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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赐制度是明王朝统治河洮岷和西北藏区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它在明前期为加快藏区归附中央王朝、尽快统一全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到成化年间,"寺僧诡名冒贡"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在当时已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其根源是明王朝历经百年治理河洮岷及西北藏区各种矛盾综合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