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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会保障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前提。可是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的投入严重偏低,供给严重不公,责任划分不清,立法相当滞后。为此,要加大投入,促进国民福利与日俱增;强化农村养老的保证力度,强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实施机制,适应社会发展,确保社会保障建设有“度”。本文主要就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这些问题和措施进行了分析论述。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6-0336-01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而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和保证。因此加强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1、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
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社会保障则是社会稳定的重要防线。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工伤有保险、灾害有赔偿、失业有救济、残疾有安置、贫困有支援来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从而有效地化解有可能发生的各种社会矛盾,实现国家的安定和社会的稳定,从而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2、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稳定器”。
因为雄厚的社会保障基金能够有力地支撑经济发展,并对经济发展的格局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雄厚的社会保障基金占GDP的比重很高,如果通过对债券、房地产、股票、储蓄等进行合理投资能对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在经济发展低迷的情况下,高额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能支撑经济的发展并带动经济的再次腾飞;另外,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在债券、房地产、股票、储蓄等方面调整其投资比例从而对经济格局发挥宏观调控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同时从微观经济来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和均衡企业的社会负担,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形成,特别是有助于我国国有企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3、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的调节器。
社会公平,是人类社会发展中产生的一种客观要求。社会公平体现在经济利益方面主要是成员之间没有过分悬殊的贫富差别,即所谓“不患贫,患不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机制与竞争机制相联系,必然形成社会成员之间在收入分配方面的不均等,甚至相差十分悬殊,强者成为富翁,弱者陷入困境。为了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就需要运用政府的力量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通过社会保障措施,通过对社会成员的收入进行必要的再分配调节,将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适当转移给另一部分缺少收入的社会成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缓和社会矛盾,以促进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
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保障范围覆盖不全、社会化程度较低。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自建立至今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保险资金开始转向社会统筹,但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主要限于城镇职工及其家属,部分集体企业职工、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雇员和外商企业的职工几乎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而广大农村则更处于家庭自保状态。据统计资料表明,占全国人口70%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费占总数不足11%,而占人口30%的城镇居民却占总数的89%;从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看,城镇已达到91%,而农村只有2%。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这种巨大差距,不仅影响了收入公平目标的实现,也阻碍了经济的有序发展。由于我国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因此,社会保险的水平也只能是低水平的。
2、社会保障立法滞后,法制建设不规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法治经济,必然要求法治化的社会保障制度与之相适应。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专门的社会保障基本法,关于社会保障建设的立法较为滞后。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立法先行应该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在社会保障建设方面,走在前列的许多工业化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建立本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时都会遵循这一原则。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主要还是以部门行政法规的形式出台,对企业的法律约束力并不强。社会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中流砥柱,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统一、有效的法律制度,致使一些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不参加社会保险的事件时有发生。
3、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手段薄弱,资金运行效率低。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决定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成色与质量。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管理的一个抓手,显得十分重要。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方面,手段薄弱。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等环节还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隐患。社保基金的筹集乏力、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的事件时有发生。轰动一时的陈良宇挪用社保基金案就是一个让人胆战心惊的例子。在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管理方面,资金运行效率较低。社保基金缺乏积极运用,保值、增值的手段单一,缺乏一定的进取心。在近年来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社保基金不能做到顺势而动、积极进取,将造成社会资金的人为闲置和巨大浪费。
三、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措施
1、提高社保深度,扩大社保范围。
要想提高社会保障的深度,就必须要提高社保对象的社会化程度。全体公民就是社保的对象,我国社会保障的目标是将全体公民都覆盖在社会保障范围内。但目前我国社保社会化程度还比较低,城乡、区域之间存在较大差异。这就需要我们扩大社保的涵盖范围,提高社保水平,使得全体公民都能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另外,对社会福利基础设施要实现社会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社会福利设施走社会化的道路,让福利设施实现由国家和社会投入相结合,向社会逐步开放。福利实施的利用率提高,将会提高其社会经济效益。?
2、加大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国力有了突破性的增长,国家与地方财政收入逐年增加,为了确保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财政应增加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投入,主要包括:一是增加对社会保险的补助支出,增加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的投人,落实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分流安置,保证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社会的稳定;二是增加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的投入,这一部分是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社会保障系统的补充;三是政府应制定财政等各种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社会福利、救济和优抚事业。
3、强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实施机制。
社会保障制度功能和效应的发挥与释放需要强有力的制度和措施作后盾。一方面,应加强法律规范本身的强制性,尽快建立起相关的社会保障法律责任制度,另一方面,建立我国专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庭(院),专门从事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的争议案件。另外,针对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完善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对于诸如医疗保险待遇给付等需要由第三人履行义务而引发的争议、因社会公共福利设施处置而引发的争议、因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而引发的争议等问题如何解决、适用何种处理制度立法应予以明确,以保证此类社会保障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经济的解决。
结语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建立健全社会经济的重要保证,认真解决社会保障中出现的问题,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条件。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6-0336-01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而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和保证。因此加强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1、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
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社会保障则是社会稳定的重要防线。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工伤有保险、灾害有赔偿、失业有救济、残疾有安置、贫困有支援来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从而有效地化解有可能发生的各种社会矛盾,实现国家的安定和社会的稳定,从而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2、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稳定器”。
因为雄厚的社会保障基金能够有力地支撑经济发展,并对经济发展的格局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雄厚的社会保障基金占GDP的比重很高,如果通过对债券、房地产、股票、储蓄等进行合理投资能对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在经济发展低迷的情况下,高额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能支撑经济的发展并带动经济的再次腾飞;另外,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在债券、房地产、股票、储蓄等方面调整其投资比例从而对经济格局发挥宏观调控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同时从微观经济来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和均衡企业的社会负担,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形成,特别是有助于我国国有企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3、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的调节器。
社会公平,是人类社会发展中产生的一种客观要求。社会公平体现在经济利益方面主要是成员之间没有过分悬殊的贫富差别,即所谓“不患贫,患不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机制与竞争机制相联系,必然形成社会成员之间在收入分配方面的不均等,甚至相差十分悬殊,强者成为富翁,弱者陷入困境。为了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就需要运用政府的力量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通过社会保障措施,通过对社会成员的收入进行必要的再分配调节,将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适当转移给另一部分缺少收入的社会成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缓和社会矛盾,以促进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
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保障范围覆盖不全、社会化程度较低。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自建立至今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保险资金开始转向社会统筹,但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主要限于城镇职工及其家属,部分集体企业职工、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雇员和外商企业的职工几乎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而广大农村则更处于家庭自保状态。据统计资料表明,占全国人口70%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费占总数不足11%,而占人口30%的城镇居民却占总数的89%;从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看,城镇已达到91%,而农村只有2%。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这种巨大差距,不仅影响了收入公平目标的实现,也阻碍了经济的有序发展。由于我国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因此,社会保险的水平也只能是低水平的。
2、社会保障立法滞后,法制建设不规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法治经济,必然要求法治化的社会保障制度与之相适应。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专门的社会保障基本法,关于社会保障建设的立法较为滞后。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立法先行应该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在社会保障建设方面,走在前列的许多工业化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建立本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时都会遵循这一原则。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主要还是以部门行政法规的形式出台,对企业的法律约束力并不强。社会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中流砥柱,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统一、有效的法律制度,致使一些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不参加社会保险的事件时有发生。
3、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手段薄弱,资金运行效率低。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决定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成色与质量。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管理的一个抓手,显得十分重要。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方面,手段薄弱。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等环节还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隐患。社保基金的筹集乏力、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的事件时有发生。轰动一时的陈良宇挪用社保基金案就是一个让人胆战心惊的例子。在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管理方面,资金运行效率较低。社保基金缺乏积极运用,保值、增值的手段单一,缺乏一定的进取心。在近年来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社保基金不能做到顺势而动、积极进取,将造成社会资金的人为闲置和巨大浪费。
三、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措施
1、提高社保深度,扩大社保范围。
要想提高社会保障的深度,就必须要提高社保对象的社会化程度。全体公民就是社保的对象,我国社会保障的目标是将全体公民都覆盖在社会保障范围内。但目前我国社保社会化程度还比较低,城乡、区域之间存在较大差异。这就需要我们扩大社保的涵盖范围,提高社保水平,使得全体公民都能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另外,对社会福利基础设施要实现社会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社会福利设施走社会化的道路,让福利设施实现由国家和社会投入相结合,向社会逐步开放。福利实施的利用率提高,将会提高其社会经济效益。?
2、加大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国力有了突破性的增长,国家与地方财政收入逐年增加,为了确保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财政应增加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投入,主要包括:一是增加对社会保险的补助支出,增加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的投人,落实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分流安置,保证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社会的稳定;二是增加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的投入,这一部分是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社会保障系统的补充;三是政府应制定财政等各种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社会福利、救济和优抚事业。
3、强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实施机制。
社会保障制度功能和效应的发挥与释放需要强有力的制度和措施作后盾。一方面,应加强法律规范本身的强制性,尽快建立起相关的社会保障法律责任制度,另一方面,建立我国专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庭(院),专门从事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的争议案件。另外,针对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完善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对于诸如医疗保险待遇给付等需要由第三人履行义务而引发的争议、因社会公共福利设施处置而引发的争议、因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而引发的争议等问题如何解决、适用何种处理制度立法应予以明确,以保证此类社会保障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经济的解决。
结语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建立健全社会经济的重要保证,认真解决社会保障中出现的问题,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