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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统计,2005年对外贸易总额14221.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2%,国内生产总值(GDP)达21210亿美元,增长9.9%,对外贸易依存度67%。由于经济绝对量已超过法国,名列世界第五位,中国名义上已跻身经济大国,这也意味着必须在国际事务中承担更多责任,最直接的就是需要增加在联合国和其他一些国际经济合作组织中的会费。同时,风险也与曰俱增,经济总量与庞大规模客观存在,使世界热钱将随着汇率进一步放开,更多地进入中国,这就可能形成新的资产泡沫。从对外经济与国内经济的权重与平衡考虑,人民币升值仍存在压力,去年7月21曰汇率升值2.1%以后,储备货币结构有所优化,虽然美联储提高利率。美元坚挺,但对人民币升值压力的缓解并不明显,关键是中国经济本身将选择升值。因为与高增长、高储蓄、高投资、高出口额并存的,是内需严重不振。8189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也存在着较大的风险,而经常项目存在着较严重的失衡,1000多亿美元的顺差,成为贸易摩擦与贸易纠纷的理由。其他变量、变数等也会制约出口,如石油危机引发的衰退,主要贸易伙伴(如美国)国内经济波动等。
我国经济增长与对外贸易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稳定的均衡关系,尤其是“入世”后,在承诺义务与主动获得资本、技术溢出效应双重要求驱动下,进口带来的动态经济利差十分明显,而在出口方面,由于我国比较优势较长时期处于低层次的劳动密集产业,因此促进作用不明显。在国民经济恒等式中,即GDP=I(投资)+C(内需、消费)+G(政府支出)+(X-M) (出口-进口)结构中,X-M>1的绝对量较大(1000多亿美元顺差),而贸易条件则趋于恶化。由于原材料、石油价格上扬,这类出口商品中的基本进口成份,同时也是各大产业发展所必需的进口,使我们必须支付大量的外汇,而出口则因初级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差,只能是”贫困增长”。联合国《2005年贸易与发展报告》分析中国外贸时指出,“2002-2004年,中国贸易条件恶化6%左右,2003-2004年,各类产品贸易条件全面恶化,燃料等初级产品和纺织品均如此。2003年贸易条件恶化的损失,相当于当年GDPI.1%,2004年扩大到2.1%。”虽然顺差,而贸易条件恶化则持续存在,说明增长方式有问题,资源耗费更是严重,长期持续下去,不仅不能形成竞争优势,而且连比较优势也将丧失殆尽,且不说1000多亿美元顺差,本就会构成摩擦、纠纷和反倾销指控。近5年来,共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各类产品发起650余起涉及反倾销和启动多种保障措施调查,影响我出口额200多亿美元。
出口越多,获益越少,如何走出这个怪圈,引起了大家的深思。出路就在于双管齐下,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和提高国际竞争力并举。而实现这两点的主要战场和主要依靠力量,就是我们自己的成分,不是外资企业,而只能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的一般贸易、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而不是加工贸易,这一条战线,这样一种战略,必须是极其明确的。
从理论援引、政策组合的需要出发,笔者特别谈一谈对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优势的理解。
我国对外贸易发起之初,当然只能选择比较优势,但其必然局限就是“比较优势陷阱”和二元经济结构下的“贫困化增长”。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经:济已从供给约束转为需求约束。也就在这个阶段,我们开始研究“供应学派”理论,即从供应一头来吸引、引致需求,产业升级、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品牌优势、知识产权等概念引发了新的思维冲击浪潮,构成了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基本内容。迈克尔·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也曾引起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注意,他分析了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的相同之处与区别之处。就比较优势可以进化、发展成竞争优势之这一点看,二者具有继承性。但前提是必须是可以持续发展的比较优势;而其区别则在于,李嘉图也好。俄林也好,他们提出的比较优势基本上是一种厂商理论。而竞争优势则必须体现于国家、产业、企业三个层次,强调竞争优势的多层次性、全面性,迈克尔·波特的理论具有需要充分满足的诸多条件,那就是相关支撑产业、企业战略竞争、需求状况和广义要素供给,以构成菱形(钻石)模型,与此同时,还必须有政府政策等辅助因素。所以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超越战略,竞争优势给出的充要条件,起点高,满足面大,因而要求极高。
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对我们来说十分现实的途径之一,是加大研发投入,从一个方面或某些方面,获得我有人无的智力成果,通过法律的程序实现这种无形资产市场化,取得高附加值、高收益率回报。笔者认为,“知识产权优势”可以被包含在比较优势之中,也可以体现出一定的、甚至是强大的竞争优势。为了准确明晰其逻辑,可以表述为“通过知识产权战略实现由知识产权带来的优势,从而加快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速度,缩短这一过程的路径。”可以将知识产权战略看得广义一些,它将对贸易、投资、产业、商品乃至对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等,产生强大凝聚与促进作用,知识产权不断地生产出来,就能够迅速地改善贸易条件,并由此自然地培养出通过我们自主创新而诞生出来的一个渐趋庞大的能力吸收系统,与此同时,还可以成功地减少国际贸易领域存在并愈演愈烈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在国际经济理论界,知识产权的力量,正被人们逐步地称之为继比较优势、竞争优势之后的“第三种优势”。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分为两大系统,一是自主创新系统:二是执法维权系统。二者缺一不可,中国是经济大国,但是世界上绝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未承认我们的市场经济地位,所以必不可少的是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度建设和法律保障。2005年11月,布什总统访华期间,将知识产权问题置于中美纺织品贸易等传统问题之上。列入谈判内容。布什总统授权美国新任贸易代表罗伯特·波特曼出具的数字、资料表明,仅在著作权盗版方面,中国每年给美国公司造成约25亿至38亿美元损失。中国再次被美国列为“重点观察国家”。美国表示要以更强硬态度对待中国。对此,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都表示将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应当认识到,从根本意义上,与人民币汇率问题一样,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是我们自己的需要。
我国经济增长与对外贸易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稳定的均衡关系,尤其是“入世”后,在承诺义务与主动获得资本、技术溢出效应双重要求驱动下,进口带来的动态经济利差十分明显,而在出口方面,由于我国比较优势较长时期处于低层次的劳动密集产业,因此促进作用不明显。在国民经济恒等式中,即GDP=I(投资)+C(内需、消费)+G(政府支出)+(X-M) (出口-进口)结构中,X-M>1的绝对量较大(1000多亿美元顺差),而贸易条件则趋于恶化。由于原材料、石油价格上扬,这类出口商品中的基本进口成份,同时也是各大产业发展所必需的进口,使我们必须支付大量的外汇,而出口则因初级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差,只能是”贫困增长”。联合国《2005年贸易与发展报告》分析中国外贸时指出,“2002-2004年,中国贸易条件恶化6%左右,2003-2004年,各类产品贸易条件全面恶化,燃料等初级产品和纺织品均如此。2003年贸易条件恶化的损失,相当于当年GDPI.1%,2004年扩大到2.1%。”虽然顺差,而贸易条件恶化则持续存在,说明增长方式有问题,资源耗费更是严重,长期持续下去,不仅不能形成竞争优势,而且连比较优势也将丧失殆尽,且不说1000多亿美元顺差,本就会构成摩擦、纠纷和反倾销指控。近5年来,共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各类产品发起650余起涉及反倾销和启动多种保障措施调查,影响我出口额200多亿美元。
出口越多,获益越少,如何走出这个怪圈,引起了大家的深思。出路就在于双管齐下,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和提高国际竞争力并举。而实现这两点的主要战场和主要依靠力量,就是我们自己的成分,不是外资企业,而只能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的一般贸易、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而不是加工贸易,这一条战线,这样一种战略,必须是极其明确的。
从理论援引、政策组合的需要出发,笔者特别谈一谈对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优势的理解。
我国对外贸易发起之初,当然只能选择比较优势,但其必然局限就是“比较优势陷阱”和二元经济结构下的“贫困化增长”。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经:济已从供给约束转为需求约束。也就在这个阶段,我们开始研究“供应学派”理论,即从供应一头来吸引、引致需求,产业升级、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品牌优势、知识产权等概念引发了新的思维冲击浪潮,构成了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基本内容。迈克尔·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也曾引起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注意,他分析了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的相同之处与区别之处。就比较优势可以进化、发展成竞争优势之这一点看,二者具有继承性。但前提是必须是可以持续发展的比较优势;而其区别则在于,李嘉图也好。俄林也好,他们提出的比较优势基本上是一种厂商理论。而竞争优势则必须体现于国家、产业、企业三个层次,强调竞争优势的多层次性、全面性,迈克尔·波特的理论具有需要充分满足的诸多条件,那就是相关支撑产业、企业战略竞争、需求状况和广义要素供给,以构成菱形(钻石)模型,与此同时,还必须有政府政策等辅助因素。所以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超越战略,竞争优势给出的充要条件,起点高,满足面大,因而要求极高。
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对我们来说十分现实的途径之一,是加大研发投入,从一个方面或某些方面,获得我有人无的智力成果,通过法律的程序实现这种无形资产市场化,取得高附加值、高收益率回报。笔者认为,“知识产权优势”可以被包含在比较优势之中,也可以体现出一定的、甚至是强大的竞争优势。为了准确明晰其逻辑,可以表述为“通过知识产权战略实现由知识产权带来的优势,从而加快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速度,缩短这一过程的路径。”可以将知识产权战略看得广义一些,它将对贸易、投资、产业、商品乃至对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等,产生强大凝聚与促进作用,知识产权不断地生产出来,就能够迅速地改善贸易条件,并由此自然地培养出通过我们自主创新而诞生出来的一个渐趋庞大的能力吸收系统,与此同时,还可以成功地减少国际贸易领域存在并愈演愈烈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在国际经济理论界,知识产权的力量,正被人们逐步地称之为继比较优势、竞争优势之后的“第三种优势”。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分为两大系统,一是自主创新系统:二是执法维权系统。二者缺一不可,中国是经济大国,但是世界上绝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未承认我们的市场经济地位,所以必不可少的是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度建设和法律保障。2005年11月,布什总统访华期间,将知识产权问题置于中美纺织品贸易等传统问题之上。列入谈判内容。布什总统授权美国新任贸易代表罗伯特·波特曼出具的数字、资料表明,仅在著作权盗版方面,中国每年给美国公司造成约25亿至38亿美元损失。中国再次被美国列为“重点观察国家”。美国表示要以更强硬态度对待中国。对此,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都表示将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应当认识到,从根本意义上,与人民币汇率问题一样,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是我们自己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