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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核心在和谐,基础在法治.法治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保证和谐实现的最明确、最有力、最具体的手段.其基本含义是已制定的法律和制度获得普遍服从,它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就是社会和谐,而这正是公安机关的价值取向.在实行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背景下,建设法治公安是职责所定,和谐所需,大势所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