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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强调指出:“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政法机关是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毫不例外地要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每一个政法机关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维护群众利益,职责义不容辞
毛泽东在总结中国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中提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优良传统。
作为人民的政法机关,要坚持发扬我党优良传统,始终不渝地走群众路线,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己任,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进一步促进政法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解决工作难题的制胜法宝。
全国各地政法干警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深体会到:“要把群众的事情办好是广大政法干警最大的责任”。公安干警、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司法干部经常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打交道更要肩负起维护法律公平与正义的天职,以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倾注心血、扑下身子,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正维护一方平安。
立足政法岗位,维护群众利益
政法机关担负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管理社会秩序、促进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的各项职能。政法干警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立足自身职能,要立足岗位奉献,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为人民用好权、执好法,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政法干警要克服一切困难、战胜各种挑战,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职责。面对执法司法工作中的新问题,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根本的就是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弘扬优良传统,坚定理想信念,端正执法思想,切实把执法司法为民落实到政法工作全过程。
把维护和保障人民利益作为执法为民的核心内容。政法机关的执法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用来损害人民利益,绝不能用来谋取小单位、小团体的利益或者个人私利,绝不能只考虑自身工作的方便而漠视群众的利益。政法干警要始终本着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着力纠正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着力解决打官司难、执行难、维权难等问题,着力整治社会治安、交通、消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尽最大努力保障民安、促进民富、维护民权、改善民生。 把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执法为民的基本途径。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政法干警必须始终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法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努力掌握群众工作的方法,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使群众工作成为做好政法工作的强大武器。要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有机结合,既发挥专门机关的优势威力,又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筑起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铜墙铁壁。
深入基层前沿,维护群众利益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深情地讲:“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
各级基层政法机关要深入基层第一线,立足本职,做好群众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建立健全“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投”的体制机制,坚持夯实基层基础,稳固基层、前沿阵地。基层政法机关处于各种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是人民群众感受执法严格、司法公正、办案效率最直接的途径。因此,对基层政法干警而言,坚持群众观点、倾心服务群众显得更加重要,一方面要进一步增强基层政法干警的矛盾化解能力,要结合各个基层区域特点,在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相邻纠纷、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物业管理、旅游消费等领域不断延伸执法职能,强化司法化解矛盾功能,及时处理好群众纠纷,满足群众需求,解决基层群众困难;另一方面,要不断创新服务群众的途径和方式,及时总结执法、司法中发现的问题,创新工作方法,扎实解决好群众困难,化解基层纠纷。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党员干部要克服“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在执法、司法工作中,不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不善于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正是能力不足和脱离群众的表现。因此,在面对当事人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当事人时,具有正确的公平观念和深厚的群众感情,才是做好司法工作的基础,要有正确的公平观念,要有深厚的群众感情。
群众利益无小事,服务工作无止境。作为一个身处一线的人民政法干警,在执法、司法活动中,不仅要强调依法办案、于法有据,注重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更要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只有这样,才能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不能仅仅把当事人看作工作对象,要通过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不断校正自己的办案思路、丰富自己的办案经验。。法律不是冷冰冰的,它是有温度的,人民警察、法官、检察官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案。要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善于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真正做到进去门、说上话、帮好忙、交上心,更好地融入群众。要“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群众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切实营造“警”爱民、民亲“警”、“警”为民、民拥“警”的和谐“警”民关系 。
(作者系英山县政法委书记)
维护群众利益,职责义不容辞
毛泽东在总结中国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中提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优良传统。
作为人民的政法机关,要坚持发扬我党优良传统,始终不渝地走群众路线,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己任,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进一步促进政法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解决工作难题的制胜法宝。
全国各地政法干警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深体会到:“要把群众的事情办好是广大政法干警最大的责任”。公安干警、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司法干部经常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打交道更要肩负起维护法律公平与正义的天职,以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倾注心血、扑下身子,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正维护一方平安。
立足政法岗位,维护群众利益
政法机关担负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管理社会秩序、促进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的各项职能。政法干警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立足自身职能,要立足岗位奉献,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为人民用好权、执好法,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政法干警要克服一切困难、战胜各种挑战,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职责。面对执法司法工作中的新问题,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根本的就是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弘扬优良传统,坚定理想信念,端正执法思想,切实把执法司法为民落实到政法工作全过程。
把维护和保障人民利益作为执法为民的核心内容。政法机关的执法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用来损害人民利益,绝不能用来谋取小单位、小团体的利益或者个人私利,绝不能只考虑自身工作的方便而漠视群众的利益。政法干警要始终本着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着力纠正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着力解决打官司难、执行难、维权难等问题,着力整治社会治安、交通、消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尽最大努力保障民安、促进民富、维护民权、改善民生。 把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执法为民的基本途径。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政法干警必须始终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法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努力掌握群众工作的方法,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使群众工作成为做好政法工作的强大武器。要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有机结合,既发挥专门机关的优势威力,又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筑起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铜墙铁壁。
深入基层前沿,维护群众利益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深情地讲:“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
各级基层政法机关要深入基层第一线,立足本职,做好群众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建立健全“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投”的体制机制,坚持夯实基层基础,稳固基层、前沿阵地。基层政法机关处于各种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是人民群众感受执法严格、司法公正、办案效率最直接的途径。因此,对基层政法干警而言,坚持群众观点、倾心服务群众显得更加重要,一方面要进一步增强基层政法干警的矛盾化解能力,要结合各个基层区域特点,在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相邻纠纷、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物业管理、旅游消费等领域不断延伸执法职能,强化司法化解矛盾功能,及时处理好群众纠纷,满足群众需求,解决基层群众困难;另一方面,要不断创新服务群众的途径和方式,及时总结执法、司法中发现的问题,创新工作方法,扎实解决好群众困难,化解基层纠纷。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党员干部要克服“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在执法、司法工作中,不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不善于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正是能力不足和脱离群众的表现。因此,在面对当事人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当事人时,具有正确的公平观念和深厚的群众感情,才是做好司法工作的基础,要有正确的公平观念,要有深厚的群众感情。
群众利益无小事,服务工作无止境。作为一个身处一线的人民政法干警,在执法、司法活动中,不仅要强调依法办案、于法有据,注重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更要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只有这样,才能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不能仅仅把当事人看作工作对象,要通过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不断校正自己的办案思路、丰富自己的办案经验。。法律不是冷冰冰的,它是有温度的,人民警察、法官、检察官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案。要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善于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真正做到进去门、说上话、帮好忙、交上心,更好地融入群众。要“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群众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切实营造“警”爱民、民亲“警”、“警”为民、民拥“警”的和谐“警”民关系 。
(作者系英山县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