快,广大人民群众对协调发展、公平发展的期望值也自然提高,衡量区域发展的相关指标也必须相应作出调整。最近,中央扶贫工作会议明确将国家扶贫标准由农民人均纯收入l196元提至2300元,提高了92%,按此标准对应的扶贫对象规模就增加了1亿多人。地区工作不仅仅涉及扶贫开发,其他相关方面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这些都给地区经济工作增加了难度。三是约束条件更为苛刻。随着我国改革发展和市场化向纵深推进,制约区域发展的因素越来越多,很多因素交错在一起,一些约束条件已经成为制约发展的明显短板,甚至到了不得不去解决的地步。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日益受到当地资源环境的制约,不能简单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移民搬迁等一类行之有效的扶贫手段,需要更多的考虑群众意愿;市场经济法制的不断完善,公民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要求工作方式更加科学,更加理性。进而原来可以单项操作解决的区域问题,现在则需要兼顾更多因素,统筹联动解决。这些都增加了解决区域发展问题的难度。四是环境变化日趋复杂。从国际看,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的影响仍在持续,世界经济下行风险有所加大,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屡屡抬头,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加之周边局势更加复杂,这些都将增加国际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不利于我国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和境外资源。这种状况将对我国的整体发展带来深刻影响,进而传导到东中西不同地区,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挑战。从国内看,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的深入发展,竞争不断加剧,容易造成资源要素进一步向发达地区集中,也容易导致城市对农村利益的进一步侵占。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制约日益加剧背景下,中西部地区正面临着加快发展与转型发展的双重压力,东部地区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难度也很大。与此同时,人民群众追求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和幸福生活的要求日益强烈,仅靠原来的手段已经难以满足这些多方面、全方位的需求。这些都给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增加了变数。
另一方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备许多有利条件。尽管困难和挑战不少,但也要看到我们拥有许多解决区域发展深层问题的新优势和新条件。一是社会氛围更加有利。中央高度重视区域发展问题,对下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制定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解决特殊地区发展难题等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地方党政领导几乎都把谋划区域发展及制定相应的战略规划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党政一把手亲自谋划、直接推动,区域战略成为了各地凝聚人心、激发活力、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国上下相应形成了讲区域经济、促区域发展的热潮,区域发展及其政策设计已经成为舆论传媒的关注焦点,成为企业界投资的重要参考,成为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二是经济基础更加雄厚。国民经济综合实力大大增强,为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积累,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2010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39.8万亿元,居世界第二,财政收入达8.3万亿元,预计2011年国民生产总值将超过43万亿元,财政收入将超过10万亿元。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传统发展引擎辐射带动力进一步增强,一批新的增长极茁壮成长。这些都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三是政策体系日臻完善。区域政策体系和空间开发格局日臻完善,为进一步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创造了有利条件。近年来,在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指引下,充分考虑各地实际特点,立足发挥地区比较优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区域规划和政策性文件,推动形成了因地制宜的“一区一策”,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区域发展布局,成为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纲领和指南。由于这些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合理体现了地方发展的利益与要求,只要贯彻好就能体现利益、就能实现跨越,从而大大增强了地方落实国家战略、推动改革发展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四是操作经验不断丰富。促进区域发展工作经验不断丰富、手段不断强化、队伍不断壮大,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近年来,随着地区经济工作的蓬勃开展,我们在实践中积累了大量有益经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同时,地区经济工作的业务领域不断拓展,推动手段得到了相应强化,既有规划政策,又有资金项目,也有试验平台。更为重要的是,适应攻坚克难、提升跨越的需要,地区经济工作系统进一步完善了组织体系,各级党委、政府都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地区经济工作干部队伍中,不少地区还为实施,区域发展战略设置了专门机构。
总体上看,机遇大于挑战。对于已经过这些年历练的地区经济工作者来说,挑战愈能激发我们的斗志。只要坚定信心,科学应对,就一定能开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2012年地区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地区经济工作可以大有作为的一年。我们要遵循中央关于“十二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部署,按照这些年我们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一二三四五”即坚持“一条主线”、把握“两个手段”、着力“三个基点”、依托“四个载体”、实现“五个目标"的操作路径,全面推进地区经济各项工作。具体说,在工作思路上要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把实行区别对待作为完善区域政策体系的基本方向。区别对待是区域政策的实质和核心。要始终把立足各地实际、体现差别化作为研究制定区域政策的基点。这样做,才能充分发挥地区比较优势,从而促进区域合理分工,避免恶性竞争,减少低水平重复建设,有效解决“一个规划管全国,全国规划一个样”的问题。下一步,在完善区域政策体系时,必须坚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在把握国家战略方向的同时,充分考虑各地的具体差别和实际要求,设定不同目标,提出不同要求,制定不同政策,真正实现“一区一策”。
二是把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缩小地区差距的重点任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内容,不仅有利于经济发展,更关系到社会公平,是今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的主攻方向。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以深化改革为突破口,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予以大力推进。要通过体制创新和法律保障,实现不分区域、城乡、工农、公私、贫富,一视同仁实施财政、金融等公共政策。要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力度,推进教育、卫生、就业等社会事业公民享有的同权化,使得每一个公民都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和权利。要加大水、电、路、气、房等民生工程建设投入,切实让不同地区的人民群众享有大体相当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
三是把促进重点地区加快发展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重点地区在促进区域发展中发挥着重要辐射带动作用。实践证明,通过鼓励发达地区优化发展和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两头”并进的方式,能够有效带动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全国整体发展水平。下一阶段,一方面要加强科学引导,适应国际竞争的新要求,把鼓励和支持条件较好地区加快发展作为区域发展的重点方向,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开发开放步伐,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把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发展作为区域发展的基本着力点,加强薄弱环节,破解发展瓶颈,改善发展环境,不断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自身发展水平。
四是把开展试验示范作为推动地区经济工作的核心要求。开展先行先试是国家改革发展的重要经验,也是被实践证明推动地区工作行之有效的方式。要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发展中的一些深层矛盾,有必要也有条件开展试验示范。从某种意义上说,发展就是探索,前进就是示范。因此,要把开展试验示范作为推动地区经济工作的要旨,为推动科学发展探索经验、减少风险和开辟道路。下一阶段,要着力在优化经济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重点方面,选择适宜地区开展专项试点和综合试验,在一些潜在风险较大、涉及面较宽的重大问题上先行先试,摸索路径,积累经验。在此基础上,进行前瞻性、全局性谋划,提出解决深层矛盾的基本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
五是把建立制度保障作为统筹区域发展的主要目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从根本上依赖于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规体系。只有建立常态、稳固的制度化安排,才能保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的相对连续性、稳定性,才能避免出现政策的随意摇摆,进而影响统筹区域发展的成效。下一步,要进一步改进区域管理体制和治理方式,建立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合理分工、有机配合的稳定运作体系;要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建立有利于缩小地区差距的体制机制;特别是要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政策和良好做法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把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2012年地区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
对于地区经济工作战线来说,2012年是十分关键的一年,关系到能否迎难而上、继续保持好势头、不断开拓新局面。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主线,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主动迎接严峻挑战,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地区经济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以督促落实为重点,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区域政策体系
2012年要把贯彻实施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摆在优先位置,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与文件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与此同时,根据具体实际和发展要求,继续做好重点地区的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工作。
一是加强整体督促检查。2010年,我们已发文对落实区域战略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实地督查。2012年,要对区域规划和政策的贯彻落实作出整体安排,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督促落实工作。适时组织召开全国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动员部署会,对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的落实进行全面动员和整体部署,并提出基本要求和阶段任务。分期分批开展专项实地督查,深入检查地方贯彻落实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的进展情况,跟踪掌握有关部门出台落实配套措施的有关情况,重点对规划和文件提出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督查,并选择一些实施两年以上的重点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开展中期评估。及时汇总分析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研究和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落实情况不好的要采取措施进行重点督促。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区域战略实施绩效评价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明确基本原则、操作思路、工作责任和奖惩措施。根据检查情况,选择一些贯彻落实区域政策情况好的典型地区召开现场会,开展工作交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促进相互学习、相互借鉴。
二是推动地方自查互查。指导推动各有关地方建立自助自查与互助互查相结合的有效实施机制。要进一步推动各地以制定实施方案为基础,以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和编制专项规划为抓手,建立从安排部署、任务分解到专项督办、考核评估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自促自查办法。支持地方成立区域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地要建立向国家主管部门定期报送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实施情况的工作制度。与此同时,适时组织不同地区开展互促互查,借鉴学习其他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形成相互促进、比学赶帮的良好局面。
在做好区域规划与政策文件督促落实的同时,要继续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区域政策体系。2012年要继续推进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推进首都经济圈发展战略研究和京津冀地区区域规划修改完善,加强京津冀分工合作、良性互动,并抓紧编制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加快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抓紧做好云南桥头堡建设总体规划和黑龙江内蒙古东部沿边开放开发带规划研究编制上报工作;指导编制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區建设操作方案。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要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召开第三次地区经济工作系统扶贫开发工作会;组织编制十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编制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适时启动编制赣闽粤中央苏区地区振兴规划。完成中央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交办的其它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完善配套区域政策,积极推进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
二、以海洋经济发展试点为重点,促进海洋事业全面发展
要把促进海洋事业发展放在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推进海陆统筹发展,以抓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为突破,进一步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提高海洋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能力。
一是全面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要统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综合保护开发积累经验。抓紧出台福建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试点工作方案,继续指导山东、浙江、广东等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大力推进浙江舟山新区建设并指导编制好相关规划,研究提出天津发展海洋经济试点的意见。适时组织召开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经验交流会,跟踪督促试点工作进展。在此基础上,适时研究制定促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工作不断深入。
二是加强海洋综合开发与管理。切实编制好围填海年度计划,进一步加大政策协调力度,推进围填海行为规范管理和海洋资源合理开发。推动有关部门加快编报《全国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和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加强海岛保护、利用、开发与建设,扶持边远海岛发展。维护与拓展国家海洋权益,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加快推进国际海底区域、极地等事业发展,推动完善涉海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编制实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海洋事业发展规划。
三是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依据不同海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安排开发时序、开发重点与开发方式,加大海陆污染同防同治力度,加快建设生态和安全屏障。加强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建设,保护海洋生物的多样性,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维护海洋生态安全。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力度,研究制定促进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继续督促辽宁、河北、山东和天津推进渤海环境保护总体方案实施,有效控制陆海污染源,防范海洋环境灾害。编制好“十二五”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
四是深化海洋发展重大问题研究。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形势的跟踪分析,研究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监测力度,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基础。适时启动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研究工作,全面把握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综合管理的总体方向。
三、以推动可持续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国土整治和流域治理工作
要适应优化国土开发格局和建设“两型”社会的战略要求,积极参与可持续发展国际事务,统筹推进国土整治开发和流域综合治理,着力强化薄弱环节,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一是精心做好2012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筹备工作。要进一步做好会议前期筹备和参会组织工作,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沟通协调,认真准备参会对案和相关谈判口径,组织编写完成《中国可持续发展国家报告》,抓紧制作国家可持续发展形象宣传片和宣传册,全方位宣传我国在可持续发展领域所做的努力与贡献。要做好参会谈判工作,阐述我方立场,积极解疑释惑,使得会议结果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二是推进国内流域可持续发展的试点示范工作。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为契机,选择若干重点领域和地区探索推进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以流域和区域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切入点,强化区域生态环境的共同建设、保护和治理,加快解决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环境污染问题,探索跨省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方式,推动重点流域和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治理。继续推进太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召开省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积极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中期评估并完成修编工作。组织召开渤海环境保护省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进一步加强对渤海环境保护协调工作。编制松花江、“三河两湖”、三峡库区及上游、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做好《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修订本)》上报工作,召开第三次省部际联席会议,推动规划的实施和考核。编制出台《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结合实施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和编制全国供用水中长期规划,进一步加强流域水资源配置和管理。建立有效机制跟踪检查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加强突发饮用水安全事件的应急方案研究。
四是强化国土开发与整治。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国国土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认真做好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的组织实施工作,力争在扩大投资背景下增加地质灾害防治投资。做好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贯彻实施,推动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和处置机制,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公共应急等有关工作。
五是协调推进国家基础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做好国家基础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十一五”规划实施检查工作,编制《国家基础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十二五”规划》。制定《关于促进省级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全面推进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应用。做好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一期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发挥信息库建设效益,为地区经济工作提供支撑,并面向宏观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综合信息服务。
四、以提高效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计划编制和投资管理
结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重点地区开发开放的客观要求,继续做好年度计划和投资计划的编制下达,提高项目投资安排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投资项目安排和建设工作规范高效。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做好投资计划管理与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的对接,提高计划编制和投资安排的科学性。推进重点流域治理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可研审批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审批程序。指导各地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前期审批工作,积极搞好项目储备。修改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实施意见》和《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并及时做好以工代赈投资计划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计划的调整和下达。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十二五”规划》、《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管理办法》和《新疆农村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的制定工作,积极研究调整试点范围和中央补助标准问题,将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切实编制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提高计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管理弹性。
二是加强指导协调。在努力争取增加国家扶贫开发投入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投资的方向和重点。以工代赈投资要继续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使贫困农民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要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采取搬迁方式,根本改善生产生活和发展条件;农村危房改造投资要进一步加大对边境一线地区和新疆等重点地区的支持力度。同时,要组成中央投资项目审查小组,加强项目审查,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投资安排方式。健全中央投资安排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和实施情况,提高项目审批和中央投资安排的透明度。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管理的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和延伸管理,完善项目进展定期報告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严格项目建设标准和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招标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进度和项目质量。适时开展对已建成项目后评价工作,推动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坚决防控廉政风险,认真梳理中央投资安排程序,排查项目安排中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风险的制度性措施。加大对地方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地方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确保发挥中央投资效益。
五、以完善政策措施为重点,进一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
2012年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也是中部地区巩固成果、发挥优势、加快崛起的关键时期。要以完善政策体系为重点,着力推进重点地区和重要领域加快改革发展,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推进中部崛起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已有政策。组织开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检查和情况交流,协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两个比照”政策实施力度,完善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研究“两个比照”政策实施范围和相关内容的调整完善。适时开展中部重点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估,推进中原经济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支持山西省加快转型步伐,加快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继续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进程。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湖南湘南、湖北荆州、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
二是研究制定新的支持举措。抓紧研究出台新时期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文件,明确进一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出台针对性更强、更具含金量的政策措施,推进“三基地、一枢纽”建设,促进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加快改革发展,努力实现中部地区全面崛起。研究制定扶持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专项政策,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适时出台支持中部地区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的有关政策,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新格局。研究编制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发展振兴规划,推动大别山革命老区发展振兴。鼓励和支持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城市群开展战略合作。
三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发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明确部门职责,密切分工合作,加强在重大规划编制、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改革试点等方面的沟通协商。进一步健全中央与地方以及中部六省间多层次多领域的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中部论坛、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指导和支持中部地区深化合作互动。强化中部崛起理论研究,发挥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作用,继续支持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整合研究力量联合开展重大课题研究,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六、以促进一体化发展为重点,加快推进国际国内区域合作
要适应新形势要求,将促进一体化发展作为促进区域協调发展的着力点,以合作促发展,以开放促开发,不断丰富合作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拓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开创区域合作新局面。
一是进一步推动国内区域良性互动。围绕促进一体化发展,注重点、线、面结合,提升国内区域合作的层次和水平。2012年将组织召开区域合作片区座谈会,交流和推广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发展的成功经验与做法,深化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发展的战略研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基础设施、市场体系、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合作,推进全方位对接,加快一体化发展。推进连云港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川渝合作示范区以及前海、横琴、平潭等合作平台建设。积极引导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有序转移,鼓励中西部地区运用企业协作、“飞地经济”、园区共建等形式,探索与东部进行全方位合作的新途径和新模式。要加强政策指导,抓紧出台《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方案》,推进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指导北京、天津等地会同受援地区科学编制对口协作规划,不断创新对口协作方式,实现共同发展。
二是不断深化国际区域合作。坚持扩大开放与促进区域发展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国际合作交流,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充分发挥现有平台作用,认真筹备中欧第七次区域政策对话会和相关培训工作,做好东盟一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机制相关工作,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图们江地区国际区域合作,全面深化广西、云南、内蒙古、新疆、吉林等省区与周边国家在交通、旅游、能源、贸易等方面的合作,着力消除市场壁垒,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加快推进一体化发展进程。要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不断创新国际区域合作模式和机制,打造新的合作平台,全面提升开放经济发辰水平。
七、以推进对口支援为重点,全力抓好涉疆涉藏各项工作
要按照中央的战略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援疆援藏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对口支援政策和规划,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协调和服务,不断拓展对口支援工作领域,促进新疆、西藏和青海等省藏区加快发展。
一是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加快发展。2012年是推进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要进一步加大对新疆发展的支持力度,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及促进就业放在突出位置,落实好产业、税收、土地等差别化政策,推进重大项目和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新疆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特别要进一步做好对口援疆各项工作。指导实施援疆综合规划,密切跟踪、分析对口援疆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积极协调解决规划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做好新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再培养等新增项目与援疆规划的衔接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农村安居工程,研究提出加大对新疆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困难群体有关倾斜政策,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方式,做好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与援疆资金年度计划的衔接。进一步规范援疆项目管理,抓紧出台和贯彻实施《对口援疆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推进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经济开发区及其它产业聚集园区建设,落实两个经济开发区有关支持政策。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就新疆产业园区发展有关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编制新疆各类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并认真落实支持新疆发展的差别化产业政策。
二是加大对西藏和其他藏区发展支持力度。做好2012年的西藏和其他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关键是要全面落实第五次西藏工作会议精神,把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并着力向基层倾斜、向农牧区倾斜。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援藏援青工作力度,指导实施好援藏规划,督促各支援省市抓紧修改完善并报备本省市援藏规划。组织有关部门赴西藏检查援藏规划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督促各支援省市抓紧编制对口援青规划,做好规划审核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支援省市,就明确援青资金实物工作量问题提出意见并及时上报国务院。加强项目管理,综合考虑援藏援青工作实际,研究起草对口援藏援青项目管理办法。推动四川、云南、甘肃三省进一步完善对口帮扶本省藏区的机制,会同有关方面落实好中央支持西藏和四省藏区发展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推进实施《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
持续推进地区经济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要圆满完成2012年的工作任务,不断开创地区经济工作的新辉煌,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扎实构建基础制度支撑。在继续抓好常规工作的同时,着力建立健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加快推动区域立法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明晰制定区域协调发展法规体系的整体思路和法律框架,加快研究制定《区域规划编制管理办法》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条例》;根据国家总体要求和地方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研究制定的管理程序。要着力深化重大问题研究,继续按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要求,结合应对区域协调发展面临的各种挑战和推进地区经济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力争形成一批新的前瞻性强、应用价值大的理论成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规则,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同时继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进一步提升地区经济形势分析监测预测工作水平,不断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继续做好地区经济工作、区域经济年鉴和各类简报的信息平台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系统建设。要适应地区经济工作综合性和全局性不断增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系统内的紧密配合,密切与其他部门的分工协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地区经济司要运用各种有效形式部署、指导和推动地区经济工作,充分听取地方意见,积极主动为各地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各地要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立足实际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特别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工作方式,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是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实、讲奉献的干部队伍。要进一步弘扬积极创新、踏实肯干的精神,切实增强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增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加强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为总结一年来地区经济的各项成就,部署2012年的各项工作,2011 年12月23日,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地区经济工作会议暨区域合作座谈会在广西南宁召开。这是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事件。为此,本刊发表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的重要文章,以飨读者。
2011年地区经济工作全面推进
一、坚持重点地区突破带动,进一步完善区域政策体系
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总体部署,地区经济工作系统继续坚持高标准、高效率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良好起步。
一年来,根据国家整体部署,立足于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和重点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研究制定了一批新的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规划建设了一批经济区和特殊功能区,进一步完善了区域政策体系,优化了空间开发布局。
一是推动建设一批地位重要的经济区。中原经济区地理位置重要,粮食优势突出,市场潜力巨大,文化底蕴深厚,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为支持中原经济区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新路子,为全国积累经验,花较大气力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围绕推动成渝地区成为西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经过几年努力组织编制了《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立足于完善我国沿海经济布局,组织编制了《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推动河北沿海地区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增强环渤海地区辐射带动能力。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西建设的指导意见,研究编制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会同有关方面对推进首都经济圈发展相关问题进行了积极研究;并按照国务院新要求,继续组织开展《京津冀地区区域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着力打造多个各具特色的功能区。依托浙江舟山群岛在区位条件、海洋资源、海洋产业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研究设立了舟山群岛新区,这是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围绕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要求,发挥连云港的独特优势,国家批准建立了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打造探索区域合作新模式的国家级试验平台。深圳前海是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的示范区,为加快推进前海建设,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了前海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了支持前海发展的有关政策。围绕落实《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了支持横琴开发的有关政策,明确在珠海横琴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优惠政策,并提出了财税、通关等一系列支持措施。积极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研究编制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并给予政策支持;为促进两岸合作交流搭建了新平台。积极会同有关方面推动广州南沙新区发展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着手启动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三是积极构建沿边开放的新平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积极推动把云南打造成我国连接东南亚和南亚国家的陆路交通枢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西南地区的重要经济增长极。着力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精神,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努力把这两个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和新疆跨越式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落实《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全面推进中朝、中俄务实合作,充分发挥珲春对外开放窗口作用,积极推动设立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四是大力推动特殊类型地区加快发展。在积极推动条件较好地区优化发展的同时,把促进老少边穷等特殊地区跨越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经国务院印发实施,努力推进内蒙古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提升经济结构。组织开展了黑龙江和内蒙古沿边开放开发带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研究提出了支持山東沂蒙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建议,经国务院同意,山东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积极研究福建、广东部分原中央苏区县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参照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有关问题。
在研究制定区域政策的同时,继续抓好贯彻落实。在过去两年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把抓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的督促检查放在重要位置,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落实工作责任。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区域规划和文件的部门分工方案,将所提出的主要任务、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2011年在国务院出台支持云南和内蒙古发展的文件后,我们积极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制定了部门分工方案,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实施。同时对成渝经济区规划等其他规划也制定了分工实施方案。二是完善实施机制。根据需要在国家层面、区域层面或地方行政区层面建立协调机构,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特别是推动建立了国家支持云南建设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以及行业部门和重点城市间协调机制,切实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并就建立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协调机制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已形成建议上报中央。三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大协调力度落实中央投资,支持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实施;加大四川阿坝、甘孜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包虫病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提升卫生防治水平;推进云南独龙族整族帮扶和澜沧拉祜族、富宁山瑶群众聚集区综合扶贫开发试点,进一步加大对莽人克木人等深度贫困群体的帮扶力度,着力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积极促进青海三江源地区农牧民转产转业,大力推进贵州农村危房改造;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参与推动毕节试验区建设。四是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对重点地区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和解决问题。在过去的基础上,2011年通过情况通报、专题研究、实地督查等方式,又重点对新疆、西藏、天津滨海、吉林长吉图等地区的规划和文件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立足推动可持续发展,不断开创专项领域工作新局面
一年来,立足于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和地区经济工作的持续性,积极拓展各专项领域工作广度与深度,一些重点工作又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宏观管理。继续强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在严格钥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会同国土资源部对2011年计划指标进行了适当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省级和重点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对各地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提出了改进建议。继续会同国土资源部推动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并就一些重大问题形成了初步思路。大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公共应急管理,会同有关方面研究了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相关问题,参与组织起草了《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推动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协调解决地震短临预报有关重大项目资金支持问题。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会同国土资源部编制上报了全国找矿突破战略纲要,推动开展全国危机矿山找矿二期工程,联合举办了全国地质大调查成就展,加快审核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切实做好基础测绘工作,认真做好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和监督实施工作,积极推进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编制。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针对部分地区在新区新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开展规范新区新城建设政策研究,组织起草了《关于规范新城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即将上报国务院。
二是大力促进海洋事业发展。这几年,促进海洋事业发展一直放置在地区工作的重要位置,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在前两年出台《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基础上,2011年抓紧编制《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这是我国比较系统的推进实施海洋综合管理、统筹海洋事务的重要文件。积极开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报请国务院批复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并批准了三省的试点工作方案。根据《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力量编制《福建海峡西岸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与有关方面联合主办了“中国·青岛蓝色经济发展国际高峰论坛”,指导并参与“中国·宁波首届海洋投资贸易洽谈会”。进一步完善围填海计划管理,会同国家海洋局联合制定《围填海计划管理办法》,建立了完善的围填海计划管理制度,合理规范了围填海秩序;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有关要求,编制下达了《2011年全国围填海计划》。加强海洋资源管理和利用,有重点地推进国际海域开发、海岛利用保护、海水淡化产业、深远海资源环境调查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全国和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流域治理与发展。积极推动水资源保护,开展《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编制工作,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优化水资源配置奠定基础;启动《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动保护长三角地区这一极为宝贵的优质水源;继续做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保障规划》。加强对重点水域污染防治工作的规划指导,与环境保拂部共同开展“十二五”淮河、海河、辽河、滇池、巢湖、三峡库区及上游、松花江、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水污染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制定《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及其实施考核办法,为促进流域治理与库区发展相协调,还专门编制了《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做好重点流域、海域治理协调工作,组织召开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全面组织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经过努力,太湖水质进一步好转,连续四年未出现大面积湖泛爆发;继续加强对渤海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督促与落实,组织召开了渤海环境保护省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并就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专题向国务院报告。加大对重点流域治理项目投资支持力度,2011年共下达中央投资计划78亿元,较上年增加12亿元,带动各项配套资金115亿元;这些项目全部建成后,可形成污水处理能力705万吨/日,垃圾处理能力9027吨/日,管网8707公里,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COD)54万吨/年。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为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率,促使项目尽快发挥治污效益,专门下发加强对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管理的文件,對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是认真做好可持续发展领域相关工作。2012年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是继1992年里约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和2002年约堡世界可持续发展峰会之后,全球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又一次首脑级峰会。根据国务院要求,牵头组建由28个部门参加的中方筹委会。组织编写了《中国可持续发展国家报告》,并制作一批宣传材料和影像资料,系统总结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经验做法和政策行动,以积极宣传我国在促进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成就,树立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为了解各国的立场和观点,会同外交部在北京举办了3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13个国际组织参加的高级别国际研讨会,就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广泛交流;向联合国提交了中国对大会的立场文件,积极对大会施加影响。同时,积极推动开展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了《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经国务院审议通过,确立了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以改善民生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体制创新为动力,努力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着力建立生态保护建设的长效机制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有利于青海藏区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可持续发展实践,结合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通过政策指引、加大投入、强化督查等方式,指导地方探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新路子,取得了积极成效。
五是切实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规划指导,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要求,在系统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组织编制《全国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积极争取增加投资计划,2011年下达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和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投资计划67.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55亿元;下达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资计划25.3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l亿元。特别是加大了对宁夏、云南等特困地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投资计划和项目管理,通过举办专题会议加强业务人员能力建设,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进度季报制度,动态掌握建设项目进展和中央投资效果,对反映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方面加以协调解决。根据2011年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抓紧开展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开发规划编制等重点工作。
六是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11年会同有关部门共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66亿元,用于支持改造危房265万户。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25亿元,支持改造近40万户。在2010年支持陆地边境县、西部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务院确定的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全部县。特别是根据中央要求,全面启动了新疆农村安居工程,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9.3亿元,支持建设28万户农村安居房,并出台了专项建设规划和实施意见。在做好投资计划管理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十二五”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规划编制工作。
七是稳步开展地理空间信息项目库建设。继续加强对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项目建设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一期项目投入试运行,二期工程进入立项前期工作。启动了《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十二五”规划》和《关于促进省级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制定工作。积极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承担了国家863计划《国家自然资源与社会经济数据空间耦合及共享服务》课题。
三、围绕提升层次与水平,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业务的同时,注重把地区经济工作建立在牢固基础之上。一年来,立足突出系统性和长效性,扎实推进各项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业务支撑。
一是大力提升地区经济监测预测水平。地区经济形势分析已成为研究制定区域政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为更加及时、深入地掌握区域经济运行动态,提高了监测预测频次,目前已形成按季度、半年和年度不同时期,分析东、中、西和东北四大板块以及重点地区发展态势的工作模式。2011年还启动了对贫困地区发展、流域治理发展、县域经济形势等专项领域的分析监测,并特别对近年来国家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的实施效果,以及国家战略支持的重点地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密切跟踪和对比分析。同时,着力提高监测预测质量,进一步增强地区经济形势分析的针对性;及时就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一些苗头性、趋势性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关注。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重大理论研究。采取公开征集和定向委托等方式,选择国内一流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就完善区域政策体系、编制重点地区规划、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主体功能区等重大课题进行研究,形成了一批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指导和支持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工作,并以其为依托,通过多种形式,积极调动中部地区研究力量,对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了《加快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思路与对策研究》、《我国特殊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思路与对策研究》、《新时期推进区域合作的基本思路与重点任务研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研究》、《“十二五”时期促进中部崛起若干问题研究》、《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有关重大问题研究》等一批研究报告,为开展相关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展了中国北方沿边开发开放经济带规划、淮海经济区区域规划、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布局和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等重大专项课题的研究。
三是积极加强工作信息沟通与交流。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数量与质量,一年来累计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经济情况与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讯》等刊物上刊载政务信息百余篇。关于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抗震救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一批信息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进一步办好《地区经济工作》、《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简报》、《区域经济合作简报》,发挥信息交流平台作用,全年编发数量较上年大幅增加,情况通报的及时性、规范性进一步提高。继续推进外网建设,一年来外网信息发布量、点击率与综合排名等指标在全委始终保持领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好评。进一步改进形式、充实内容,编制出版完成了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年鉴2010和2011卷;完成了2010年地区经济系统会成果汇编、司内发文汇编、地区经济工作汇编、每周工作动态汇编等资料的整理编印工作。通过实地调研、直接走访、专题座谈等方式,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向有关方面宣传地区经济工作,积极为地方发展出谋划策,努力为百姓生活排忧解难,全年共办结283件。
过去一年重要战线工作取得突破进展
地区工作覆盖面广,有很多工作由不同战线和部门承担,形成了若干相对独立的工作体系。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机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推动相关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实现了新跨越。
一、适应国内外环境新变化,积极推进区域合作工作
随着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区域合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显现,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一年来,区域合作系统顺应潮流、抢抓机遇,推动区域合作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是着力强化宏观指导。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区域合作工作,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重大合作活动。在过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地方的密切配合,多次派人参与指导地方政府联席会议、区域组织年会等合作活动,共同研究探索深化区域合作的新途径。组织召开了全国区域合作座谈会,并举办了第一次区域合作论坛,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共同研究分析了当前区域合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出了新时期促进区域合作工作的主要任务、实现路径和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区域合作系统的理论水平,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充分利用中国图们江地区开发项目协调小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等平台,积极指导沿边地区深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在此基础上,大力推动建立多层次的合作协调机制,加强合作法律法规与制度建设。
二是继续推动区域内一体化发展。以统筹协调跨区域重大项目为核心,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合共享。以促进区域间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为核心,大力推进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以处理好上下游关系、共同开展流域水资源保护、污染综合治理为重点,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一体化。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一体化。加快推动重点地区一体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跨省城市群的一体化进程,指导开展郑汴、西咸、长株潭、长吉、乌昌等省内重点地区一体化,支持探索广佛、沈抚、合淮同城化。
三是积极拓展区域间互动合作。按照《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关于在中部地区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工作方案,批准设立了湖南湘南和湖北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积极开展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有关研究论证工作。与此同时,继续指导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创新产业转移承接机制和模式,支持推进江南、江北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鼓励发展“飞地经济”,推动省际自主开展合作探索,支持河北和内蒙古通过“飞地经济”模式,在河北曹妃甸划定一定区域由内蒙古投资建设物流基地和临港工业园区等等。
四是大力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推动与东南亚国家合作,以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合作和东盟一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AMBDC)为平台,积极推动相关领域合作务实开展;参加GMS第十七次部长级会议和第四次领导人峰会筹备小组系列会议,积极协调参会对案并准备领导人峰会成果,牵头编制了《中国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国家报告》,并参加在缅甸举行的峰会;出席了在印尼举行的AMBDC第十三次部长级会议。积极参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推动区域内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贸易便利化进程取得进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参加CAREC第十次部长级会议,与会各国共同签署了CAREC未来十年合作框架,促進区域合作进一步深化。深入开展图们江区域合作,推进长吉图地区在对外交通设施、产业合作、边境与腹地联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扎实开展中朝合作开发“一区两岛”。积极推进中欧区域政策对话机制不断深化,与欧盟共同举办了第六次中欧区域政策对话会,双方围绕区域政策的多层管理和法律框架、区域政策对特殊区域的支持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二、扎实贯彻中央部署,全力推进对口支援工作
进一步推进和加强对口支援工作是新时期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一年来,积极落实中央部署,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配强机构,以推动援疆、援藏等综合规划编制实施为抓手,以协调重大政策和重点事项为重点,以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为根本,推动对口支援和对口协作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切实加强总体指导。立足服务支援援受双方,依托中央有关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政策制定和规则编制的指导。组织筹备并承办第二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有关援藏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对口支援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推动对口援藏、援青工作有序开展。指导编制各支援省市援疆、援藏综合规划,积极推进对口援青规划编制工作。会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积极推动编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方案》。
二是着力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做好新疆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对口支援省市培养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并联合印发通知,指导援受双方有序推进培养工作。按照援助任务与综合实力相匹配的原则,会同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调整福建、广东援藏结对关系。积极协调对口支援省市加大援青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援青工作任务。同时,积极协调和推动解决提高新疆农村安居工程和游牧民定居工程中央补助资金标准、加强新疆农村少数民族劳动力转移就业通用语言培训、进一步推动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以及合理衔接援疆规划和年度计划等重大问题。
三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着手研究对口援藏援青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在会同有关部委赴疆实地调研基础上,针对援疆工作和援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加强项目管理等提出了意见,并纳入相关制度文件。制定《对口援疆统计工作制度》,编制工作简报和工作周报,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对口援疆工作特别是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三、紧紧围绕核心任务,大力推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是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围绕“三基地、一枢纽"建设,全面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促进中部地区跨越发展、全面崛起。
一是加大指导协调力度。组织召开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总结了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积极指导开展中部论坛、中部发展研究院论坛等高层研讨,研究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建议。加强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究分析,组织有关力量编写《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大思路与政策研究》,重点关注中部地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动态情况,为科学制定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参考。会同有关方面编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五年发展报告》,全面总结和宣传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和实施成效。
二是完善支持政策体系。适应形势变化需要,研究完善支持中部崛起的政策措施。经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研究讨论并报国务院同意,着手研究制定新时期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文件。在深入研究中部地区发展现状、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基础上,经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中部六省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已形成文件初稿。在积极推动中部地区“两个此照"等政策落实的同时,适当调整“两个比照"政策实施范围,增加补充新的政策内容,给予重点支持。
三是做好重点专项工作。推进落实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指导意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出台专门政策,目前,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国家开发银行等部门已经出台配套支持政策。落实好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协同推动实施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支持山西开展经济转型试点工作。
四是强化工作督促检查。继续大力推动《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的贯彻落实,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本部门本行业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具体措施,从财政、金融、产业、投资等方面,加大对中部地区崛起的支持力度。组织有关机构,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访问等方式,对五年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工作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进行了全面评估。研究制定了2011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2011年工作思路和具体任务。同时,加强规划实施检查和情况交流,督促有关省份编制省级落实规划实施意见。
2011年全国各地地区工作扎实推进
一年来,围绕国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地区经济系统地方工作机构结合自身职能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区域战略
一年来,围绕贯彻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开展了一系列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各地普遍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区域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并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专门力量,专司区域战略的贯彻实施。特别是一些地区成立了自上而下的工作机制,浙江为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成立了省级的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和海洋经济试点推进工作小组,并设立海洋经济工作办公室,沿海市县也成立了海洋经济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安徽成立了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转移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并设置了江南、江北两个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管理机构;云南建立了高规格的建设向西南开放桥头堡领导小组,并批准成立职能健全、力量充实的工作办公室,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州市也相应加强了机构建设;山东组建了专事机构,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湖北成立了发展战略规划办公室,统筹推进有关国家战略的实施;江西建立了区域领导机构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等等。
二是进一步细化配套措施。围绕国家出台的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各地都制定了细化落实思路和配套政策措施,一些地区还出台了专项决定、条例、方案和规划。如福建、吉林分别以省委决定形式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和长吉图先导区建设,广东制定了《实施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保障条例》,深圳通过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四川制定了《成渝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河北编制了贯彻落实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产业规划。
三是切实做好检查督促。各地采取不同方式督促国家战略各项任务落实,不少省市还创造了一些可资借鉴的好做法。为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广东围绕“一年开好局、四年大发展、十年大跨越”的阶段奋斗目标,创造了召开现场工作会、实施年度评估考核、开展专项检查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督促方式;福建通过省委省政府联合制定任务分工方案、考核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宣讲活动,抓示范试点工程,使海西战略落到基层、深入人心、见到实效;江西通过开展专题检查、强化干部考核、探索建立绿色考核体系等方式,大力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二、创造性开展地区经济工作
一年来,各地还立足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重点地区发展战略。各地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着力加强薄弱环节,促进区域内协调发展。為优化核心区域发展,宁夏编制了《宁夏沿黄经济带发展规划》,甘肃编制了《兰州一白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重庆编制了《重庆市主城区二环区域发展规划》。围绕培育区域新的增长点,湖北推动实施“两圈一带”战略,湖南大力支持湘南地区开发开放。为促进落后地区加快发展,江苏制定了促进苏北地区发展的政策文件,贵州编制了《黔中经济区发展规划》,安徽编制了《皖北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是不断开拓地区工作新领域。各地立足自身特点,适应新形势,紧扣区域协调发展主线,在做好扶贫开发、流域治理、国土整治等重点工作的同时,还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和方式,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吉林、山东、广西大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壮大;上海深化完善市域城镇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广东继续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山西积极开展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治理试点,努力实现地质灾害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双重效益;安徽结合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开发区的建设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
一年来,各地进一步加大区域合作力度,主动开展内引外联,健全互动合作机制,推动形成了区域间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不断完善合作机制。为了实现优势互补,各地进一步加强合作机制建设,积极开展跨区域合作,共同促进经济社会优化发展。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确立了由党政领导参加的东北地区经济工作交流制度,并与内蒙古建立了东北四省区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机制,促进深化合作,实现全面振兴。中部六省进一步健全高层沟通协调机制,依托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中部论坛等,党政主要领导共同研讨合作发展重大战略,协调解决合作难题。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徽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形成了泛长三角地区合作发展的良性机制。此外,新疆、内蒙古、浙江、深圳等地还围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平台。
二是推动重点领域合作。各地围绕涉及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以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共性问题为抓手,务实有效的推动各领域合作。湖北、湖南、江西围绕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开发开放,着力推动发展规划对接和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对口支援省市与受援地区密切配合,加强科技、产业、教育、人才等全方位支援与协作。上海与沿江省份围绕长江流域综合配套改革及区域省市互动与合作进行交流,共同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云南、广西、吉林、新疆、内蒙古等沿边省区在国家统一指导下,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往来便利化等,与周边国家和地区扎实推进国际合作。江西、福建、广东三省共同推动编制《赣闽粤中央苏区地区振兴规划》,促进中央苏区振兴发展。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地区经济工作取得的好成绩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有一支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近年来,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地区经济工作系统的职能进一步强化,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组建了一批区域发展新机构,配备了一批优秀人才,一大批地区系统的干部在工作中得到历练提升,被委以重任。
认真总结新经验 准确把握新形势
过去一年,地区经济工作系统上下一心,通力协作,干成了不少大事,办好了不少实事,解决了不少难事,取得了新成绩,也积累了新经验。在未来的发展中,国际国内形势仍然复杂多变,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将长期存在,地区经济工作既面临着新挑战,也孕育着新机遇,需要认真把握,妥善应对。
一、新成绩与新经验
2011年的地区经济工作使区域协调发展在已经取得较大进展的基础上,又呈现出新的面貌,进一步佐证了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效果。从这些年的实践中可以看出,国家战略与地方发展相辅相成,体现出十分明显的政策效应。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在国家战略直接指导下的重点地区经济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一般地区。国家规划凝聚了人心,也集结了资源要素。在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强力推动下,各重点地区发展活力大大增强,经济增长速度均明显高于所在省区及全国平均水平,一些地方表现得尤为明显。2006年国家出台指导天津滨海新区发展的意见后,滨海新区的发展进入了加速期,地区生产总值从2005年的1600多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约6200亿元,年均增速超过22%,增速一直位居全国前三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连续五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超过15%,平均超过全区近2个百分点;安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立近两年来累计开工建设项目22273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782亿元。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形势喜人,2011年经济区内人均地区生产总值预计达4630美元,比2009年提高了近1000美元,其中共青城市地区生产总值比2008年增长150%。这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国际经济形势的起伏变化,避免经济大起大落和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速度指标虽然不是根本性指标,但这一指标的改变为实质性指标差距缩小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二,在国家战略直接指导下的重点地区经济发展效益显著优于一般地区。近年来,国家制定出台的区域政策更加注重发挥地区比较优势,更加注重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推动优化了重点地区的经济发展效益。在区域政策的积极引导下,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发达地区在发展中更加强调结构、效益、质量与速度的有机统一,率先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率先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发展整体质量和综合效益明显提升,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2010年长三角地区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4.67%,比2007年提高了2.43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8.66%,比2007年提高了2.55个百分点,高于广东全省3.65个百分点,与发达国家水平进一步接近,实现了在较高起点上的持续增长。同时,在区域政策的有力支持下,中西部地区发挥后发优势,积极破解制约瓶颈,大力加强薄弱环节,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努力探索实现加快发展和转型发展并进的新路径,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迈出了坚实步伐。中部六省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节能减排成效明显,均超额完成了“十一五”任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大增强。发展质量的提升进一步增强了区域竞争力,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三,在国家战略直接指导下的重点地区合作开放步伐大大快于一般地区。推进形成经济区是国家战略的重要着力点,而经济区的建设就是要突破行政区的制约,强化合作互动,推进一体发展。近年来,区域战略都把促进区域合作联动、扩大对外开放作为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推动规划和政策实施的重要手段。随着国家战略的实施,重点地区合作开放步伐日益加快,在全国开发开放格局中的地位明显提升。经过努力,一些重点地区在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和扩大合作范围上取得了突破。在合作领域上已从相对单一的合作领域转变为全方位推进合作,已从一般事务逐渐深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领域和关键环节。在合作方式上已从建立在各自作为独立利益主体基础上,局限在单个项目、单个领域里合作的交换式合作,转变为基于两者利益融合、依托新型合作平台、涉及更宽广领域的交融式合作,已从坐等别人上门洽谈合作的被动式合作转变为积极走出去寻求合作机会的主动式合作。在合作范围上已从着眼于周边地区转向跨省区合作,已从单纯国内合作转变为国内国际互动合作。开放合作进程的加快,增强了区域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进一步拓展了经济发展空间。
第四,在国家战略直接指导下的重点地区民生改善力度普遍强于一般地区。区域战略的实施大大促进了经济发展,也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了坚实条件。这些年,保障和改善民生一直都是区域规划和区域政策文件关注的重点,都被放在区域战略的突出重要位置。而且,针对我国中西部一些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较低等突出问题,一部分国家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直接针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重点改善当地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经过多年努力,国家战略的实施推动解决了一些关系老百姓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重大民生问题。一方面,重点支持水、电、路、气、房等直接与百姓生活相关的基础民生工程建设,让人民群众享有大体相当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卫生、就业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这些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大改善了欠发达地区民生保障水平,极大地惠及了中西部地区各族群众,进一步促进了民族团结和边疆巩固。
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大的成效,究其根本原因是实施了分类指导、发挥了地区比较优势,进一步地说,区域政策的含金量也在于此。我们多年所期盼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局面现在通过区域政策实现了。这一效果充分显示,区域政策是十分必要的。无论是从区域政策制定的基础我国地域广袤、地区差距之大来看,还是从区域政策的载体不同区域规划和区域政策文件特点各异、类型差别之大来看,区域战略不存在过多过滥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年的实践表明,只有区别对待的政策才是负责任的政策,建立在发挥比较优势基础上的政策也是最难制定的政策,而“一刀切”的政策是最简单的,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最不负责的政策。
总结包括过去一年在内的工作实践,在地区经济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区域协调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同时,又积累了一些新经验。归纳起来,可以概括为六方面:
第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工作基点上必须立足于国内与国际两个大局。只有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才能瞄准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拓展区域发展内涵,不断创新发展理念与思路,推动区域发展达到新水平。只有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才能有效调动国际国内资源要素,在更广的范围内实现优化配置,更加科学地进行区域生产力布局,从而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的水平与效率。只有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才能真正实现合理分工、各展所长,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更高的起点上融入国际市场,积极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欠发达地区可以根据自身基础条件和发展阶段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挖掘发展潜力。
第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推进方式上必须着力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区域战略从本质上说是国家战略,必须从全局的角度对某一地方的发展作出谋划安排,但是区域战略的目的是促进地方发展,实施主体也在地方,必须体现地方合理利益需求。只有把全局的需要與地方的实际结合起来,才能够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才能够实现地方发展和国家整体发展的有机统一,才能够把国家的战略意图落到实处。仅仅强调中央一个方面的积极性是不够的,这样容易导致国家战略意图难以落实,被束之高阁;仅仅强调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也是不行的,这样容易导致各自为战、无序发展。
第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政策取向上必须实现国家战略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战略性体现了区域政策的高度、深度和广度,可操作性是区域政策的潜力、活力和生命力所在。如果仅仅强调政策的宏观性和战略性,就容易导致不区分各地区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搞“一刀切”;反之,如果仅仅考虑地方的自身利益,就容易脱离全国一盘棋,造成一哄而上、重复建设。事实表明,负责任、起作用的区域政策必须兼顾宏观意志和微观可行,必须体现政策统一性和针对性的有机结合。近年来,研究出台的区域政策既体现了国家战略的要求,又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把全局性重大改革发展战略及明确的宏观调控要求寓含到地方的发展思路和项目建设之中,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寓约束于支持之中、寓规范于引导之中,促进了地方认真贯彻国家的总体战略意图,保障了中央各项政策的顺利落地和有效实施。
第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实施路径上必须致力于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推动区域发展根本是为了促进整体发展,实现整体发展依赖于重点地区的突破带动。实施整体推进就能够立足于整体布局和全面发展,体现系统性和一体性,统筹各个地区、兼顾各个方面,让政策“阳光”普照每一个地区,使各地都享有大致均等的发展机会,推进不同区域实现协同发展。推动重点突破能够积累经验、探索路径;也能够提供示范,实现辐射带动,从而达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独特效果。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够既保持发展的持久活力,又保持发展的均衡协调。
第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基本思路上必须把构建一般基础与解决特殊难题相结合。夯实基础为解决区域发展特殊难题提供了重要条件,而破解特殊难题又有利于进一步打牢协调发展的基础。只有国家经济实力整体提升,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才能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才能为推动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只有有针对性地解决地区发展的特殊矛盾和问题,攻坚克难,突破制约瓶颈,加强薄弱环节,才能帮助这些地区迎头赶上、实现跨越,夯实协调发展的基础。
第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操作办法上必须坚持统一指导与构筑试验平台相结合。开展先行试点是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一条重要的成功经验,实践证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也需要改革试验。实施统一指导有利于保持全国政策的公平性、连续性、稳定性,从整体层面上建立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试验平台有利于因地制宜地开展重大改革开放任务的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发挥局部地区的支点、杠杠和示范作用。实践证明,国家设立的不同类型的试验区和示范区为地方发展提供了新载体和新平台,已经成为推动地方发展的重要支点、引领发展方向的旗舰和推动创新试验的新基地,极大地推动了区域经济的跨越发展。
二、新挑战与新机遇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区域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空间布局不断改善、开放合作不断深化,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当前国内外环境严峻复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把握形势,妥善应对。
一方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难度和挑战进一步加大。基于环境新变化和发展新要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难度更大,挑战也更多。一是涉及领域愈加宽广。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内涵进一步丰富,牵涉领域更为宽广、更加全面。从注重缩小发展速度差距,到更强调结构、效益、质量与速度的有机统一;从注重经济发展差距,到更强调社会协调进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注重经济协调发展,到更强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同步推进;从注重本区域发展,到更强调区域间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机制等等。相应的,所涉及的指标体系也将更加宽泛,更加完整。二是衡量水平不断提高。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断加快,广大人民群众对协调发展、公平发展的期望值也自然提高,衡量区域发展的相关指标也必须相应作出调整。最近,中央扶贫工作会议明确将国家扶贫标准由农民人均纯收入l196元提至2300元,提高了92%,按此标准对应的扶贫对象规模就增加了1亿多人。地区工作不仅仅涉及扶贫开发,其他相关方面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这些都给地区经济工作增加了难度。三是约束条件更为苛刻。随着我国改革发展和市场化向纵深推进,制约区域发展的因素越来越多,很多因素交错在一起,一些约束条件已经成为制约发展的明显短板,甚至到了不得不去解决的地步。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日益受到当地资源环境的制约,不能简单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移民搬迁等一类行之有效的扶贫手段,需要更多的考虑群众意愿;市场经济法制的不断完善,公民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要求工作方式更加科学,更加理性。进而原来可以单项操作解决的区域问题,现在则需要兼顾更多因素,统筹联动解决。这些都增加了解决区域发展问题的难度。四是环境变化日趋复杂。从国际看,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的影响仍在持续,世界经济下行风险有所加大,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屡屡抬头,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加之周边局势更加复杂,这些都将增加国际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不利于我国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和境外资源。这种状况将对我国的整体发展带来深刻影响,进而传导到东中西不同地区,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挑战。从国内看,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的深入发展,竞争不断加剧,容易造成资源要素进一步向发达地区集中,也容易导致城市对农村利益的进一步侵占。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制约日益加剧背景下,中西部地区正面临着加快发展与转型发展的双重压力,东部地区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难度也很大。与此同时,人民群众追求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和幸福生活的要求日益强烈,仅靠原来的手段已经难以满足这些多方面、全方位的需求。这些都给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增加了变数。
另一方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备许多有利条件。尽管困难和挑战不少,但也要看到我们拥有许多解决区域发展深层问题的新优势和新条件。一是社会氛围更加有利。中央高度重视区域发展问题,对下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制定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解决特殊地区发展难题等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地方党政领导几乎都把谋划区域发展及制定相应的战略规划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党政一把手亲自谋划、直接推动,区域战略成为了各地凝聚人心、激发活力、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国上下相应形成了讲区域经济、促区域发展的热潮,区域发展及其政策设计已经成为舆论传媒的关注焦点,成为企业界投资的重要参考,成为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二是经济基础更加雄厚。国民经济综合实力大大增强,为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积累,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2010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39.8万亿元,居世界第二,财政收入达8.3万亿元,预计2011年国民生产总值将超过43万亿元,财政收入将超过10万亿元。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传统发展引擎辐射带动力进一步增强,一批新的增长极茁壮成长。这些都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三是政策体系日臻完善。区域政策体系和空间开发格局日臻完善,为进一步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创造了有利条件。近年来,在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指引下,充分考虑各地实际特点,立足发挥地区比较优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区域规划和政策性文件,推动形成了因地制宜的“一区一策”,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区域发展布局,成为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纲领和指南。由于这些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合理体现了地方发展的利益与要求,只要贯彻好就能体现利益、就能实现跨越,从而大大增强了地方落实国家战略、推动改革发展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四是操作经验不断丰富。促进区域发展工作经验不断丰富、手段不断强化、队伍不断壮大,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近年来,随着地区经济工作的蓬勃开展,我们在实践中积累了大量有益经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同时,地区经济工作的业务领域不断拓展,推动手段得到了相应强化,既有规划政策,又有资金项目,也有试验平台。更为重要的是,适应攻坚克难、提升跨越的需要,地区经济工作系统进一步完善了组织体系,各级党委、政府都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地区经济工作干部队伍中,不少地区还为实施,区域发展战略设置了专门机构。
总体上看,机遇大于挑战。对于已经过这些年历练的地区经济工作者来说,挑战愈能激发我们的斗志。只要坚定信心,科学应对,就一定能开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2012年地区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地区经济工作可以大有作为的一年。我们要遵循中央关于“十二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部署,按照这些年我们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一二三四五”即坚持“一条主线”、把握“两个手段”、着力“三个基点”、依托“四个载体”、实现“五个目标"的操作路径,全面推进地区经济各项工作。具体说,在工作思路上要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把实行区别对待作为完善区域政策体系的基本方向。区别对待是区域政策的实质和核心。要始终把立足各地实际、体现差别化作为研究制定区域政策的基点。这样做,才能充分发挥地区比较优势,从而促进区域合理分工,避免恶性竞争,减少低水平重复建设,有效解决“一个规划管全国,全国规划一个样”的问题。下一步,在完善区域政策体系时,必须坚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在把握国家战略方向的同时,充分考虑各地的具体差别和实际要求,设定不同目标,提出不同要求,制定不同政策,真正实现“一区一策”。
二是把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缩小地区差距的重点任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内容,不仅有利于经济发展,更关系到社会公平,是今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的主攻方向。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以深化改革为突破口,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予以大力推进。要通过体制创新和法律保障,实现不分区域、城乡、工农、公私、贫富,一视同仁实施财政、金融等公共政策。要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力度,推进教育、卫生、就业等社会事业公民享有的同权化,使得每一个公民都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和权利。要加大水、电、路、气、房等民生工程建设投入,切实让不同地区的人民群众享有大体相当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
三是把促进重点地区加快发展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重点地区在促进区域发展中发挥着重要辐射带动作用。实践证明,通过鼓励发达地区优化发展和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两头”并进的方式,能够有效带动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全国整体发展水平。下一阶段,一方面要加强科学引导,适应国际竞争的新要求,把鼓励和支持条件较好地区加快发展作为区域发展的重点方向,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开发开放步伐,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把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发展作为区域发展的基本着力点,加强薄弱环节,破解发展瓶颈,改善发展环境,不断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自身发展水平。
四是把开展试验示范作为推动地区经济工作的核心要求。开展先行先试是国家改革发展的重要经验,也是被实践证明推动地区工作行之有效的方式。要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发展中的一些深层矛盾,有必要也有条件开展试验示范。从某种意义上说,发展就是探索,前进就是示范。因此,要把开展试验示范作为推动地区经济工作的要旨,为推动科学发展探索经验、减少风险和开辟道路。下一阶段,要着力在优化经济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重点方面,选择适宜地区开展专项试点和综合试验,在一些潜在风险较大、涉及面较宽的重大问题上先行先试,摸索路径,积累经验。在此基础上,进行前瞻性、全局性谋划,提出解决深层矛盾的基本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
五是把建立制度保障作为统筹区域发展的主要目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从根本上依赖于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规体系。只有建立常态、稳固的制度化安排,才能保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的相对连续性、稳定性,才能避免出现政策的随意摇摆,进而影响统筹区域发展的成效。下一步,要进一步改进区域管理体制和治理方式,建立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合理分工、有机配合的稳定运作体系;要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建立有利于缩小地区差距的体制机制;特别是要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政策和良好做法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把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2012年地区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
对于地区经济工作战线来说,2012年是十分关键的一年,关系到能否迎难而上、继续保持好势头、不断开拓新局面。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主线,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主动迎接严峻挑战,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地区经济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以督促落实为重点,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区域政策体系
2012年要把贯彻实施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摆在优先位置,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与文件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与此同时,根据具体实际和发展要求,继续做好重点地区的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工作。
一是加强整体督促检查。2010年,我们已发文对落实区域战略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实地督查。2012年,要对区域规划和政策的贯彻落实作出整体安排,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督促落实工作。适时组织召开全国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动员部署会,对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的落实进行全面动员和整体部署,并提出基本要求和阶段任务。分期分批开展专项实地督查,深入检查地方贯彻落实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的进展情况,跟踪掌握有关部门出台落实配套措施的有关情况,重点对规划和文件提出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督查,并选择一些实施两年以上的重点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开展中期评估。及时汇总分析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研究和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落实情况不好的要采取措施进行重点督促。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区域战略实施绩效评价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明确基本原则、操作思路、工作责任和奖惩措施。根据检查情况,选择一些贯彻落实区域政策情况好的典型地区召开现场会,开展工作交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促进相互学习、相互借鉴。
二是推动地方自查互查。指导推动各有关地方建立自助自查与互助互查相结合的有效实施机制。要进一步推动各地以制定实施方案为基础,以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和编制专项规划为抓手,建立从安排部署、任务分解到专项督办、考核评估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自促自查办法。支持地方成立区域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地要建立向国家主管部门定期报送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实施情况的工作制度。与此同时,适时组织不同地区开展互促互查,借鉴学习其他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形成相互促进、比学赶帮的良好局面。
在做好区域规划与政策文件督促落实的同时,要继续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区域政策体系。2012年要继续推进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推进首都经济圈发展战略研究和京津冀地区区域规划修改完善,加强京津冀分工合作、良性互动,并抓紧编制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加快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抓紧做好云南桥头堡建设总体规划和黑龙江内蒙古东部沿边开放开发带规划研究编制上报工作;指导编制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區建设操作方案。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要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召开第三次地区经济工作系统扶贫开发工作会;组织编制十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编制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适时启动编制赣闽粤中央苏区地区振兴规划。完成中央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交办的其它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完善配套区域政策,积极推进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
二、以海洋经济发展试点为重点,促进海洋事业全面发展
要把促进海洋事业发展放在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推进海陆统筹发展,以抓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为突破,进一步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提高海洋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能力。
一是全面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要统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综合保护开发积累经验。抓紧出台福建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试点工作方案,继续指导山东、浙江、广东等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大力推进浙江舟山新区建设并指导编制好相关规划,研究提出天津发展海洋经济试点的意见。适时组织召开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经验交流会,跟踪督促试点工作进展。在此基础上,适时研究制定促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工作不断深入。
二是加强海洋综合开发与管理。切实编制好围填海年度计划,进一步加大政策协调力度,推进围填海行为规范管理和海洋资源合理开发。推动有关部门加快编报《全国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和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加强海岛保护、利用、开发与建设,扶持边远海岛发展。维护与拓展国家海洋权益,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加快推进国际海底区域、极地等事业发展,推动完善涉海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编制实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海洋事业发展规划。
三是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依据不同海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安排开发时序、开发重点与开发方式,加大海陆污染同防同治力度,加快建设生态和安全屏障。加强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建设,保护海洋生物的多样性,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维护海洋生态安全。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力度,研究制定促进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继续督促辽宁、河北、山东和天津推进渤海环境保护总体方案实施,有效控制陆海污染源,防范海洋环境灾害。编制好“十二五”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
四是深化海洋发展重大问题研究。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形势的跟踪分析,研究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监测力度,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基础。适时启动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研究工作,全面把握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综合管理的总体方向。
三、以推动可持续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国土整治和流域治理工作
要适应优化国土开发格局和建设“两型”社会的战略要求,积极参与可持续发展国际事务,统筹推进国土整治开发和流域综合治理,着力强化薄弱环节,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一是精心做好2012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筹备工作。要进一步做好会议前期筹备和参会组织工作,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沟通协调,认真准备参会对案和相关谈判口径,组织编写完成《中国可持续发展国家报告》,抓紧制作国家可持续发展形象宣传片和宣传册,全方位宣传我国在可持续发展领域所做的努力与贡献。要做好参会谈判工作,阐述我方立场,积极解疑释惑,使得会议结果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二是推进国内流域可持续发展的试点示范工作。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为契机,选择若干重点领域和地区探索推进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以流域和区域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切入点,强化区域生态环境的共同建设、保护和治理,加快解决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环境污染问题,探索跨省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方式,推动重点流域和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治理。继续推进太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召开省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积极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中期评估并完成修编工作。组织召开渤海环境保护省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进一步加强对渤海环境保护协调工作。编制松花江、“三河两湖”、三峡库区及上游、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做好《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修订本)》上报工作,召开第三次省部际联席会议,推动规划的实施和考核。编制出台《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结合实施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和编制全国供用水中长期规划,进一步加强流域水资源配置和管理。建立有效机制跟踪检查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加强突发饮用水安全事件的应急方案研究。
四是强化国土开发与整治。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国国土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认真做好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的组织实施工作,力争在扩大投资背景下增加地质灾害防治投资。做好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贯彻实施,推动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和处置机制,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公共应急等有关工作。
五是协调推进国家基础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做好国家基础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十一五”规划实施检查工作,编制《国家基础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十二五”规划》。制定《关于促进省级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全面推进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应用。做好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一期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发挥信息库建设效益,为地区经济工作提供支撑,并面向宏观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综合信息服务。
四、以提高效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计划编制和投资管理
结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重点地区开发开放的客观要求,继续做好年度计划和投资计划的编制下达,提高项目投资安排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投资项目安排和建设工作规范高效。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做好投资计划管理与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的对接,提高计划编制和投资安排的科学性。推进重点流域治理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可研审批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审批程序。指导各地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前期审批工作,积极搞好项目储备。修改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实施意见》和《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并及时做好以工代赈投资计划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计划的调整和下达。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十二五”规划》、《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管理办法》和《新疆农村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的制定工作,积极研究调整试点范围和中央补助标准问题,将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切实编制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提高计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管理弹性。
二是加强指导协调。在努力争取增加国家扶贫开发投入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投资的方向和重点。以工代赈投资要继续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使贫困农民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要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采取搬迁方式,根本改善生产生活和发展条件;农村危房改造投资要进一步加大对边境一线地区和新疆等重点地区的支持力度。同时,要组成中央投资项目审查小组,加强项目审查,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投资安排方式。健全中央投资安排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和实施情况,提高项目审批和中央投资安排的透明度。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管理的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和延伸管理,完善项目进展定期報告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严格项目建设标准和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招标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进度和项目质量。适时开展对已建成项目后评价工作,推动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坚决防控廉政风险,认真梳理中央投资安排程序,排查项目安排中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风险的制度性措施。加大对地方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地方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确保发挥中央投资效益。
五、以完善政策措施为重点,进一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
2012年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也是中部地区巩固成果、发挥优势、加快崛起的关键时期。要以完善政策体系为重点,着力推进重点地区和重要领域加快改革发展,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推进中部崛起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已有政策。组织开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检查和情况交流,协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两个比照”政策实施力度,完善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研究“两个比照”政策实施范围和相关内容的调整完善。适时开展中部重点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估,推进中原经济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支持山西省加快转型步伐,加快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继续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进程。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湖南湘南、湖北荆州、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
二是研究制定新的支持举措。抓紧研究出台新时期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文件,明确进一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出台针对性更强、更具含金量的政策措施,推进“三基地、一枢纽”建设,促进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加快改革发展,努力实现中部地区全面崛起。研究制定扶持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专项政策,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适时出台支持中部地区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的有关政策,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新格局。研究编制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发展振兴规划,推动大别山革命老区发展振兴。鼓励和支持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城市群开展战略合作。
三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发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明确部门职责,密切分工合作,加强在重大规划编制、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改革试点等方面的沟通协商。进一步健全中央与地方以及中部六省间多层次多领域的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中部论坛、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指导和支持中部地区深化合作互动。强化中部崛起理论研究,发挥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作用,继续支持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整合研究力量联合开展重大课题研究,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六、以促进一体化发展为重点,加快推进国际国内区域合作
要适应新形势要求,将促进一体化发展作为促进区域協调发展的着力点,以合作促发展,以开放促开发,不断丰富合作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拓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开创区域合作新局面。
一是进一步推动国内区域良性互动。围绕促进一体化发展,注重点、线、面结合,提升国内区域合作的层次和水平。2012年将组织召开区域合作片区座谈会,交流和推广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发展的成功经验与做法,深化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发展的战略研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基础设施、市场体系、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合作,推进全方位对接,加快一体化发展。推进连云港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川渝合作示范区以及前海、横琴、平潭等合作平台建设。积极引导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有序转移,鼓励中西部地区运用企业协作、“飞地经济”、园区共建等形式,探索与东部进行全方位合作的新途径和新模式。要加强政策指导,抓紧出台《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方案》,推进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指导北京、天津等地会同受援地区科学编制对口协作规划,不断创新对口协作方式,实现共同发展。
二是不断深化国际区域合作。坚持扩大开放与促进区域发展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国际合作交流,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充分发挥现有平台作用,认真筹备中欧第七次区域政策对话会和相关培训工作,做好东盟一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机制相关工作,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图们江地区国际区域合作,全面深化广西、云南、内蒙古、新疆、吉林等省区与周边国家在交通、旅游、能源、贸易等方面的合作,着力消除市场壁垒,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加快推进一体化发展进程。要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不断创新国际区域合作模式和机制,打造新的合作平台,全面提升开放经济发辰水平。
七、以推进对口支援为重点,全力抓好涉疆涉藏各项工作
要按照中央的战略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援疆援藏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对口支援政策和规划,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协调和服务,不断拓展对口支援工作领域,促进新疆、西藏和青海等省藏区加快发展。
一是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加快发展。2012年是推进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要进一步加大对新疆发展的支持力度,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及促进就业放在突出位置,落实好产业、税收、土地等差别化政策,推进重大项目和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新疆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特别要进一步做好对口援疆各项工作。指导实施援疆综合规划,密切跟踪、分析对口援疆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积极协调解决规划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做好新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再培养等新增项目与援疆规划的衔接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农村安居工程,研究提出加大对新疆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困难群体有关倾斜政策,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方式,做好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与援疆资金年度计划的衔接。进一步规范援疆项目管理,抓紧出台和贯彻实施《对口援疆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推进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经济开发区及其它产业聚集园区建设,落实两个经济开发区有关支持政策。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就新疆产业园区发展有关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编制新疆各类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并认真落实支持新疆发展的差别化产业政策。
二是加大对西藏和其他藏区发展支持力度。做好2012年的西藏和其他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关键是要全面落实第五次西藏工作会议精神,把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并着力向基层倾斜、向农牧区倾斜。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援藏援青工作力度,指导实施好援藏规划,督促各支援省市抓紧修改完善并报备本省市援藏规划。组织有关部门赴西藏检查援藏规划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督促各支援省市抓紧编制对口援青规划,做好规划审核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支援省市,就明确援青资金实物工作量问题提出意见并及时上报国务院。加强项目管理,综合考虑援藏援青工作实际,研究起草对口援藏援青项目管理办法。推动四川、云南、甘肃三省进一步完善对口帮扶本省藏区的机制,会同有关方面落实好中央支持西藏和四省藏区发展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推进实施《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
持续推进地区经济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要圆满完成2012年的工作任务,不断开创地区经济工作的新辉煌,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扎实构建基础制度支撑。在继续抓好常规工作的同时,着力建立健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加快推动区域立法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明晰制定区域协调发展法规体系的整体思路和法律框架,加快研究制定《区域规划编制管理办法》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条例》;根据国家总体要求和地方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研究制定的管理程序。要着力深化重大问题研究,继续按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要求,结合应对区域协调发展面临的各种挑战和推进地区经济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力争形成一批新的前瞻性强、应用价值大的理论成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规则,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同时继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进一步提升地区经济形势分析监测预测工作水平,不断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继续做好地区经济工作、区域经济年鉴和各类简报的信息平台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系统建设。要适应地区经济工作综合性和全局性不断增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系统内的紧密配合,密切与其他部门的分工协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地区经济司要运用各种有效形式部署、指导和推动地区经济工作,充分听取地方意见,积极主动为各地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各地要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立足实际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特别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工作方式,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是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实、讲奉献的干部队伍。要进一步弘扬积极创新、踏实肯干的精神,切实增强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增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加强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