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美国,法院均是重要的司法机关,作为法官--司法机构中的审判人员、司法权的执行者,在决策过程中所展现不同决策方法、心理活动等等都体现了中美两国的巨大差异。作为大陆法系国家,我国在司法建设中需要在保持自己中国特色的基础上,借鉴与吸收英美法系国家的优秀成果,通过对国外自由心证保障体系的研究,建立我国自己的限制法官肆意的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