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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作为有别于诗的体裁,具备独特的审美性能及演化路径,只有细察明辨这一点,才能历史地评价历代名家的词学见识及囿限。"词为合乐之诗"这一公案,可从"以辞证乐"的角度加以证实。其合法性在于,"词乐"所蕴藉凝结的生命意绪和审美情趣,也铭刻于历代词集、诗话、笔记和史籍中,故曲谱虽失,仍可遍考文辞间接求之。"诗—乐矛盾"是词体演化的内在动力。欧阳炯、苏轼、李清照三家作为晚唐至南宋间词论之代表,在演绎各自对"诗—乐矛盾"的立场之时,展现了一种辩证的相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