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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分别比较美、英、法、日、香港的保险监管模式,可以给我国的保险监管模式带来不少的启示。 首先,须加强保险机构的内控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外部的社会监督力量。国外保险业为了减少外部风险控制存在的间接性和滞后性问题,非常强调保险公司内部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自身风险的能力。因此,我国保险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