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功能在于维护整个党政系统的合法性与权威性。而目前个别基层法院,在处理不同利益群体矛盾时存在着明显的审判功能畸变现象,包括审判权力的隐性寻租、偏离中立裁判的审判观念、对当事人的非人性化管理等,这种畸变必然导致法治危机和社会危机。矫正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功能,应正确处理行政与司法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和法官审判独立制度、法官职业化制度、人性化审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