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当前包头市视听资料取证现状目前,各县级局都已配备照相机和摄像机,但照相机和摄像机由于在执法现场取证难度较大,多数情况下只对一些静态的卷烟或法治宣传等活动进行记录式拍照、录像。对执法现场和执法过程的记录使用频率较低,多数只在制售假炯网络案的辨认环节使用。同时,由于目前对取得的视听资料证据保管缺乏规范的流程,保管形式也不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