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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三家医院的接连过失,一名并无大碍的患者被治成了“植物人”!更令人气愤的是,这三家医院对自己的过失百般掩饰和否认,拒不承担任何责任。
为了讨回公道,为了让丈夫能够醒来,患者的妻子——一名下岗女工,以非凡的毅力和勇气同这三家医院打起了一场实力悬殊的“战争”,向三家医院索赔800万元,并成为当年度全国索赔标的最高的单人医疗纠纷赔偿案。她最终胜利了吗?
大活人被治成“植物人”
2004年4月13日凌晨1时左右,住在山东省定陶县劳动局家属院的张晓华,被丈夫刘学放的一阵呻吟声惊醒,她慌忙下床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定陶县人民医院经对刘学放CT摄片检查后,临床诊断为“蛛网膜下出血”。经过救治,他的病情有所缓解。由于受到该院医疗条件的限制,张晓华于4月22日将丈夫转到菏泽市X中心医院治疗。
菏泽市X中心医院4月23日给刘学放做了血管造影术(DSA),最终确诊他患的是前交通动脉瘤,因为该瘤破裂导致他脑蛛网膜下出血。
“这不是什么大病,经过治疗,你丈夫会康复的。”主治大夫很有把握地对张晓华说,“需要做栓塞手术,我们医院完全能做这种手术,并且特请一名从北京来的专家李峰主刀。”
谢天谢地!张晓华听了,悬着的心这才放下来。
4月24日上午8:30分,刘学放被推进了手术室。两个小时后,手术室的门打开了。主刀医生李峰一脸歉意地对张晓华说:“手术失败了……手术器械微导管短了2公分,无法到达患处……我来得匆忙,忘记将大号导管带来了。”
“你们做手术怎么不将手术器械准备齐全呢?现在我们怎么办?”张晓华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
“建议你们尽快转到山东XX山医院,请该院的刘明亮大夫主刀治疗,他也是一名来自北京的专治这种病的医学权威,治好你丈夫的病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说毕,李峰还不忘向张晓华索要2000元的“专家出诊费”。
4月25日,抱着对“北京专家”刘明亮的厚望,张晓华将刘学放转院到山东XX山医院治疗。此时,刘学放尽管体质十分虚弱,但神智依然十分清醒,尚能进食少量的食物和水。他清楚妻子正在全力救治他的病,他给妻子做出V型必胜的手势,还不断提醒她注意休息,不要累坏了身子。
张晓华吸取了在菏泽市X中心医院的教训,这一次在办理丈夫的住院手术前,她再一次找到刘明亮大夫,问他们准备的手术器械是否齐全?是不是他亲自给丈夫主刀?对手术成功有没有把握?在得到对方肯定的答复后,她这才放心地办了相关手续。
张晓华因为给丈夫治病心切,和家人商量后送给刘明亮一个2000元红包,得到他亲自“操刀”的许诺。
26日上午,医院给刘学放做了脑部CT等各项术前必要检查。对医学知识几乎一窍不通的张晓华此时只好完全听命于医生的安排,一名医生草草看了看各项检查结果后,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说:“可以立即手术!”
刘学放被推进手术室的一瞬间,他向陪护的亲人点头致意,并特意给了妻子一个甜甜的微笑。张晓华万万没有料到,这竟然是丈夫留给她的最后一个微笑。
手术结束后,刘学放一直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医生刚开始说他3天后会醒来,3天过去后,刘学放没有醒来;医生又说需要7天,7天又过去了,他还是没有醒来;医生又说需要15天,15天过去了,他仍然深睡未醒……
直到这时,精神几近崩溃的张晓华终于意识到了什么,她找来丈夫的手术记录,在手术医生签字栏中,她根本没有发现刘明亮的名字,更可怕的是,医生竟然在未告知病人家属的情况下,将刘学放脑组织的右侧额板擅自切除……
2004年7月15日,刘学放因患脑动脉术后脑积水,生命垂危,需要立即再次手术,张晓华再也不敢在该院治疗,便将丈夫转到济南陆军X医院。7月20日,济南陆军X医院对刘学放进行脑室腹腔积水分流术时,因为不慎使用了带菌器材,致使刘学放颅内感染,术后不久就高烧到39℃。
万般无奈,张晓华只得将丈夫转至山东省交通医院治疗,经该院综合诊断,刘学放脑组织大部分梗死和感染,已成植物人状态。得知结果,张晓华一下昏倒在地。
弱女拿起法律武器
今年45岁的张晓华原本有一个十分幸福的家庭,丈夫刘学放是个家庭观念很强的人。他在家中洗衣、做饭样样都干,结婚20多年来,两口子从没红过脸。
张晓华怎么都没想到,正当她和老母幼子尽情享受丈夫荫护的时候,他这个顶梁柱会突然折断!山东省交通医院,她数次跪求主治大夫一定要尽最大努力将她最爱的丈夫救醒,其凄婉哀痛之状让主治大夫潸然泪下,却又不得不无奈地摇摇头。
她不相信疼爱她的丈夫会一直这样沉睡下去。她天天陪护在丈夫身边,给他做周身按摩,给他说悄悄话儿。到了晚上,她不顾医院的院规和亲友的劝说,固执地睡在丈夫的身边。她多么希望丈夫能突然喊她一声啊!
与此同时,经济上的巨大压力也让张晓华透不过气来。在刘学放生病之前,他们夫妻攒了8万元钱。这笔钱,在刘学放患病后不到一个月,就全部花在了医院里。好在他们夫妇双方的直系亲属都鼎力相助,刘学放所在单位也预支他部分工资,他的战友、同学、同事甚至老家邻居都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张晓华渡过一个个难关。
后来,负责在家中筹钱的刘学放的弟弟哭着打电话给嫂子说:“实在筹不到钱,怎么办呢?”张晓华说:“就把俺家的房子抵押贷款吧。”“将来你们一家住哪儿呀!”“我的好兄弟,别说房子,就是要你嫂嫂的肝、肾,嫂嫂也舍得。”
随后,张晓华从济南回家办理抵押贷款的手续,一走进家中凄凉的客厅,她看到屋内香雾缭绕。婆婆正在垂泪,仅三个月不见头发就花白了许多。已经放学的儿子李朋说:“俺奶奶为爸爸天天烧香。妈妈,我不上学了,也去济南陪爸爸吧!”祖孙三人抱在一起哭成一团。
张晓华心中愈是悲痛,对某些医院的过失和淡漠愈感到无比愤怒。她想这样下去丈夫就是在等死。只有让犯错的医院承担起赔偿责任,才能给丈夫继续治疗下去。
拿定主意之后,张晓华一边和亲友轮流照顾丈夫,一边去找菏泽市X中心医院、山东XX山医院和济南陆军X医院交涉,结果不仅没有一家医院“认账”,而且态度还十分恶劣,有的甚至还派保安把她赶了出来。
张晓华终于明白,自己作为一名普通的患者家属和小小的下岗职工,要同三家资本雄厚、人际关系极广的省市大医院斗,无异于蚍蜉撼大树!但是再难她也不会却步,因为这不仅是讨公道,而且也是救丈夫的最后希望!她在菏泽聘请了两名律师,将这三家医院一并告上了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索赔医药费38万元。
敢同三家省市大医院叫板的弱女子胜利啦
“好啊!竟敢把我们告上法院,走着瞧吧,你一个子儿也别想拿到!”个别医院向张晓华放出重话。
“有没有责任,你们说了不算!”张晓华相信法律一 定能还自己一个公道,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的一句话久久回响在她的耳边:“法律是弱者头上的保护伞!”这句话给了她无穷的力量。
2005年5月,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决定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三家被告在刘学放治疗期间有无过错进行法医学鉴定,同时向他们提供了刘学放的全部病史和CT等各种检查资料。
其间,由于刘学放的后续治疗费用十分巨大,张晓华又将丈夫的诉讼请求申请更改为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今后治疗费(一次性付清)、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16万元。这不仅是菏泽市牡丹区法院有史以来单人索赔标的最高的医疗纠纷赔偿案,而且也成为2005年度全国索赔标的最高的单人医疗纠纷赔偿案。
2005年9月30日,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2005)活意字第49号鉴定意见书,认定刘学放处于植物生存状态,已构成一级伤残,同时对菏泽市X中心医院等3家医院的责任过错分别作出如下意见陈述:
“菏泽市X中心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过失):在对刘学放施行手术之前,对术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变化和困难估计不足,对栓塞治疗一旦不成功(如出现各种并发症等)需要转为开颅手术准备不足,以致栓塞治疗失败,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延误了疾病的及时治疗。
山东XX山医院在刘学放术前CT片已显示弥漫性脑肿胀的情况下,仍匆忙对刘学放施行开颅手术,以致开颅后因脑肿胀而不得不进行额叶切除,术后并发广泛性脑梗死。假如医院能先有效降低颅内高压等脑肿胀好转之后再行手术,则有可能避免切除脑组织,也有可能避免广泛性脑梗死的发生。事实证明该医院在手术时机的选择上存在不足之处。
济南陆军X医院对刘学放施行脑室—腹腔分流术应为无菌手术,无菌手术发生细菌感染应为可以避免的并发症。本鉴定人认为,经治医院在对刘学放施行脑室—腹腔分流术后仅2天即发生颅内感染,实为治疗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2006年7月6日,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本院认为,对于三被告分别实施的三个独立的医疗过失行为,间接结合最终使原告发生目前植物人状态,对这一损害结果,三被告应共同赔偿,其份额应当根据三被告各自过失的大小比例来确定。
判决被告菏泽市X中心医院、山东XX山医院和济南陆军X医院分别赔偿原告刘学放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近三年的后续治疗费(以后按此标准每3年支付一次,直至原告去世时为止)和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7.6万元、118.5万元和35万元。”
三家被告不服,共同向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6年11月17日,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原被告双方的上诉,维持原判。”
张晓华感谢法律还了她公道,尽管对这个判决结果还有些异议,但为了尽快拿到赔偿金给丈夫治病,她还是接受了这个结果,并向法院提出了尽快执行终审判决的申请。
张晓华太天真了,这三家资产超亿的省市大医院岂肯轻易认输!果然,三被告不服终审判决,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又提起再审申请,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委员会经过慎重调查,于2007年4月驳回了三被告的再审申请。
就在张晓华松了一口气,再次申请法院执行已生效的终审判决时,突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给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了一道命令:“暂缓对该案进行执行。”
得知消息后,张晓华气得浑身发抖,她再也承受不起这样的折磨,住进了医院,这时不少人都劝她:“不行就算了吧,你斗不过人家的。”张晓华不信这个邪:“我就是要和他们战斗到底!”
张晓华只在医院简单治疗了一下,第二天就踏上了申诉上访之路。她走进山东省人大,最后又闯进了全国人大。在她的努力下,全国人大和山东省人大都很快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了专函督办此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到督办函后,高度重视。针对三被告的再审申请,决定开庭实行一次公开听证。2007年7月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听证结果和审判委员会的一致意见,决定驳回三家被告的再审申请。2007年9月,他们又专门致函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他们从利于原告刘学放治病的原则出发,特事特办,用最快速度了结此案。直到这时,三家被告才不得不低头认输。
2008年4月,刘学放的大部分赔偿款已经执行到位,丈夫的后续治疗终于有了希望,张晓华充满倦容的脸上三年来首次显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容。
(责编/陶仁友)
E—mail:taorenyou@163.com
为了讨回公道,为了让丈夫能够醒来,患者的妻子——一名下岗女工,以非凡的毅力和勇气同这三家医院打起了一场实力悬殊的“战争”,向三家医院索赔800万元,并成为当年度全国索赔标的最高的单人医疗纠纷赔偿案。她最终胜利了吗?
大活人被治成“植物人”
2004年4月13日凌晨1时左右,住在山东省定陶县劳动局家属院的张晓华,被丈夫刘学放的一阵呻吟声惊醒,她慌忙下床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定陶县人民医院经对刘学放CT摄片检查后,临床诊断为“蛛网膜下出血”。经过救治,他的病情有所缓解。由于受到该院医疗条件的限制,张晓华于4月22日将丈夫转到菏泽市X中心医院治疗。
菏泽市X中心医院4月23日给刘学放做了血管造影术(DSA),最终确诊他患的是前交通动脉瘤,因为该瘤破裂导致他脑蛛网膜下出血。
“这不是什么大病,经过治疗,你丈夫会康复的。”主治大夫很有把握地对张晓华说,“需要做栓塞手术,我们医院完全能做这种手术,并且特请一名从北京来的专家李峰主刀。”
谢天谢地!张晓华听了,悬着的心这才放下来。
4月24日上午8:30分,刘学放被推进了手术室。两个小时后,手术室的门打开了。主刀医生李峰一脸歉意地对张晓华说:“手术失败了……手术器械微导管短了2公分,无法到达患处……我来得匆忙,忘记将大号导管带来了。”
“你们做手术怎么不将手术器械准备齐全呢?现在我们怎么办?”张晓华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
“建议你们尽快转到山东XX山医院,请该院的刘明亮大夫主刀治疗,他也是一名来自北京的专治这种病的医学权威,治好你丈夫的病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说毕,李峰还不忘向张晓华索要2000元的“专家出诊费”。
4月25日,抱着对“北京专家”刘明亮的厚望,张晓华将刘学放转院到山东XX山医院治疗。此时,刘学放尽管体质十分虚弱,但神智依然十分清醒,尚能进食少量的食物和水。他清楚妻子正在全力救治他的病,他给妻子做出V型必胜的手势,还不断提醒她注意休息,不要累坏了身子。
张晓华吸取了在菏泽市X中心医院的教训,这一次在办理丈夫的住院手术前,她再一次找到刘明亮大夫,问他们准备的手术器械是否齐全?是不是他亲自给丈夫主刀?对手术成功有没有把握?在得到对方肯定的答复后,她这才放心地办了相关手续。
张晓华因为给丈夫治病心切,和家人商量后送给刘明亮一个2000元红包,得到他亲自“操刀”的许诺。
26日上午,医院给刘学放做了脑部CT等各项术前必要检查。对医学知识几乎一窍不通的张晓华此时只好完全听命于医生的安排,一名医生草草看了看各项检查结果后,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说:“可以立即手术!”
刘学放被推进手术室的一瞬间,他向陪护的亲人点头致意,并特意给了妻子一个甜甜的微笑。张晓华万万没有料到,这竟然是丈夫留给她的最后一个微笑。
手术结束后,刘学放一直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医生刚开始说他3天后会醒来,3天过去后,刘学放没有醒来;医生又说需要7天,7天又过去了,他还是没有醒来;医生又说需要15天,15天过去了,他仍然深睡未醒……
直到这时,精神几近崩溃的张晓华终于意识到了什么,她找来丈夫的手术记录,在手术医生签字栏中,她根本没有发现刘明亮的名字,更可怕的是,医生竟然在未告知病人家属的情况下,将刘学放脑组织的右侧额板擅自切除……
2004年7月15日,刘学放因患脑动脉术后脑积水,生命垂危,需要立即再次手术,张晓华再也不敢在该院治疗,便将丈夫转到济南陆军X医院。7月20日,济南陆军X医院对刘学放进行脑室腹腔积水分流术时,因为不慎使用了带菌器材,致使刘学放颅内感染,术后不久就高烧到39℃。
万般无奈,张晓华只得将丈夫转至山东省交通医院治疗,经该院综合诊断,刘学放脑组织大部分梗死和感染,已成植物人状态。得知结果,张晓华一下昏倒在地。
弱女拿起法律武器
今年45岁的张晓华原本有一个十分幸福的家庭,丈夫刘学放是个家庭观念很强的人。他在家中洗衣、做饭样样都干,结婚20多年来,两口子从没红过脸。
张晓华怎么都没想到,正当她和老母幼子尽情享受丈夫荫护的时候,他这个顶梁柱会突然折断!山东省交通医院,她数次跪求主治大夫一定要尽最大努力将她最爱的丈夫救醒,其凄婉哀痛之状让主治大夫潸然泪下,却又不得不无奈地摇摇头。
她不相信疼爱她的丈夫会一直这样沉睡下去。她天天陪护在丈夫身边,给他做周身按摩,给他说悄悄话儿。到了晚上,她不顾医院的院规和亲友的劝说,固执地睡在丈夫的身边。她多么希望丈夫能突然喊她一声啊!
与此同时,经济上的巨大压力也让张晓华透不过气来。在刘学放生病之前,他们夫妻攒了8万元钱。这笔钱,在刘学放患病后不到一个月,就全部花在了医院里。好在他们夫妇双方的直系亲属都鼎力相助,刘学放所在单位也预支他部分工资,他的战友、同学、同事甚至老家邻居都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张晓华渡过一个个难关。
后来,负责在家中筹钱的刘学放的弟弟哭着打电话给嫂子说:“实在筹不到钱,怎么办呢?”张晓华说:“就把俺家的房子抵押贷款吧。”“将来你们一家住哪儿呀!”“我的好兄弟,别说房子,就是要你嫂嫂的肝、肾,嫂嫂也舍得。”
随后,张晓华从济南回家办理抵押贷款的手续,一走进家中凄凉的客厅,她看到屋内香雾缭绕。婆婆正在垂泪,仅三个月不见头发就花白了许多。已经放学的儿子李朋说:“俺奶奶为爸爸天天烧香。妈妈,我不上学了,也去济南陪爸爸吧!”祖孙三人抱在一起哭成一团。
张晓华心中愈是悲痛,对某些医院的过失和淡漠愈感到无比愤怒。她想这样下去丈夫就是在等死。只有让犯错的医院承担起赔偿责任,才能给丈夫继续治疗下去。
拿定主意之后,张晓华一边和亲友轮流照顾丈夫,一边去找菏泽市X中心医院、山东XX山医院和济南陆军X医院交涉,结果不仅没有一家医院“认账”,而且态度还十分恶劣,有的甚至还派保安把她赶了出来。
张晓华终于明白,自己作为一名普通的患者家属和小小的下岗职工,要同三家资本雄厚、人际关系极广的省市大医院斗,无异于蚍蜉撼大树!但是再难她也不会却步,因为这不仅是讨公道,而且也是救丈夫的最后希望!她在菏泽聘请了两名律师,将这三家医院一并告上了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索赔医药费38万元。
敢同三家省市大医院叫板的弱女子胜利啦
“好啊!竟敢把我们告上法院,走着瞧吧,你一个子儿也别想拿到!”个别医院向张晓华放出重话。
“有没有责任,你们说了不算!”张晓华相信法律一 定能还自己一个公道,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的一句话久久回响在她的耳边:“法律是弱者头上的保护伞!”这句话给了她无穷的力量。
2005年5月,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决定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三家被告在刘学放治疗期间有无过错进行法医学鉴定,同时向他们提供了刘学放的全部病史和CT等各种检查资料。
其间,由于刘学放的后续治疗费用十分巨大,张晓华又将丈夫的诉讼请求申请更改为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今后治疗费(一次性付清)、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16万元。这不仅是菏泽市牡丹区法院有史以来单人索赔标的最高的医疗纠纷赔偿案,而且也成为2005年度全国索赔标的最高的单人医疗纠纷赔偿案。
2005年9月30日,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2005)活意字第49号鉴定意见书,认定刘学放处于植物生存状态,已构成一级伤残,同时对菏泽市X中心医院等3家医院的责任过错分别作出如下意见陈述:
“菏泽市X中心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过失):在对刘学放施行手术之前,对术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变化和困难估计不足,对栓塞治疗一旦不成功(如出现各种并发症等)需要转为开颅手术准备不足,以致栓塞治疗失败,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延误了疾病的及时治疗。
山东XX山医院在刘学放术前CT片已显示弥漫性脑肿胀的情况下,仍匆忙对刘学放施行开颅手术,以致开颅后因脑肿胀而不得不进行额叶切除,术后并发广泛性脑梗死。假如医院能先有效降低颅内高压等脑肿胀好转之后再行手术,则有可能避免切除脑组织,也有可能避免广泛性脑梗死的发生。事实证明该医院在手术时机的选择上存在不足之处。
济南陆军X医院对刘学放施行脑室—腹腔分流术应为无菌手术,无菌手术发生细菌感染应为可以避免的并发症。本鉴定人认为,经治医院在对刘学放施行脑室—腹腔分流术后仅2天即发生颅内感染,实为治疗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2006年7月6日,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本院认为,对于三被告分别实施的三个独立的医疗过失行为,间接结合最终使原告发生目前植物人状态,对这一损害结果,三被告应共同赔偿,其份额应当根据三被告各自过失的大小比例来确定。
判决被告菏泽市X中心医院、山东XX山医院和济南陆军X医院分别赔偿原告刘学放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近三年的后续治疗费(以后按此标准每3年支付一次,直至原告去世时为止)和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7.6万元、118.5万元和35万元。”
三家被告不服,共同向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6年11月17日,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原被告双方的上诉,维持原判。”
张晓华感谢法律还了她公道,尽管对这个判决结果还有些异议,但为了尽快拿到赔偿金给丈夫治病,她还是接受了这个结果,并向法院提出了尽快执行终审判决的申请。
张晓华太天真了,这三家资产超亿的省市大医院岂肯轻易认输!果然,三被告不服终审判决,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又提起再审申请,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委员会经过慎重调查,于2007年4月驳回了三被告的再审申请。
就在张晓华松了一口气,再次申请法院执行已生效的终审判决时,突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给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了一道命令:“暂缓对该案进行执行。”
得知消息后,张晓华气得浑身发抖,她再也承受不起这样的折磨,住进了医院,这时不少人都劝她:“不行就算了吧,你斗不过人家的。”张晓华不信这个邪:“我就是要和他们战斗到底!”
张晓华只在医院简单治疗了一下,第二天就踏上了申诉上访之路。她走进山东省人大,最后又闯进了全国人大。在她的努力下,全国人大和山东省人大都很快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了专函督办此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到督办函后,高度重视。针对三被告的再审申请,决定开庭实行一次公开听证。2007年7月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听证结果和审判委员会的一致意见,决定驳回三家被告的再审申请。2007年9月,他们又专门致函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他们从利于原告刘学放治病的原则出发,特事特办,用最快速度了结此案。直到这时,三家被告才不得不低头认输。
2008年4月,刘学放的大部分赔偿款已经执行到位,丈夫的后续治疗终于有了希望,张晓华充满倦容的脸上三年来首次显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容。
(责编/陶仁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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