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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回顾了代理成本和公司治理理论,并对美国、德国和日本商业银行在贷款企业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进行了比较,认为我国目前公司治理机制的现实和必然的选择是大股东控制,同时应引人商业银行作为强有力的第三方来约束大股东,从而改善公司治理。强化商业银行在贷款企业公司治理中的作用需要改革破产程序;允许商业银行适当持有公司股票,适度从事投行业务;建立银行董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