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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4年3月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关于切实做好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停止对于大、小兴安岭林区的商业性采伐。政策全面实施后,造成大量的林业工人面临转业、待业甚至失业的问题。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实施,林区面临着经济转型、产业结构升级、产权重新分配等一列问题。实行禁止采伐的政策,在环境得到一定程度保护的同时,也使林区经济的发展失去了抓手,导致了经济发展呈现相对落后的局面。
关键词:商业采伐;林业;工人;生存
本文对商业采伐停止后的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业工人的生存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意在探讨经济转型对于当地人民生活的影响。
一、概论
(一)问题的提出
作为黑龙江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小兴安岭作为黑龙江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为国家不断创作经济产值的同时,也哺育了一批林区人。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生产建设需要大量木材,大小兴安岭全面开发。自上世纪中叶开发建设以来,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长期高强度开发,林区可采森林资源面临枯竭。传统林业经济逐渐萎缩,林区经济发展陷入困境,大小兴安岭林区陷入“经济危机、资源危困”的局面。对于林区的保护迫在眉睫,2000年10月国务院批准了《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接着,2014年3月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关于切实做好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停止对于大、小兴安岭林区的商业性采伐。政策全面实施后,造成大量的林业工人面临转业、待业甚至失业的问题。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实施,林区面临着经济转型、产业结构升级、产权重新分配等一列问题。
实行禁止采伐的政策,在环境得到一定程度保护的同时,使林区经济的发展失去了抓手,導致了经济发展呈现相对落后的局面。李青松在文章《林区和林区人》中说道:“传统意义的林区所特有的那种遥遥路途已不复存在。如今,林区已大致成了一个静态的地方,它在地理上已经定域,今非昔比。林区的命运取决于森林,而森林的命运取决于林区人自己。”[1]
笔者从小生活在大兴安岭林区,随着笔者的成长,林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今,林区变成了“后继有林,后继无人”的状况。在后期的调查、参与过程中,笔者进行了多个个案的访谈和一次问卷调查。通过调查,深入思考了自己家乡面临的问题,如:商业采伐停止后林区人怎样生存,尤其是林业工人,他们将如何面对发生改变的生活等等。
在接下来的研究中,笔者队大小兴安岭林业工人的发展生活状况,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与研究,更深一步地探讨当前商业采伐停止后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区林业工人的生活状况以及所存在的问题。并探讨林区怎样才能从“后继有林,后继无人”发展成“后继有林,后继有人”。文章试图追溯林业工人当今生活状况问题多的历史等多方面原因,探究当前林业工人提高生活水平的方式,林业经济转型问题,并探讨林业工人研究的意义。
(二)研究概述
1、研究对象
林业工人:顾名思义,从事林业产业的工人。本文将林业工人定义为“在林区从事林业产业以及相关社会产业的工作人员”。传统的林业工人主要为在森林中实行作业的工人,包括管护人员、伐木工人等等。本文不仅调查了林业工人,同时也对生活在林区的林业职工做了调查研究。对黑龙江森工集团所属的大兴安岭林业局以及伊春市的近100名职工和近百名当地居民进行了访问或问卷调查。并以访谈的方式,对当地居民进行了采访,进行了入户访谈,并参与到其生活中去,充分了解其生活状况。
在访谈过程中,笔者发放了250份问卷,回收后经过统计,合格198份。访谈对象、问卷调查对象大部分为当地林业职工,从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到林场的工作人员均有涉及。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天然林停伐前林场职工的工作状态(工作职位、工作内容、工作收入等是否满意)及生活状态、天然林停伐后林场职工的工作现状(下岗、待业、转业情况,工作职位、工作内容、工作收入等是否满意)及生活状态。
2、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取文献法、问卷调查法以及访谈法。首先,对相关依靠资源发展地区在发展转型过程中遇到的失业工人再就业问题的现有文献,以及有关失业、待业人员的再就业流向的统计数据进行考察和梳理。接着,制作和发放问卷,对失业、待业的林木业工人再就业流向进行调查分析,主要从林木业工人自身层面开展调查,分析造成林木业工人再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其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设计访谈题目,采用结构式访谈和非结构式访谈相结合的访谈形式,对天然林禁伐后林木工人进行深入采访,了解他们的生存现状和想法。
3、研究目的以及意义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作为一个工作重点,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并制定一系列规划。2014年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关于切实做好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停止对于大、小兴安岭林区的商业性采伐。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经济的发展主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难以实现生态可持续的发展方式。商业砍伐停止后,一大批林业工人面临着失业、转业的问题,林业职工生存状况也发生巨大的变化。探索林区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模式,提出使林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进行的相关对策,对于大小兴安岭林区的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1、国内研究现状
20世纪以来,随着建设生态文明的提出,逐步明确保护森林和生态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基,提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森林与生态保护制度是首要任务。逐步启动了“天保”工程,出台了《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2014年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关于切实做好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要求停止对大小兴安岭的商业采伐,对于林区的生态保护、林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逐渐发展为主流。这一时期,对于大小兴安岭林区的研究资料更丰富、涉及的范围更广。大小兴安岭的可持续发展、经济转型问题、环境保护问题成为研究者的主要研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关于林区经济转型、林区经济发展模式問题研究;关于林区产业化的研究,包括产业政策、森林经营与管理体制等;对于林区工人生活状况的研究。
总之,20世纪以来,对于大小兴安岭的研究方向主要以经济发展、产业化、生态保护为主,主要是在分析当前林区经济环境基础上,在不同时期的研究中,突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对林区问题的研究也较为透彻,主要目的在于不断改革经济体制,发挥林区作用。但是,缺乏对我国国有林区的实地调查研究,多是根据统计数据、官方文件进行分析,对于林区的实际问题解决意义不足。主要从经济学、环境学角度探讨林区的发展。对于林区工人生存状况、生活环境等问题的研究非常缺乏,缺少从社会学角度对林区经济发展的问题以及林区人民生活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对于林业工人这一群体更是缺乏关注。
2、国外研究现状
20世纪80年代,美国林学家J.F.福兰克林教授提出了新林业理论,该理论主要是以森林生态学和景观生态学原理为基础,并吸收森林永续经营理论中的合理部分,以实现森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互统一为经营目标,建立一种不但能永续生产木材和其他林产品,而且也能持久地发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效益的林业。
1926年出版的苏珊娜·普理查德的《干活的阉牛》展示了一战后西澳地区的生存环境以及当地林业工人的生活状况,将自然拟人化,对人类为中心的社会进行了批判,对机器生产进行了反思,是研究林业工人与林区关系的佳作。
综上,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对于林区经济发展模式的讨论较多,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对于林业发展模式有相对成熟的理论。根据对我国林业与国外林业特点的比较,作者认为,即使国外已有相关研究成果,但由于国情、林情不同.可资借鉴也甚微。但是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对于林业工人这个特殊的群体关注较少,缺少从人文社会的角度研究林区的发展过程。
二、商业采伐停止前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业工人生存状况
(一)兴安岭自然状况及开发历史
兴安岭位于黑龙江两岸,由大、小兴安岭和外兴安岭组成。黑龙江南岸,嫩江以西称大兴安岭,嫩江以东称小兴安岭。
大兴安岭是兴安岭的西部组成部分,原始森林茂密,是中国重要的林业基地之一。本文主要探讨属于黑龙江省政府管辖的大兴安岭地区。
小兴安岭属低山丘陵,西部铁力市位于松嫩平原。以红松为主的针阔叶混交林。杨、椴、桦、榆等,藤条灌木遍布整个施业区。本文主要探讨伊春市管辖的小兴安岭地区。
黑龙江兴安岭林区我国面积最大、纬度最高、国有林最集中、生态地位最重要的森林生态功能区和木材资源战略储备基地。开发初期,林区以为国家提供建设所需的木材为主要任务,采伐树木并分类出售是林区的主要收入来源,林业工人主要依靠不同工种的劳动获取报酬。
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期,森工林区处于以木材利用为中心的阶段,森工林区定位为采运企业当时的首要任务是生产木材。“这一阶段的木材生产,在保证国家工业、建筑、军事用材的需要打破国际经济封锁恢复和发展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在这个阶段,林业建设方针,基本上是以追求木材生产为中心。
进入80年代后期,森工林区呈现出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也就是两危的严峻局面。1998年,我国在重点国有林区启动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开始大规模调减木材产量,国家投入专项资金解决森工林区经济和社会负担问题,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成为林业的“天字号”工程。
自1998年至今,我国实行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实行木材限伐政策。从2011年起,结合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大幅度调减木材产量,使木材产量稳定在资源能够承载的范围内。可采资源基本枯竭的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区要全面停止主伐;这一时期,为了发展林区经济,林产工业、绿色产业、生态旅游、矿产业等相继发展起来。
(二)林业工人的生存方式
随着商业采伐的停止,林业工人类别更多,且不再依赖单纯的工种进行划分。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将林业工人分为四类,分别是:林场力工、看林护林人员、林区林产工业单位职工、其他林业工人。
林场力工是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业工人主体,所从事的是林场最基础的工作,一方面,需要负责林场内部的工程建设、承担各类体力任务;另一方面,按照林场的组织定期到山上打枝、参与定量的伐木等护林工作。看林护林人员主要承担了观测林木生长、预防发生火灾、保护天然林不被非法砍伐外运等任务,这类看护人员常在山上或较为偏远的公路周边居住,离家周期长。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产工业主要有人造板加工、林产化工、其他木制品等方面,由于商业采伐停止,不少林业工人离开了原有的工作岗位,转入了林区林产工业单位,被称为林区林产工业单位职工,这类工人的收入一般依托于其所在单位的效益状况,相对林场工作收入高。根据前文定义,林区的行政机构人员、林区企业办社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纳入林业工人的范围,在此,将各类行政人员、从事文教卫生的人员归入其他林业工人类别。
三、商业采伐停止后大小兴安岭林业工人的生存发展困境及原因分析
笔者通过对大小兴安岭林业工人生存状况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参与观察,对林业工人基本的生活状况有了一定的了解,上文已从多个方面展现了林业工人基本的生活状况。下面将对黑龙江大兴安岭林业工人生活以及自身发展的困境进行分析与思考。
(一)停止商业采伐对大小兴安岭林业工人生存和发展条件的改变
2014年国家要求全面停止商业采伐后,开山采伐的时代已经全面结束。森林的不断恢复一方面让我们看到了新一代护林人为国家做出的新的贡献,但是,护林人的数量远不及伐木人及相关产业林业工人的总数量。特别是现在的国有林区,国有经济体制改革后,大批林业工人以下岗、买断等形式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岗位,从实施的效果看,转岗、买断等改革政策对大量的林业工人给予了安置,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林区的经济困难和林业工人的生活困难,一部分林业工人离开了林区,仍有一部分人因为种种原因留在了林区。经过调查研究,笔者认为商业采伐停止对于林业工人的生存状况和发展条件的改变主要有以下问题: 1、下岗、转岗工人的安置
2014年国家要求全面停止商业采伐后,林业工人又面临着转岗等问题,相当大一部分林业工人面临失业问题。面临转业的工人,主要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对转業安置不满意的,索性直接“买断”,利用“买断”的钱做些小买卖,以山货经营为主,但是利润并不高。其他人尽管对专业安置不十分满意,但是找不到其他工作,由于已经快要老年,体力能力都已经跟不上,无法外出打工,收入较之前比也大幅度下降,“人到中年却不能安身立命。”一位转岗工人对笔者说道。这是部分合同工人的情况,还有一部分临时工直接面临下岗。
不管是买断、还是转业,一些正式职工在商业采伐停止后还是比较幸运的,还有许多非正式职工,对于他们来说,商业采伐的停止意味着他们直接是去工作和一些基本的生活保障,面临着比之前更艰难的生存环境。
2、林业工人角色的转换
2013年地方政府曾出台过林业工人小型贷款降息补贴的政策,鼓励林业工人自助创业,尽管地方有一些补贴措施,但是由于传播渠道等问题,仍然不能被广大林业工人所了解并理解,很多林业工人不愿意再冒险,创业对他们来说是一个遥远不切实际的话题。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对林业工人的安置主要以发放补贴款为主,暂且不讨论发放数量,这样的补偿方式是否适合仍然值得商榷,林业工人角色的转换并不存在一定的制度保证。
从天保工程到停止商业采伐,对于林业工人的安置,不从制度层面谈是否合适,虽然有一定补贴,但是还是让林业工人觉得自己是被抛弃了,很多林业工人从心里上还是难以完成转换。
(二)商业采伐给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业工人发展造成的困境
林区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国家允许一定程度的树木砍伐、农产品的种植、林业相关产品的生产等,但是,这些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保障林区在岗职工、名退休职工的基本需求,虽然在2008年一些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极大程度的减轻了林区企业的负担,但带来的是社会服务机构减少了对林业工人的倾向性,导致了基层林业工人各类支出的提高。商业采伐停止后对于林区的经济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同时也带来了林业工人的生存发展问题。根据调查与分析,笔者认为,商业采伐停止后,林业工人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困境:
1、城镇发展定位不准确
很多地方对于林业工人创业的扶持显然不到位,对于城镇定位不明确,导致发展出现许多弯路,许多地方政府盲目扩大招商引资范围,引进一些木材集团,建造大量厂房,商业采伐停止后,马上造成大面积厂房闲置。不仅如此,大量林业工人面临着转岗再就业的问题,政府不断改变经济发展的方式,林业工人就要马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导致林业工人工作方式不断转变,经济收入也不稳定。
2、政府扶持力度以及相关政策
显然在商业采伐停止的今天,开发林下资源是一条有前景的发展经济之路。但是对于林下资源的开发,政府的扶持力度显然不够。例如新林镇很多家庭承包大棚开始种植滑子菇,但是对于滑子菇的回收政府并没有相应的补贴或者扶植政策。显然地方政府在这方面仍然存在着职能的缺失,城市农业部门不能及时的给出指导,使市场跟风种植严重,处于无序竞争状态,最后的农产品价格变化也很大,显然政府在这个部分的职能显然没有发挥到位。
3、经济结构单一
林区经济发展仍然非常单一,近几年随着对森林资源的限制砍伐,使依靠林业资源的地区经济收入来源受到限制,身边的森林成为自然保护区,严禁随意破坏,这使得林业工人收入来源变得更加苛刻。自从商业采伐停止后,一些林区特色的经济出现,比如木材产品的精加工,特色的木雕、根雕成为林区新兴经济的代表,但是起步晚,规模小,处于起步阶段摸索着进行中,相比国内其他地区起步已是较晚。在大兴安岭地区塔源林业局就有这样一家木制品加工公司,但是由于宣传力度小等原因,知名度很低,木制品也难以销往外地,即使是当地人对其认可度也很低,前景堪忧。
4、僵化的政治体制对于林区发展的束缚
大兴安岭行政体制是我国几位特殊的体制之一,实行政企合一的体制,并且受双重领导。这种特殊的体制在开放初期保证了政令畅通,顾全大局,为国家在木材商经济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这种体制和区划越来越僵化与不适应,只有进行调整才能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中做出迅速反应。[3]政府职能、事业职能、企业职能不能混淆必须分开,但是目前在大兴安岭地区,这三种职能虽然在2008年完成了一部分职业的转换,但是仍然不彻底,事业职能和企业职能仍然混为一谈,有些单位属于事业职能,但是仍然在企业管理的范围,一些资源管理局仍然由事业单位领导,还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这些问题在商业采伐停止后充分暴露出来。
林区对林业工人的再就业扶持政策缺失、宣传不到问等问题在访谈中体现的尤为明显,加上林业局与政府的关系较为混杂,本应政府承担的职能被驻地企业承担,制约了林业工人的发展。社会基础发展相对落后,经济效益低,社会保障体系级别不高,文化建设缺乏核心力量,政府对林业工人再就业的扶持力度不足等社会因素使得林业工人的发展缺乏物质保证。
(三)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业工人发展面临困境归因发展分析
根据上文对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业工人生存状况的描述,笔者发现,商业采伐停止后林区工人生活、发展出现困境,不仅仅是单方面的生活原因造成的,其中包含的国家、社会及其自身角度的原因不可忽视。
从国家层面来看,国家不断出台保障性政策、加大对林区的资金投入、建设生态林区可持续循环经济、促进林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等。但是国家对国有林区“顶层设计”仍然相对薄弱,对于林区的补偿制度建立仍然不足;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后,以环境指标定位工程,难以获得经济效益,碳汇交易仍无法涉及林区,使得林区的生态效益难以转变为经济效益,一定程度上使林区的经济发展处于缓慢、停滞,使得林区工人的发展受到极大的制约。 从社会以及地方政府层面来看,地方政府的职能不到位,在扶持林业工人就业、引进人才、经济发展转型、引导市场有序性等职能方面显然还存在着缺失。除此之外,不少林区地方政府还存在着盲目的效仿其他地区的生态治理政策的问题。
同时,林区经济的发展与林区人民自身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林区人对森林资源功能的认识的片面性,决定了林区生产方式的单一性。森林在林区是被作为商品来经营的,其生态效益是被忽视的。加之社会对林产品的需求, 使林区经济一直是独木支撑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 生产经营承包制在林业战线上的推广, 使经济效益和木材生产直接挂钩, 林业企业为追求利益而加大了采伐的力度, 森林资源的日趋枯竭也就在所难免了。[4]林区开发建设过程中,林区的基础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林业工人自身发展并未得到保障。在这一过程中,国家大量的木材需求成了林区的主导,林业工人从自身的学历教育水平、掌握的其他技能水平等方面都出现了滞后的情况。尤其是在21世纪之后,高等院校毕业的大学生很少留在林区发展,大量人才流失。林业工人受地方基本情况的影响,掌握的技能单一,受各类培训机会不足,加之基本的生活保障差,林业工人自身的调节较弱时,容易走向越轨。像上文提到的康先生那样用酗酒来逃避问题的家庭有很多,在生活状况下降,工作出现问题时,酗酒成为了他们寻找问题的出路。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林业工人的发展受到了极为广泛的关注,提出的对策涉及了经济、生态、社会、人口、管理等诸多方面,既有对国家政策反思与修正,也有对林业工人探讨与分析。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类针对性的对策与方案大多根据其他行业的发展分析得出,形成了与之基本相同的对策,并且,有些对策在林区是否适用,还需要进一步的考察。
四、摆脱生存与发展困境对策
从国家层面来看,首先要加强对国有林区的财政支持。加大中央财政的森林保险支持力度,提高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大对林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林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加强对国有林区的金融支持。加强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林区基础设施建设要体现生态建设需要,不能简单模仿城市建设、建造繁华都市。加快深山远山林区职工搬迁。将林区城镇建设纳入地方城镇建设规划,结合林区改革和林场撤并整合,积极推进深山远山职工搬迁。
其次,提高林业职工的收入,妥善安置国有林区富余职工,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充分发挥林區绿色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开发森林旅游、特色养殖种植、境外采伐、林产品加工、对外合作等,创造就业岗位。继续加大对森林管护、人工造林、中幼龄林抚育和森林改造培育的支持力度,推进职工转岗就业。
从政府层面来看,必须调整产业布局,构建新型的林区产业布局。改变林区木材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向低投入高回报模式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大小兴安岭地处林区,生态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到 70.3%,拥有许多优秀的先天条件,特别适合发展适合自身的先天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等产业。这就使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采取灵活自主的生产方式来提高农民收入成为了可行性高的政策。要把自然资源和市场需求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的开发出迎合市场需求的品种,即要符合消费者的口味还能把兴安岭招牌打出去的绿色品牌。
同时,政府必须理清和企业的关系。大兴安岭的三种职能即政府职能、事业职能、企业职能,三种职能不能混淆,应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如公检法、文教卫生、社会管理等应该交给政府负责,行署有黑龙江省政府派驻,事业职能如森林管理、护林防护等应该由森林资源管理局负责,企业职能应该由民营企业负责。将属于企业管理的部分下放到企业手中,增强企业的活力。
从林业工人自身角度来看,改善林区贫困文化是林业工人在商业采伐停止后自身必须面对的问题。大兴安岭林区开发快60年,最开始的时候秉着“先生产,后生活”这样一个宗旨,林业工人就临时住在了这板夹泥的棚户区里头,玩命地促进生产。一转眼几十年的时间就过去了,等到想生活的时候,突然不让生产,林业工人何从何从,如何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如何提高自己的收入,成了林区人民心里的一块石头。一方面国家和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林业工人需要加以利用,另一方面,林业工人也必须走出“大山”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继承兴安岭精神的同时,也要学会与时俱进,林区最大的改变,不仅仅来源于森林,也来源于人们自身。
五、结语
林区工人付出了极大的艰辛和劳动,为国家的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随着商业采伐的全面停止,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森林的覆盖率上升,林区告别了砍伐生产的时代,这种倒闭式的改革,让林区的经济发展遇到了瓶颈。生态环境改善的同时,林区人民的收入并没有明显得到改善,这种生产方式的改变让林区人民无所适从。
在规范化的数字统计中,林业工人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清晰化标准化的国家项目停留在了数字上的追求,在诸多学者的实证分析中,不论是数字化的收入、支出,还是标准化的医院、学校数量与林区的人口配比,都成了政策制定的源动力,一定程度上,这种动力的存在作用是积极有效的。然而,数字化的认识,简单清晰的标准,自上而下的国家视角实施的改革是否会在林区起到实质性作用?这些试图改善林业工人生活的项目是否真正给广大的林业工人带来了实惠?自上而下的政策是否存在着制度的失误?这都引发了笔者的思考。
改变林业工人的生存状况,宏观角度上,推动经济的发展,将大兴安岭的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才能实现林区经济发展,推动物质文化的发展。微观层面上,注重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林业工人就业的扶持,从而改善“后继有林,后继无人”的状况。
参考文献:
[1]李青松.林区与林区人[J].中国林业,1999年4月.12-13.
[2]周生贤.中国林业的历史性转变[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175-178.
[3]肖凌峰.20世纪50~80年代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人地关系初探[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年,33.
[4]吕英.大兴安岭林区生态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J].经济与管理科学辑,2011(51),44.
关键词:商业采伐;林业;工人;生存
本文对商业采伐停止后的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业工人的生存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意在探讨经济转型对于当地人民生活的影响。
一、概论
(一)问题的提出
作为黑龙江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小兴安岭作为黑龙江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为国家不断创作经济产值的同时,也哺育了一批林区人。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生产建设需要大量木材,大小兴安岭全面开发。自上世纪中叶开发建设以来,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长期高强度开发,林区可采森林资源面临枯竭。传统林业经济逐渐萎缩,林区经济发展陷入困境,大小兴安岭林区陷入“经济危机、资源危困”的局面。对于林区的保护迫在眉睫,2000年10月国务院批准了《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接着,2014年3月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关于切实做好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停止对于大、小兴安岭林区的商业性采伐。政策全面实施后,造成大量的林业工人面临转业、待业甚至失业的问题。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实施,林区面临着经济转型、产业结构升级、产权重新分配等一列问题。
实行禁止采伐的政策,在环境得到一定程度保护的同时,使林区经济的发展失去了抓手,導致了经济发展呈现相对落后的局面。李青松在文章《林区和林区人》中说道:“传统意义的林区所特有的那种遥遥路途已不复存在。如今,林区已大致成了一个静态的地方,它在地理上已经定域,今非昔比。林区的命运取决于森林,而森林的命运取决于林区人自己。”[1]
笔者从小生活在大兴安岭林区,随着笔者的成长,林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今,林区变成了“后继有林,后继无人”的状况。在后期的调查、参与过程中,笔者进行了多个个案的访谈和一次问卷调查。通过调查,深入思考了自己家乡面临的问题,如:商业采伐停止后林区人怎样生存,尤其是林业工人,他们将如何面对发生改变的生活等等。
在接下来的研究中,笔者队大小兴安岭林业工人的发展生活状况,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与研究,更深一步地探讨当前商业采伐停止后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区林业工人的生活状况以及所存在的问题。并探讨林区怎样才能从“后继有林,后继无人”发展成“后继有林,后继有人”。文章试图追溯林业工人当今生活状况问题多的历史等多方面原因,探究当前林业工人提高生活水平的方式,林业经济转型问题,并探讨林业工人研究的意义。
(二)研究概述
1、研究对象
林业工人:顾名思义,从事林业产业的工人。本文将林业工人定义为“在林区从事林业产业以及相关社会产业的工作人员”。传统的林业工人主要为在森林中实行作业的工人,包括管护人员、伐木工人等等。本文不仅调查了林业工人,同时也对生活在林区的林业职工做了调查研究。对黑龙江森工集团所属的大兴安岭林业局以及伊春市的近100名职工和近百名当地居民进行了访问或问卷调查。并以访谈的方式,对当地居民进行了采访,进行了入户访谈,并参与到其生活中去,充分了解其生活状况。
在访谈过程中,笔者发放了250份问卷,回收后经过统计,合格198份。访谈对象、问卷调查对象大部分为当地林业职工,从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到林场的工作人员均有涉及。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天然林停伐前林场职工的工作状态(工作职位、工作内容、工作收入等是否满意)及生活状态、天然林停伐后林场职工的工作现状(下岗、待业、转业情况,工作职位、工作内容、工作收入等是否满意)及生活状态。
2、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取文献法、问卷调查法以及访谈法。首先,对相关依靠资源发展地区在发展转型过程中遇到的失业工人再就业问题的现有文献,以及有关失业、待业人员的再就业流向的统计数据进行考察和梳理。接着,制作和发放问卷,对失业、待业的林木业工人再就业流向进行调查分析,主要从林木业工人自身层面开展调查,分析造成林木业工人再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其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设计访谈题目,采用结构式访谈和非结构式访谈相结合的访谈形式,对天然林禁伐后林木工人进行深入采访,了解他们的生存现状和想法。
3、研究目的以及意义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作为一个工作重点,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并制定一系列规划。2014年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关于切实做好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停止对于大、小兴安岭林区的商业性采伐。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经济的发展主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难以实现生态可持续的发展方式。商业砍伐停止后,一大批林业工人面临着失业、转业的问题,林业职工生存状况也发生巨大的变化。探索林区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模式,提出使林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进行的相关对策,对于大小兴安岭林区的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1、国内研究现状
20世纪以来,随着建设生态文明的提出,逐步明确保护森林和生态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基,提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森林与生态保护制度是首要任务。逐步启动了“天保”工程,出台了《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2014年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关于切实做好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要求停止对大小兴安岭的商业采伐,对于林区的生态保护、林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逐渐发展为主流。这一时期,对于大小兴安岭林区的研究资料更丰富、涉及的范围更广。大小兴安岭的可持续发展、经济转型问题、环境保护问题成为研究者的主要研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关于林区经济转型、林区经济发展模式問题研究;关于林区产业化的研究,包括产业政策、森林经营与管理体制等;对于林区工人生活状况的研究。
总之,20世纪以来,对于大小兴安岭的研究方向主要以经济发展、产业化、生态保护为主,主要是在分析当前林区经济环境基础上,在不同时期的研究中,突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对林区问题的研究也较为透彻,主要目的在于不断改革经济体制,发挥林区作用。但是,缺乏对我国国有林区的实地调查研究,多是根据统计数据、官方文件进行分析,对于林区的实际问题解决意义不足。主要从经济学、环境学角度探讨林区的发展。对于林区工人生存状况、生活环境等问题的研究非常缺乏,缺少从社会学角度对林区经济发展的问题以及林区人民生活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对于林业工人这一群体更是缺乏关注。
2、国外研究现状
20世纪80年代,美国林学家J.F.福兰克林教授提出了新林业理论,该理论主要是以森林生态学和景观生态学原理为基础,并吸收森林永续经营理论中的合理部分,以实现森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互统一为经营目标,建立一种不但能永续生产木材和其他林产品,而且也能持久地发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效益的林业。
1926年出版的苏珊娜·普理查德的《干活的阉牛》展示了一战后西澳地区的生存环境以及当地林业工人的生活状况,将自然拟人化,对人类为中心的社会进行了批判,对机器生产进行了反思,是研究林业工人与林区关系的佳作。
综上,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对于林区经济发展模式的讨论较多,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对于林业发展模式有相对成熟的理论。根据对我国林业与国外林业特点的比较,作者认为,即使国外已有相关研究成果,但由于国情、林情不同.可资借鉴也甚微。但是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对于林业工人这个特殊的群体关注较少,缺少从人文社会的角度研究林区的发展过程。
二、商业采伐停止前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业工人生存状况
(一)兴安岭自然状况及开发历史
兴安岭位于黑龙江两岸,由大、小兴安岭和外兴安岭组成。黑龙江南岸,嫩江以西称大兴安岭,嫩江以东称小兴安岭。
大兴安岭是兴安岭的西部组成部分,原始森林茂密,是中国重要的林业基地之一。本文主要探讨属于黑龙江省政府管辖的大兴安岭地区。
小兴安岭属低山丘陵,西部铁力市位于松嫩平原。以红松为主的针阔叶混交林。杨、椴、桦、榆等,藤条灌木遍布整个施业区。本文主要探讨伊春市管辖的小兴安岭地区。
黑龙江兴安岭林区我国面积最大、纬度最高、国有林最集中、生态地位最重要的森林生态功能区和木材资源战略储备基地。开发初期,林区以为国家提供建设所需的木材为主要任务,采伐树木并分类出售是林区的主要收入来源,林业工人主要依靠不同工种的劳动获取报酬。
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期,森工林区处于以木材利用为中心的阶段,森工林区定位为采运企业当时的首要任务是生产木材。“这一阶段的木材生产,在保证国家工业、建筑、军事用材的需要打破国际经济封锁恢复和发展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在这个阶段,林业建设方针,基本上是以追求木材生产为中心。
进入80年代后期,森工林区呈现出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也就是两危的严峻局面。1998年,我国在重点国有林区启动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开始大规模调减木材产量,国家投入专项资金解决森工林区经济和社会负担问题,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成为林业的“天字号”工程。
自1998年至今,我国实行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实行木材限伐政策。从2011年起,结合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大幅度调减木材产量,使木材产量稳定在资源能够承载的范围内。可采资源基本枯竭的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区要全面停止主伐;这一时期,为了发展林区经济,林产工业、绿色产业、生态旅游、矿产业等相继发展起来。
(二)林业工人的生存方式
随着商业采伐的停止,林业工人类别更多,且不再依赖单纯的工种进行划分。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将林业工人分为四类,分别是:林场力工、看林护林人员、林区林产工业单位职工、其他林业工人。
林场力工是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业工人主体,所从事的是林场最基础的工作,一方面,需要负责林场内部的工程建设、承担各类体力任务;另一方面,按照林场的组织定期到山上打枝、参与定量的伐木等护林工作。看林护林人员主要承担了观测林木生长、预防发生火灾、保护天然林不被非法砍伐外运等任务,这类看护人员常在山上或较为偏远的公路周边居住,离家周期长。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产工业主要有人造板加工、林产化工、其他木制品等方面,由于商业采伐停止,不少林业工人离开了原有的工作岗位,转入了林区林产工业单位,被称为林区林产工业单位职工,这类工人的收入一般依托于其所在单位的效益状况,相对林场工作收入高。根据前文定义,林区的行政机构人员、林区企业办社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纳入林业工人的范围,在此,将各类行政人员、从事文教卫生的人员归入其他林业工人类别。
三、商业采伐停止后大小兴安岭林业工人的生存发展困境及原因分析
笔者通过对大小兴安岭林业工人生存状况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参与观察,对林业工人基本的生活状况有了一定的了解,上文已从多个方面展现了林业工人基本的生活状况。下面将对黑龙江大兴安岭林业工人生活以及自身发展的困境进行分析与思考。
(一)停止商业采伐对大小兴安岭林业工人生存和发展条件的改变
2014年国家要求全面停止商业采伐后,开山采伐的时代已经全面结束。森林的不断恢复一方面让我们看到了新一代护林人为国家做出的新的贡献,但是,护林人的数量远不及伐木人及相关产业林业工人的总数量。特别是现在的国有林区,国有经济体制改革后,大批林业工人以下岗、买断等形式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岗位,从实施的效果看,转岗、买断等改革政策对大量的林业工人给予了安置,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林区的经济困难和林业工人的生活困难,一部分林业工人离开了林区,仍有一部分人因为种种原因留在了林区。经过调查研究,笔者认为商业采伐停止对于林业工人的生存状况和发展条件的改变主要有以下问题: 1、下岗、转岗工人的安置
2014年国家要求全面停止商业采伐后,林业工人又面临着转岗等问题,相当大一部分林业工人面临失业问题。面临转业的工人,主要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对转業安置不满意的,索性直接“买断”,利用“买断”的钱做些小买卖,以山货经营为主,但是利润并不高。其他人尽管对专业安置不十分满意,但是找不到其他工作,由于已经快要老年,体力能力都已经跟不上,无法外出打工,收入较之前比也大幅度下降,“人到中年却不能安身立命。”一位转岗工人对笔者说道。这是部分合同工人的情况,还有一部分临时工直接面临下岗。
不管是买断、还是转业,一些正式职工在商业采伐停止后还是比较幸运的,还有许多非正式职工,对于他们来说,商业采伐的停止意味着他们直接是去工作和一些基本的生活保障,面临着比之前更艰难的生存环境。
2、林业工人角色的转换
2013年地方政府曾出台过林业工人小型贷款降息补贴的政策,鼓励林业工人自助创业,尽管地方有一些补贴措施,但是由于传播渠道等问题,仍然不能被广大林业工人所了解并理解,很多林业工人不愿意再冒险,创业对他们来说是一个遥远不切实际的话题。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对林业工人的安置主要以发放补贴款为主,暂且不讨论发放数量,这样的补偿方式是否适合仍然值得商榷,林业工人角色的转换并不存在一定的制度保证。
从天保工程到停止商业采伐,对于林业工人的安置,不从制度层面谈是否合适,虽然有一定补贴,但是还是让林业工人觉得自己是被抛弃了,很多林业工人从心里上还是难以完成转换。
(二)商业采伐给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业工人发展造成的困境
林区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国家允许一定程度的树木砍伐、农产品的种植、林业相关产品的生产等,但是,这些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保障林区在岗职工、名退休职工的基本需求,虽然在2008年一些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极大程度的减轻了林区企业的负担,但带来的是社会服务机构减少了对林业工人的倾向性,导致了基层林业工人各类支出的提高。商业采伐停止后对于林区的经济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同时也带来了林业工人的生存发展问题。根据调查与分析,笔者认为,商业采伐停止后,林业工人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困境:
1、城镇发展定位不准确
很多地方对于林业工人创业的扶持显然不到位,对于城镇定位不明确,导致发展出现许多弯路,许多地方政府盲目扩大招商引资范围,引进一些木材集团,建造大量厂房,商业采伐停止后,马上造成大面积厂房闲置。不仅如此,大量林业工人面临着转岗再就业的问题,政府不断改变经济发展的方式,林业工人就要马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导致林业工人工作方式不断转变,经济收入也不稳定。
2、政府扶持力度以及相关政策
显然在商业采伐停止的今天,开发林下资源是一条有前景的发展经济之路。但是对于林下资源的开发,政府的扶持力度显然不够。例如新林镇很多家庭承包大棚开始种植滑子菇,但是对于滑子菇的回收政府并没有相应的补贴或者扶植政策。显然地方政府在这方面仍然存在着职能的缺失,城市农业部门不能及时的给出指导,使市场跟风种植严重,处于无序竞争状态,最后的农产品价格变化也很大,显然政府在这个部分的职能显然没有发挥到位。
3、经济结构单一
林区经济发展仍然非常单一,近几年随着对森林资源的限制砍伐,使依靠林业资源的地区经济收入来源受到限制,身边的森林成为自然保护区,严禁随意破坏,这使得林业工人收入来源变得更加苛刻。自从商业采伐停止后,一些林区特色的经济出现,比如木材产品的精加工,特色的木雕、根雕成为林区新兴经济的代表,但是起步晚,规模小,处于起步阶段摸索着进行中,相比国内其他地区起步已是较晚。在大兴安岭地区塔源林业局就有这样一家木制品加工公司,但是由于宣传力度小等原因,知名度很低,木制品也难以销往外地,即使是当地人对其认可度也很低,前景堪忧。
4、僵化的政治体制对于林区发展的束缚
大兴安岭行政体制是我国几位特殊的体制之一,实行政企合一的体制,并且受双重领导。这种特殊的体制在开放初期保证了政令畅通,顾全大局,为国家在木材商经济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这种体制和区划越来越僵化与不适应,只有进行调整才能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中做出迅速反应。[3]政府职能、事业职能、企业职能不能混淆必须分开,但是目前在大兴安岭地区,这三种职能虽然在2008年完成了一部分职业的转换,但是仍然不彻底,事业职能和企业职能仍然混为一谈,有些单位属于事业职能,但是仍然在企业管理的范围,一些资源管理局仍然由事业单位领导,还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这些问题在商业采伐停止后充分暴露出来。
林区对林业工人的再就业扶持政策缺失、宣传不到问等问题在访谈中体现的尤为明显,加上林业局与政府的关系较为混杂,本应政府承担的职能被驻地企业承担,制约了林业工人的发展。社会基础发展相对落后,经济效益低,社会保障体系级别不高,文化建设缺乏核心力量,政府对林业工人再就业的扶持力度不足等社会因素使得林业工人的发展缺乏物质保证。
(三)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业工人发展面临困境归因发展分析
根据上文对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业工人生存状况的描述,笔者发现,商业采伐停止后林区工人生活、发展出现困境,不仅仅是单方面的生活原因造成的,其中包含的国家、社会及其自身角度的原因不可忽视。
从国家层面来看,国家不断出台保障性政策、加大对林区的资金投入、建设生态林区可持续循环经济、促进林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等。但是国家对国有林区“顶层设计”仍然相对薄弱,对于林区的补偿制度建立仍然不足;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后,以环境指标定位工程,难以获得经济效益,碳汇交易仍无法涉及林区,使得林区的生态效益难以转变为经济效益,一定程度上使林区的经济发展处于缓慢、停滞,使得林区工人的发展受到极大的制约。 从社会以及地方政府层面来看,地方政府的职能不到位,在扶持林业工人就业、引进人才、经济发展转型、引导市场有序性等职能方面显然还存在着缺失。除此之外,不少林区地方政府还存在着盲目的效仿其他地区的生态治理政策的问题。
同时,林区经济的发展与林区人民自身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林区人对森林资源功能的认识的片面性,决定了林区生产方式的单一性。森林在林区是被作为商品来经营的,其生态效益是被忽视的。加之社会对林产品的需求, 使林区经济一直是独木支撑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 生产经营承包制在林业战线上的推广, 使经济效益和木材生产直接挂钩, 林业企业为追求利益而加大了采伐的力度, 森林资源的日趋枯竭也就在所难免了。[4]林区开发建设过程中,林区的基础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林业工人自身发展并未得到保障。在这一过程中,国家大量的木材需求成了林区的主导,林业工人从自身的学历教育水平、掌握的其他技能水平等方面都出现了滞后的情况。尤其是在21世纪之后,高等院校毕业的大学生很少留在林区发展,大量人才流失。林业工人受地方基本情况的影响,掌握的技能单一,受各类培训机会不足,加之基本的生活保障差,林业工人自身的调节较弱时,容易走向越轨。像上文提到的康先生那样用酗酒来逃避问题的家庭有很多,在生活状况下降,工作出现问题时,酗酒成为了他们寻找问题的出路。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林业工人的发展受到了极为广泛的关注,提出的对策涉及了经济、生态、社会、人口、管理等诸多方面,既有对国家政策反思与修正,也有对林业工人探讨与分析。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类针对性的对策与方案大多根据其他行业的发展分析得出,形成了与之基本相同的对策,并且,有些对策在林区是否适用,还需要进一步的考察。
四、摆脱生存与发展困境对策
从国家层面来看,首先要加强对国有林区的财政支持。加大中央财政的森林保险支持力度,提高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大对林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林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加强对国有林区的金融支持。加强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林区基础设施建设要体现生态建设需要,不能简单模仿城市建设、建造繁华都市。加快深山远山林区职工搬迁。将林区城镇建设纳入地方城镇建设规划,结合林区改革和林场撤并整合,积极推进深山远山职工搬迁。
其次,提高林业职工的收入,妥善安置国有林区富余职工,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充分发挥林區绿色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开发森林旅游、特色养殖种植、境外采伐、林产品加工、对外合作等,创造就业岗位。继续加大对森林管护、人工造林、中幼龄林抚育和森林改造培育的支持力度,推进职工转岗就业。
从政府层面来看,必须调整产业布局,构建新型的林区产业布局。改变林区木材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向低投入高回报模式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大小兴安岭地处林区,生态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到 70.3%,拥有许多优秀的先天条件,特别适合发展适合自身的先天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等产业。这就使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采取灵活自主的生产方式来提高农民收入成为了可行性高的政策。要把自然资源和市场需求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的开发出迎合市场需求的品种,即要符合消费者的口味还能把兴安岭招牌打出去的绿色品牌。
同时,政府必须理清和企业的关系。大兴安岭的三种职能即政府职能、事业职能、企业职能,三种职能不能混淆,应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如公检法、文教卫生、社会管理等应该交给政府负责,行署有黑龙江省政府派驻,事业职能如森林管理、护林防护等应该由森林资源管理局负责,企业职能应该由民营企业负责。将属于企业管理的部分下放到企业手中,增强企业的活力。
从林业工人自身角度来看,改善林区贫困文化是林业工人在商业采伐停止后自身必须面对的问题。大兴安岭林区开发快60年,最开始的时候秉着“先生产,后生活”这样一个宗旨,林业工人就临时住在了这板夹泥的棚户区里头,玩命地促进生产。一转眼几十年的时间就过去了,等到想生活的时候,突然不让生产,林业工人何从何从,如何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如何提高自己的收入,成了林区人民心里的一块石头。一方面国家和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林业工人需要加以利用,另一方面,林业工人也必须走出“大山”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继承兴安岭精神的同时,也要学会与时俱进,林区最大的改变,不仅仅来源于森林,也来源于人们自身。
五、结语
林区工人付出了极大的艰辛和劳动,为国家的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随着商业采伐的全面停止,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森林的覆盖率上升,林区告别了砍伐生产的时代,这种倒闭式的改革,让林区的经济发展遇到了瓶颈。生态环境改善的同时,林区人民的收入并没有明显得到改善,这种生产方式的改变让林区人民无所适从。
在规范化的数字统计中,林业工人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清晰化标准化的国家项目停留在了数字上的追求,在诸多学者的实证分析中,不论是数字化的收入、支出,还是标准化的医院、学校数量与林区的人口配比,都成了政策制定的源动力,一定程度上,这种动力的存在作用是积极有效的。然而,数字化的认识,简单清晰的标准,自上而下的国家视角实施的改革是否会在林区起到实质性作用?这些试图改善林业工人生活的项目是否真正给广大的林业工人带来了实惠?自上而下的政策是否存在着制度的失误?这都引发了笔者的思考。
改变林业工人的生存状况,宏观角度上,推动经济的发展,将大兴安岭的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才能实现林区经济发展,推动物质文化的发展。微观层面上,注重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林业工人就业的扶持,从而改善“后继有林,后继无人”的状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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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生贤.中国林业的历史性转变[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175-178.
[3]肖凌峰.20世纪50~80年代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人地关系初探[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年,33.
[4]吕英.大兴安岭林区生态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J].经济与管理科学辑,2011(5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