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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