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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联合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组织形式,是合作社通过横向与纵向一体化的方式,实现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的又一次更高层次的合作。文章以武汉市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例,探讨联合社的成立原因、运行机制与实践效果,并就如何更好地推进合作社实现健康快速发展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运行机制 实践效果 启示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合作社作为一种联结农户和市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农户进入市场和参与竞争的能力,极大推动了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但是,与其他市场主体例如农业企业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弱势群体的联合,竞争力依旧有限。特别是随着外部市场竞争的加剧与合作社业务的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竞争力差的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所在。在此背景下,为加强合作社生产、经营、服务能力,实现规模经济、范围经济,提高合作社市场竞争力,推动现代农业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运而生。
当前,联合社作为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的一种新生事物,正呈现出自下而上、由点到面不断扩展的发展趋势。根据农业部经管司统计,目前全国各类联合社已达6000多家,涵盖成员专业合作社84000多个,带动农户达560多万,展现出极强的发展潜力。湖北武汉市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2011年10月,注册地为武汉市黄陂区工商分局,由15家专业合作社组成。笔者以该联合社为例进行个案分析,试图围绕下述问题展开探讨:联合社缘何成立,其运行机制如何,实践效果怎样,显示出了哪些优越性,又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更好地推进合作社实现健康快速发展等。
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成立的动因
武汉市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成立较早,在2007年7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施行的当年,就成立了4个养蜂专业合作社,到2011年,新成立的合作社总数已增至15家。专业合作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使蜂农实现了由以前的“单打独斗”变为“抱团发展”,但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合作社规模弱小、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困境。武汉市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成立联合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当地蜂业产业发展的需要。当地农民依托当地特殊地理位置和荆花资源优势,发展养蜂产业,至20世纪90年代已然成为全国十大养蜂基地县(区)之一。但有产业缺优势、没有市场主动权,当地蜂业产业陷入瓶颈。走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之路,就成了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养蜂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需要。黄陂区目前的15个养蜂专业合作社中,规模较大的有60~70户,规模较小的则仅20户左右,合作社规模普遍较小。单一合作社力量分散,在抵御自然风险、创建品牌效应、开拓营销市场等方面,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部分合作社看似规模大,实则缺少统一步调,缺资金办事,缺专人理事,缺信誉干事。因此,众多合作社希望通过合作与联合,走规模经营道路。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需要。黄陂区蜂业协会主要提供技术培训、市场信息等部分服务,已经不能满足当地蜂业产业发展的需要。而联合社具有自身规模大、实力强、谈判地位高的优势,除了技术、信息服务外,还可以承担起产品加工、市场销售、资金借贷等覆盖产前、产中、产后的全面便捷服务,满足了当地蜂业产业与养蜂合作社发展的需要。
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运行机制
组织结构。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成立伊始,就建立起完善、严谨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与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15个养蜂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以入股的方式加入联合社,此外凡在黄陂区辖区内从事养蜂的蜂农都可以自愿入股成为联合社的社员。理事会:凡出资入股达一万元的蜂农,将成为联合社的理事;出资入股达三万元的蜂农,将成为联合社的常务理事。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人员分别由各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和蜂业协会的领导人组成。
治理机制。联合社仿照合作社的治理模式,采取典型的三会治理模式。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各司其职,共同治理联合社。股东代表大会是联合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修订制度、人事任免、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审议等重大事宜。理事会是成员单位股东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联合社开展日常工作,对成员单位股东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暂定三年换届。监事会代表全体成员单位和股东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服务范围。服务成员社、社员是联合社的最主要职能。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对自身服务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其服务范围涉及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乃至到当地蜂业的产业环境。在产前环节,联合社主要提供组织采购、供应成员单位的生产资料服务。在产中环节,联合社主要提供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组织技术培训交流,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制定标准。参与制定、修订行业养殖标准、并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开展行业检查、监督管理服务。在产后环节,联合社自主或依托合作社经营蜂产品,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各成员单位合格的蜂产品,实行优质优价;开展公益性经营服务,包括蜂产品加工服务。此外,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还承担起资金信贷、维护行业环境、建立行业统计数据库、申请国家相关项目的服务职能。
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实践效果
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凭借其完善、严谨的运行机制与联合社理事会及与社员的同心协力,已在资金、加工、销售、技术等诸多方面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充分体现了联合社的制度优越性。
一是提高蜂农组织化程度。把规模不算太大的专业合作社联合起来组成联合社,可以说是“小帆船”变成了“大航母”,实现了蜂农更高层次的“抱团”。联合社在组织化程度上有如下三大优势: 组织管理较实。蜂业协会人员充当联合社管理人员,理事长、监事长,在体制、监管上都无缺陷。而且有章程可依,可以信赖的人在理事,应章程办事,社员放心,理事长可以放手办大事。
发展资金较足。社员以现金入股98万元,黄陂区蜂业协会注资入股10万元。另外,2012年经过积极争取,联合社获得武汉市项目扶持资金20万元。
协调能力较强。联合社向上可联系国家部委省直部门,下可对接武汉及黄陂主管单位,有诉求可以反映,有问题可以协调,妨碍蜂农利益和蜂业发展的问题可以获得最快最有效的解决。
二是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联合社通过整合黄陂区蜂业产业资源,优化配置,不仅增强了合作社已有的服务,还增加了合作社无力提供的“新”服务,健全了社会化服务体系职能。相较于合作社,联合社的服务水平有了极大提高,尤其在以下三个方面:
增强技术服务。联合社通过开展一些座谈、交流、学习培训、现场观察等活动,及时为蜂农提供科技养蜂信息、花期信息、蜂品价格信息,及时处理化解各类矛盾,使蜂农从中提高了水平,增长了见识,少走了弯路,增加了效益。此外,联合社还邀请了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大学、福建农业大学、国家蜂业协会和武汉蜂业协会的教授、专家为蜂农做知识讲座。
提供信贷服务。入股联合社的蜂农可以向联合社申请资金,解决贷款资金需求,保障了蜂农的正常生产。联合社向社员提供信贷服务,信贷资金来源于社员的入股金额。只有入股联合社的社员才有资格享有信贷服务。社员向联合社申请贷款,需合作社做信用担保,原则上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成员社向联合社贷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本社社员在联合社的总股金之和。社员贷款实行差别利率服务。倘若贷款用于发展蜂业,则贷款利息为年息10%;若用于其他行业,则贷款年息我12%。
完善产品收购与加工服务。联合社收购蜂农产品,保护了蜂农的利益。2012年,部分社员蜂蜜产量过剩,无法销售出去。为此,联合社扶助社员,出面以每吨9300元(当时市场价为每吨9200元)的价格收购了社员蜂蜜5吨;为蜂农加工产品,提升了蜂产品的附加值。2012年,联合社出资7万元(资金来源于外部扶持),在黄陂区成立四个蜂蜜加工点,共计加工4吨蜂蜜。
三是建设品牌,提高经济效益。为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抱团”闯市场,打造响亮品牌是关键。与合作社相比,联合社通过整合资源,有足够的实力申请商标、称号,打造响亮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目前已初见成效:
品牌影响扩大。进入市场,唱响品牌,这是单个蜂农难以做到的,然而联合社在实现品牌兴蜂的道路上已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联合社的努力下,“黄陂荆蜜”已经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此外,联合社还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抿一口”商标,极大地增强了联合社的市场竞争力。
联合社盈利提高。从2012年的经营状况来看,在收购、加工储存及利息等项中,联合社处于盈利状态。2012年全年利润13.8万元。
蜂农收入增加。联合社与合作社或积聚资金集中批量购买蜂具蜂药蜂饲料,或只收成本费帮助蜂农精滤加工灌装自产蜂蜜,或集中批量销售蜂农产品,既方便了蜂农,降低了成本,又提高了卖价,增加了收入。此外,年终结算时,联合社按股金10%给予社员分红,2012年分红9.8万元。
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取得良好绩效的同时,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缺乏对未来发展的规划约定。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对现在运行的各个方面都做了详细的制度约定,但对于如何积累和未来发展、以及各自责任权利,缺少必要的设计规划。随着联合社的发展,资产会有必要的积累,特别是无形资产的积累,如技术专利、市场品牌、管理架构、优惠政策等等。联合社成员进入或退出时,如何分享权利,承担义务责任,应有一个更明确的制度约定,既可避免利益纠纷带来的内耗,又通过瞻望未来增加联合社的凝聚力。
二是缺少公司化运营这一市场主要方式。联合社从本质上看,是市场要素的松散联合体。要在充分市场环境下竞争胜出,没有公司化运营这一市场主要方式,很难在市场上赢得主动。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组建之初,有小企业参加,但没有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公司;在运行中,虽有经营行为,但没有注重公司机制和作用,没有按公司化方式运营,赢利少,积累少,一定程度上影响联合社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缺少经营管理人才和日常运营资金。目前联合社由蜂农社员参与管理运营,仅有一个外聘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效率不高。对于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规模和业务而言,需要3~5名专职经营管理人员,人员的工资支出每年高达10~15万元。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外出学习观摩、申项申标等活动因缺少资金而无法按制度正常开展。人才和资金的短缺,除了组建时过分注重公平分配、忽略积累发展外,也反映出这一新事物的稚嫩羸弱。
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健康发展的思考
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要想发展壮大,维护养蜂合作社与蜂农的利益,承担起黄陂区蜂业产业发展与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需要,就要从理论上进行指导,政策上给予扶持,实践中给予帮助。
健全法律法规,保护联合社的运行与发展。虽然湖北省已经出台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工作的试行意见》,但一些根本性、实质性的问题并未解决。联合社作为一特殊的社会经济组织如何融入现行法律框架,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障,需要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律或法规。
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联合社的发展尚处在起步阶段,需要外部力量的扶持与推动。各级政府应当设立联合社专项扶持资金,支持联合社发展。另外,在土地供应、税收优惠、加工项目、办公场地等方面也应该给予扶持。除了扶财,还要扶智。各级政府要做到一方面防止拔苗助长,另一方面要有前瞻性地指导联合社健康发展。
建立人才培养机制。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等项目,培养联合社、合作社经营管理、技术人才;尝试建立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考核制度,使人才制度化、规范化。
鼓励联合社公司化运营。政府部门和协会都承担着服务农户服务产业的职责,联合社分担着部门和协会做不了、做不到、做不好的服务职责。联合社实际上是以市场方式整合资源服务产业。市场方式的实质是公司化运营。“公司+合作社+农户”或“合作社+公司+农户”,这两种模式都满足了两个重要条件:市场经济规则和中国农业资源分散现状,是较为理想的联合社模式。所以,在指导联合社发展中,一方面要强调服务职责,另一方面要鼓励公司化运营,突出公司化经营在联合社的位置和作用。
建立健全内部信贷服务机制。从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案例中,可以看出除了规范的治理机制与政府、协会的大力支持外,联合社的内部信贷服务为推动联合社发展,增强成员凝聚力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这给予我们以启示—即建立健全内部信贷服务机制。联合社通过提供内部信贷服务,一方面可以帮助成员社或社员绕开金融机构借贷壁垒,有效解决其资金需要,促进成员社或社员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联合社通过资金借贷获取息金,可以为联合社提供一项新的收入来源,提高联合社资金使用率,促进联合社的发展。与此同时,要重视联合社内部信贷服务的规范问题。首先,要建立严格的资金借贷制度,保证借贷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成员社担保、理事会审批、政府与协会监督等非正式制度的方式,较为有效地保证了信贷资金的安全性。需要指出的是,仅仅通过非正式制度来确保信贷资金安全并非长久之计。需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规定等正式制度以起到基础性的保证作用。其次,要确保信贷资金的用途。联合社应有且仅有内部信贷服务职能,需要严格限于联合社内部发展资金的用途,避免成为民间金融机构、甚至非法集资的工具。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契约选择视角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运行机制研究及其政策设计”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成员异质性、合作社理论创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体系构建”研究成果,项目编号分别为:13CJY080,71273267)
责编/张晓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运行机制 实践效果 启示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合作社作为一种联结农户和市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农户进入市场和参与竞争的能力,极大推动了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但是,与其他市场主体例如农业企业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弱势群体的联合,竞争力依旧有限。特别是随着外部市场竞争的加剧与合作社业务的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竞争力差的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所在。在此背景下,为加强合作社生产、经营、服务能力,实现规模经济、范围经济,提高合作社市场竞争力,推动现代农业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运而生。
当前,联合社作为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的一种新生事物,正呈现出自下而上、由点到面不断扩展的发展趋势。根据农业部经管司统计,目前全国各类联合社已达6000多家,涵盖成员专业合作社84000多个,带动农户达560多万,展现出极强的发展潜力。湖北武汉市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2011年10月,注册地为武汉市黄陂区工商分局,由15家专业合作社组成。笔者以该联合社为例进行个案分析,试图围绕下述问题展开探讨:联合社缘何成立,其运行机制如何,实践效果怎样,显示出了哪些优越性,又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更好地推进合作社实现健康快速发展等。
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成立的动因
武汉市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成立较早,在2007年7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施行的当年,就成立了4个养蜂专业合作社,到2011年,新成立的合作社总数已增至15家。专业合作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使蜂农实现了由以前的“单打独斗”变为“抱团发展”,但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合作社规模弱小、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困境。武汉市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成立联合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当地蜂业产业发展的需要。当地农民依托当地特殊地理位置和荆花资源优势,发展养蜂产业,至20世纪90年代已然成为全国十大养蜂基地县(区)之一。但有产业缺优势、没有市场主动权,当地蜂业产业陷入瓶颈。走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之路,就成了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养蜂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需要。黄陂区目前的15个养蜂专业合作社中,规模较大的有60~70户,规模较小的则仅20户左右,合作社规模普遍较小。单一合作社力量分散,在抵御自然风险、创建品牌效应、开拓营销市场等方面,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部分合作社看似规模大,实则缺少统一步调,缺资金办事,缺专人理事,缺信誉干事。因此,众多合作社希望通过合作与联合,走规模经营道路。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需要。黄陂区蜂业协会主要提供技术培训、市场信息等部分服务,已经不能满足当地蜂业产业发展的需要。而联合社具有自身规模大、实力强、谈判地位高的优势,除了技术、信息服务外,还可以承担起产品加工、市场销售、资金借贷等覆盖产前、产中、产后的全面便捷服务,满足了当地蜂业产业与养蜂合作社发展的需要。
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运行机制
组织结构。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成立伊始,就建立起完善、严谨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与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15个养蜂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以入股的方式加入联合社,此外凡在黄陂区辖区内从事养蜂的蜂农都可以自愿入股成为联合社的社员。理事会:凡出资入股达一万元的蜂农,将成为联合社的理事;出资入股达三万元的蜂农,将成为联合社的常务理事。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人员分别由各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和蜂业协会的领导人组成。
治理机制。联合社仿照合作社的治理模式,采取典型的三会治理模式。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各司其职,共同治理联合社。股东代表大会是联合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修订制度、人事任免、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审议等重大事宜。理事会是成员单位股东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联合社开展日常工作,对成员单位股东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暂定三年换届。监事会代表全体成员单位和股东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服务范围。服务成员社、社员是联合社的最主要职能。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对自身服务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其服务范围涉及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乃至到当地蜂业的产业环境。在产前环节,联合社主要提供组织采购、供应成员单位的生产资料服务。在产中环节,联合社主要提供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组织技术培训交流,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制定标准。参与制定、修订行业养殖标准、并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开展行业检查、监督管理服务。在产后环节,联合社自主或依托合作社经营蜂产品,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各成员单位合格的蜂产品,实行优质优价;开展公益性经营服务,包括蜂产品加工服务。此外,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还承担起资金信贷、维护行业环境、建立行业统计数据库、申请国家相关项目的服务职能。
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实践效果
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凭借其完善、严谨的运行机制与联合社理事会及与社员的同心协力,已在资金、加工、销售、技术等诸多方面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充分体现了联合社的制度优越性。
一是提高蜂农组织化程度。把规模不算太大的专业合作社联合起来组成联合社,可以说是“小帆船”变成了“大航母”,实现了蜂农更高层次的“抱团”。联合社在组织化程度上有如下三大优势: 组织管理较实。蜂业协会人员充当联合社管理人员,理事长、监事长,在体制、监管上都无缺陷。而且有章程可依,可以信赖的人在理事,应章程办事,社员放心,理事长可以放手办大事。
发展资金较足。社员以现金入股98万元,黄陂区蜂业协会注资入股10万元。另外,2012年经过积极争取,联合社获得武汉市项目扶持资金20万元。
协调能力较强。联合社向上可联系国家部委省直部门,下可对接武汉及黄陂主管单位,有诉求可以反映,有问题可以协调,妨碍蜂农利益和蜂业发展的问题可以获得最快最有效的解决。
二是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联合社通过整合黄陂区蜂业产业资源,优化配置,不仅增强了合作社已有的服务,还增加了合作社无力提供的“新”服务,健全了社会化服务体系职能。相较于合作社,联合社的服务水平有了极大提高,尤其在以下三个方面:
增强技术服务。联合社通过开展一些座谈、交流、学习培训、现场观察等活动,及时为蜂农提供科技养蜂信息、花期信息、蜂品价格信息,及时处理化解各类矛盾,使蜂农从中提高了水平,增长了见识,少走了弯路,增加了效益。此外,联合社还邀请了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大学、福建农业大学、国家蜂业协会和武汉蜂业协会的教授、专家为蜂农做知识讲座。
提供信贷服务。入股联合社的蜂农可以向联合社申请资金,解决贷款资金需求,保障了蜂农的正常生产。联合社向社员提供信贷服务,信贷资金来源于社员的入股金额。只有入股联合社的社员才有资格享有信贷服务。社员向联合社申请贷款,需合作社做信用担保,原则上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成员社向联合社贷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本社社员在联合社的总股金之和。社员贷款实行差别利率服务。倘若贷款用于发展蜂业,则贷款利息为年息10%;若用于其他行业,则贷款年息我12%。
完善产品收购与加工服务。联合社收购蜂农产品,保护了蜂农的利益。2012年,部分社员蜂蜜产量过剩,无法销售出去。为此,联合社扶助社员,出面以每吨9300元(当时市场价为每吨9200元)的价格收购了社员蜂蜜5吨;为蜂农加工产品,提升了蜂产品的附加值。2012年,联合社出资7万元(资金来源于外部扶持),在黄陂区成立四个蜂蜜加工点,共计加工4吨蜂蜜。
三是建设品牌,提高经济效益。为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抱团”闯市场,打造响亮品牌是关键。与合作社相比,联合社通过整合资源,有足够的实力申请商标、称号,打造响亮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目前已初见成效:
品牌影响扩大。进入市场,唱响品牌,这是单个蜂农难以做到的,然而联合社在实现品牌兴蜂的道路上已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联合社的努力下,“黄陂荆蜜”已经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此外,联合社还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抿一口”商标,极大地增强了联合社的市场竞争力。
联合社盈利提高。从2012年的经营状况来看,在收购、加工储存及利息等项中,联合社处于盈利状态。2012年全年利润13.8万元。
蜂农收入增加。联合社与合作社或积聚资金集中批量购买蜂具蜂药蜂饲料,或只收成本费帮助蜂农精滤加工灌装自产蜂蜜,或集中批量销售蜂农产品,既方便了蜂农,降低了成本,又提高了卖价,增加了收入。此外,年终结算时,联合社按股金10%给予社员分红,2012年分红9.8万元。
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取得良好绩效的同时,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缺乏对未来发展的规划约定。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对现在运行的各个方面都做了详细的制度约定,但对于如何积累和未来发展、以及各自责任权利,缺少必要的设计规划。随着联合社的发展,资产会有必要的积累,特别是无形资产的积累,如技术专利、市场品牌、管理架构、优惠政策等等。联合社成员进入或退出时,如何分享权利,承担义务责任,应有一个更明确的制度约定,既可避免利益纠纷带来的内耗,又通过瞻望未来增加联合社的凝聚力。
二是缺少公司化运营这一市场主要方式。联合社从本质上看,是市场要素的松散联合体。要在充分市场环境下竞争胜出,没有公司化运营这一市场主要方式,很难在市场上赢得主动。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组建之初,有小企业参加,但没有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公司;在运行中,虽有经营行为,但没有注重公司机制和作用,没有按公司化方式运营,赢利少,积累少,一定程度上影响联合社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缺少经营管理人才和日常运营资金。目前联合社由蜂农社员参与管理运营,仅有一个外聘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效率不高。对于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规模和业务而言,需要3~5名专职经营管理人员,人员的工资支出每年高达10~15万元。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外出学习观摩、申项申标等活动因缺少资金而无法按制度正常开展。人才和资金的短缺,除了组建时过分注重公平分配、忽略积累发展外,也反映出这一新事物的稚嫩羸弱。
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健康发展的思考
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要想发展壮大,维护养蜂合作社与蜂农的利益,承担起黄陂区蜂业产业发展与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需要,就要从理论上进行指导,政策上给予扶持,实践中给予帮助。
健全法律法规,保护联合社的运行与发展。虽然湖北省已经出台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工作的试行意见》,但一些根本性、实质性的问题并未解决。联合社作为一特殊的社会经济组织如何融入现行法律框架,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障,需要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律或法规。
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联合社的发展尚处在起步阶段,需要外部力量的扶持与推动。各级政府应当设立联合社专项扶持资金,支持联合社发展。另外,在土地供应、税收优惠、加工项目、办公场地等方面也应该给予扶持。除了扶财,还要扶智。各级政府要做到一方面防止拔苗助长,另一方面要有前瞻性地指导联合社健康发展。
建立人才培养机制。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等项目,培养联合社、合作社经营管理、技术人才;尝试建立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考核制度,使人才制度化、规范化。
鼓励联合社公司化运营。政府部门和协会都承担着服务农户服务产业的职责,联合社分担着部门和协会做不了、做不到、做不好的服务职责。联合社实际上是以市场方式整合资源服务产业。市场方式的实质是公司化运营。“公司+合作社+农户”或“合作社+公司+农户”,这两种模式都满足了两个重要条件:市场经济规则和中国农业资源分散现状,是较为理想的联合社模式。所以,在指导联合社发展中,一方面要强调服务职责,另一方面要鼓励公司化运营,突出公司化经营在联合社的位置和作用。
建立健全内部信贷服务机制。从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案例中,可以看出除了规范的治理机制与政府、协会的大力支持外,联合社的内部信贷服务为推动联合社发展,增强成员凝聚力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这给予我们以启示—即建立健全内部信贷服务机制。联合社通过提供内部信贷服务,一方面可以帮助成员社或社员绕开金融机构借贷壁垒,有效解决其资金需要,促进成员社或社员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联合社通过资金借贷获取息金,可以为联合社提供一项新的收入来源,提高联合社资金使用率,促进联合社的发展。与此同时,要重视联合社内部信贷服务的规范问题。首先,要建立严格的资金借贷制度,保证借贷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荆地养蜂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成员社担保、理事会审批、政府与协会监督等非正式制度的方式,较为有效地保证了信贷资金的安全性。需要指出的是,仅仅通过非正式制度来确保信贷资金安全并非长久之计。需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规定等正式制度以起到基础性的保证作用。其次,要确保信贷资金的用途。联合社应有且仅有内部信贷服务职能,需要严格限于联合社内部发展资金的用途,避免成为民间金融机构、甚至非法集资的工具。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契约选择视角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运行机制研究及其政策设计”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成员异质性、合作社理论创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体系构建”研究成果,项目编号分别为:13CJY080,71273267)
责编/张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