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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货币史上,唐代可以称为一个"錢帛兼行时期"。在这个时期里,绢帛也"当作流通手段来发生机能",成了"货币商品",和铜錢同时流通。这种状况,用唐人的成语来说,就叫做"錢帛兼行"。唐人用绢帛作为流通手段的现象,早已有人注意到了。远在清初,黄宗羲就说过:"唐时,民间用布帛处多,用錢处少。"晚近,更有人给予系统的考察。如日本学者加藤繁,即曾征引不少史料,作过较全面的叙述。他指出:唐时的绢帛常被用作贿赂、请托、赠遣、布施、谢礼、赏格、旅费、物价支给、物价表示、赁费、放債、蓄藏、纳税、上供、进献、俸料、和(?)、营缮、军费、赏赐等,是当时的一种货币。继之,我国学者李剑农、彭信威……也在他们各自的著作里,叙述并肯定了绢帛的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