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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关于小学中年级的习作教学目标的规定是: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像,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这些目标对于作文教学来说,可以归结为一句话:激发学生写作兴趣和愿望,引导学生学会写作文。本文拟就如何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谈几点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