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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对生产者和销售者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对生产者适用"严格责任",食品生产者只要生产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无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都须承担十倍赔偿的责任。对销售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并致他人损害时,应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要件。若销售者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并非"明知",可免于十倍赔偿。由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