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而不齿”与“三命逾父兄”r——先秦乡饮酒礼上的命数与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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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祭义》有“三命不齿.族有七十者,弗敢先”之语.对“族有七十者,弗敢先”,传统注疏以及当代注本释为三命者要礼让七十岁族人.实际应依照《荀子·大略》,释为即便七十岁族人,也不可以居三命者之先,这就是“三命不齿”.乡饮酒礼的命数与席次的关系,异说甚多.较稳妥的认识,从命数说,应是一命居堂下、再命三命居堂上;从爵称说,应是士立于堂下、卿大夫坐于堂上.《礼记·檀弓》中商杨“朝不坐,燕不与”之语,足以印证“大夫坐于上,士立于下”.《左传》有“三命逾父兄,非礼也”之文.其实“三命逾父兄”与“三命不齿”是一致的.由《礼记·文王世子》可知,除了乡饮酒礼,外朝会聚与宗庙会聚时,班位以官、以爵,而不以齿,父兄也不得以年齿凌驾三命者.一个例外是公族同姓燕饮,此时坐席序齿,父兄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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