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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开展社会建设事业,目的即在于要给予具有独特运行逻辑与发展需求的社会以充分的发展空间;亦是在社会发展的同时,实现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构。而在这一目的之下探究社会建设,我们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即是明确何谓社会建设的主体。只有明确了建设的实践主体,才能进行有效的社会动员,最终顺利实现社会建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