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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社会物质生产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生产资料,它与劳动、资本一起被称为生产三要素,其中,尤以土地与劳动为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我国实践探索出了旨在市场化土地资源的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但是行政民事不分的弊病使得人们对招拍挂出让土地的理解定位出现了偏差——认为是地价杠杆抬高了房价,实则不然!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与公共利益的紧密相关性,决定了对国有土地的利用必须受公法的规制,否则,私主体在市场价格机制下对利润的无限追求必然会造成土地资源的不当使用,特别是现在房价的飙升使得国有土地问题愈来愈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值碍一提的是,在地价、房价高居不下的今天,我国部分地区对招拍挂制度进行了改革.而招标拍卖方式作为新发展的土地流转方式,其优点在于公开拍卖符合价值规律,公开拍卖可以使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集体企业和个人在利益的驱动下,出让闲置的土地,使土地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对于买方来说,真正体现了价高者得的原则,更加公平、公开、公正.同时拍卖机构可提供真实的信息,避免竞买方盲目投资造成资金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