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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唐代印纸,乃是唐王朝用雕版印制的、用以征收“除陌钱”的凭证,是我国最早的商业发票。 据《旧唐书食货志》记载:唐德宗建中四年(公元783年),户部待郎赵赞曾以“军须迫蹙,常平利不时集”,遂奏请施行“除陌法”: 天下公私给与货易,率一贯旧算二十,益加算为五十。给与他物或两换者,约钱为 率算之。市牙各给印纸,人有买卖,随自署记,翌日合算之。有自贸易不用市牙者,验 其私簿,无私簿者,投状自集。其有隐钱百者没入,二千杖六十,告者尝十千,取其家 资。法既行,而主人市牙得专其柄,率多隐盗。公家所入,曾不得半,而怨讟之声,嚣 然满于天下。至兴元二年正月一日赦,悉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