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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2P互联网借贷”的概念
在高速发展的网络时代,由于技术的普及和应用, 在一些较小额度的借贷中,以“P2P”为形式的在慢慢地由过去简单常见的线下模式,逐渐演变成在线上和线下同存共生,在这样的背景下,网络贷款以此为生命线慢慢地走入了我们的视野。P2P这种形式的资金借贷是通过互联网联系所谓的供需双方。“P2P”中的“P”是英文单词pee的简写,意思是一个人。“P2P”也就是某个人对某个人的直接关系。在中国,国家就将“P2P”形式的互联网贷款命名为“人人贷”。在一开始乱象丛生的互联网贷款逐渐蓬勃地发展,影响力越来越大,明显的这种新型模式已符合金融发展的必然规律,对此我国政府已作出明确表态,在将来必然要制定网络借贷相关的一整套的制度法律,同时也将成立民间组织,例如:网络借贷协会等。与此同时各种相关细则和鼓励措施也会相继出台,从基层到上层都是鼓励发展此类网络金融形式。
二、“P2P互联网借贷”的起源及发展
“P2P”互联网借贷形式最早出现是以Zopa这个网站为标志的,此网站于2005年3月份开始在英国本地运营,经过不断的发展扩大,现已在美国、法国、日本、意大利等地建设了分站点。
随后很快就在2006年,在美国,就先后成立了两个比较大的“P2P”网络借贷网站,分别是Prosper和Lending Club。Prosper最先创立发展,但后来又被Lending Club超越。随后在2012年6月,风险投资公司KPCB对Lending Club投资了1500万美元,在2014年12月12日,LendingClub通过IPO又获得大量资金注入,使得该公司再度上调了发行价至每股15美元,并增发30万股,使其总融资金额达到了8.7亿美元,目前总市值54亿美元。
在我们中国,最早以“P2P”网络借贷为形式的网站出现在2007年,但是直到2010年,这种新型平台才被较多的创业人关注,并陆陆续续地出现了一些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随后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和探索,最终在2011年的下半年开始进入百花齐放式的蓬勃发展,到目前为止,在我国,已有成百上千家此类互联网借贷网站或平台建立,其中最大成交量的网站在每天就有几百万或最高上千万的成交额。到2012年,我国互联网借贷发展进入了爆发期,各类此形式的网站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出现,最高时的总数就达到两千五百余家,其中较为活跃的就有300多家。到了2013年,我国网络借贷平台完成线上与线下的全年交易额高达五百五十多亿元人民币,正是因为这种新型借贷模式的较低的准入制度,周转时间较短额度较小,最重要的是创造的收益率非常可观,这一大堆的优势更是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人加入其中。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同年“P2P”网络借贷的一家成为了年度创新成长企业100强中唯一一个金融类信息服务企业。
三、“P2P互联网借贷”的运营模式
在互联网技术较为成熟和广泛应用的今天,这种网络借贷的平台能够方便快捷地为投资人提供资金渠道,为贷款人联系资金供应,在根本上提供了一种创新形式来解决融资问题。
目前为止,“P2P互联网借贷”主要有两种运行模式:
第一,本息金垫付模式,“P2P互联网借贷”的网站平台承诺并保障投资人的本息安全,也就是说在借款人发生违约时能够将原来积累的风险保障金来垫付本息给资金供应人,这就说明这时这个平台也就不仅仅是个提供信息的平台而已,与此同时在日常运营中也像正规的银行一样强调与重视资金的贷后的风险管理,在自己出借一直不断关注跟踪其用途,防止其挪用。因此这种模式的风险控制能力强,其投资风险较小;
第二,无本息垫付模式:这也比较好理解,就与上述的正好相反,此类网站平台仅负责制定交易规则平台,也就不负责贷后管理,不承担借款人违约带来的风险损失。同样这种模式下,对投资人来说,风险就比较大。
四、“P2P互联网借贷”的存在意义
“P2P互联网借贷”在现在看来就是是金融银行业的资金借贷业务中最为有力、最为高效的补充,也是对民间或是地下高利贷行为的终结。据不完全的统计,我国现在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就有一千多万个,这类企业的数量就占全国所有企业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九,为我国财政税收贡献率超过百分之五十,总共创造和提供了城镇就业的百分之八十的岗位。据权威部门调查,我们全国所有的企业中,百分之九十到百分之九十五的小型及微型企业没有和正规的银行金融机构发生一次资金借贷业务。
此外,在2013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国内著名的经济学家巴曙松,携其团队发布了《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在报告中提到,在我国至少百分之六十三以上的小微企业到目前为止没有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得到任何形式的资金借贷。此外据有关机构提供的数据也显示,在我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中小微企业需要贷款支持,但其中真正能获得贷款的不到百分之五,也就是说最终的贷款根本无法实现资金的优化配置。与此相对应的中小微企业为社会所贡献的价值,与社会能为他们所提供的金融资源实在无法相提并论,这也就是一直以来国家反复强调要扶持小微企业但一直比较尴尬的社会经济困境,难免会制约中小微企业的长久发展。
李克强总理在会上强调的大力支持创客,显然创客实现创意的商品化必须要有相应的资金力量支持,但对广大草根创客而言—“银行贷款难、民间不敢贷、风投看不上”。这也就把这些创客在开始创业时碰到的资金困境描绘得淋漓尽致。
在“P2P互联网借贷”中,往往在设置利率时,要高于国家基准,因为要保持对投资者有一定的吸引力,但也远远低于普通的民间高利贷,往往就是年息在一分到两分之间,具体却别在实际用款的情况上可以互相协商,但对于具有实际资金需求的企业来说完全可以承受则无须再去四处碰壁。
投资人只需在“P2P互联网借贷”等类似平台或网站在登录后注册成会员,需要完善相关资料,再经过身份或资产信息的认证就可以成为合规投资人,就能获得比普通国家利率多出几倍的利息收益。同时借款人也可以在“P2P互联网借贷”的平台只须点击鼠标敲击键盘,输入自己的信息并认证后就可完成贷款的申请、进度查询以及归还贷款等操作,这就极大提高了融资效率。在与普通的金融信贷相比,“P2P互联网借贷”在地域、时效上有着极大优势。
“P2P互联网借贷”在线上其所有的信息数据随时透明可查,政府机关、税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等机构在管控和监督中就更加轻松简单。这种平台交易的透明化也将有效遏制民间非法高息借贷现象,帮助政府更好宏观金融调控。(作者单位:郑州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在高速发展的网络时代,由于技术的普及和应用, 在一些较小额度的借贷中,以“P2P”为形式的在慢慢地由过去简单常见的线下模式,逐渐演变成在线上和线下同存共生,在这样的背景下,网络贷款以此为生命线慢慢地走入了我们的视野。P2P这种形式的资金借贷是通过互联网联系所谓的供需双方。“P2P”中的“P”是英文单词pee的简写,意思是一个人。“P2P”也就是某个人对某个人的直接关系。在中国,国家就将“P2P”形式的互联网贷款命名为“人人贷”。在一开始乱象丛生的互联网贷款逐渐蓬勃地发展,影响力越来越大,明显的这种新型模式已符合金融发展的必然规律,对此我国政府已作出明确表态,在将来必然要制定网络借贷相关的一整套的制度法律,同时也将成立民间组织,例如:网络借贷协会等。与此同时各种相关细则和鼓励措施也会相继出台,从基层到上层都是鼓励发展此类网络金融形式。
二、“P2P互联网借贷”的起源及发展
“P2P”互联网借贷形式最早出现是以Zopa这个网站为标志的,此网站于2005年3月份开始在英国本地运营,经过不断的发展扩大,现已在美国、法国、日本、意大利等地建设了分站点。
随后很快就在2006年,在美国,就先后成立了两个比较大的“P2P”网络借贷网站,分别是Prosper和Lending Club。Prosper最先创立发展,但后来又被Lending Club超越。随后在2012年6月,风险投资公司KPCB对Lending Club投资了1500万美元,在2014年12月12日,LendingClub通过IPO又获得大量资金注入,使得该公司再度上调了发行价至每股15美元,并增发30万股,使其总融资金额达到了8.7亿美元,目前总市值54亿美元。
在我们中国,最早以“P2P”网络借贷为形式的网站出现在2007年,但是直到2010年,这种新型平台才被较多的创业人关注,并陆陆续续地出现了一些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随后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和探索,最终在2011年的下半年开始进入百花齐放式的蓬勃发展,到目前为止,在我国,已有成百上千家此类互联网借贷网站或平台建立,其中最大成交量的网站在每天就有几百万或最高上千万的成交额。到2012年,我国互联网借贷发展进入了爆发期,各类此形式的网站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出现,最高时的总数就达到两千五百余家,其中较为活跃的就有300多家。到了2013年,我国网络借贷平台完成线上与线下的全年交易额高达五百五十多亿元人民币,正是因为这种新型借贷模式的较低的准入制度,周转时间较短额度较小,最重要的是创造的收益率非常可观,这一大堆的优势更是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人加入其中。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同年“P2P”网络借贷的一家成为了年度创新成长企业100强中唯一一个金融类信息服务企业。
三、“P2P互联网借贷”的运营模式
在互联网技术较为成熟和广泛应用的今天,这种网络借贷的平台能够方便快捷地为投资人提供资金渠道,为贷款人联系资金供应,在根本上提供了一种创新形式来解决融资问题。
目前为止,“P2P互联网借贷”主要有两种运行模式:
第一,本息金垫付模式,“P2P互联网借贷”的网站平台承诺并保障投资人的本息安全,也就是说在借款人发生违约时能够将原来积累的风险保障金来垫付本息给资金供应人,这就说明这时这个平台也就不仅仅是个提供信息的平台而已,与此同时在日常运营中也像正规的银行一样强调与重视资金的贷后的风险管理,在自己出借一直不断关注跟踪其用途,防止其挪用。因此这种模式的风险控制能力强,其投资风险较小;
第二,无本息垫付模式:这也比较好理解,就与上述的正好相反,此类网站平台仅负责制定交易规则平台,也就不负责贷后管理,不承担借款人违约带来的风险损失。同样这种模式下,对投资人来说,风险就比较大。
四、“P2P互联网借贷”的存在意义
“P2P互联网借贷”在现在看来就是是金融银行业的资金借贷业务中最为有力、最为高效的补充,也是对民间或是地下高利贷行为的终结。据不完全的统计,我国现在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就有一千多万个,这类企业的数量就占全国所有企业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九,为我国财政税收贡献率超过百分之五十,总共创造和提供了城镇就业的百分之八十的岗位。据权威部门调查,我们全国所有的企业中,百分之九十到百分之九十五的小型及微型企业没有和正规的银行金融机构发生一次资金借贷业务。
此外,在2013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国内著名的经济学家巴曙松,携其团队发布了《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在报告中提到,在我国至少百分之六十三以上的小微企业到目前为止没有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得到任何形式的资金借贷。此外据有关机构提供的数据也显示,在我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中小微企业需要贷款支持,但其中真正能获得贷款的不到百分之五,也就是说最终的贷款根本无法实现资金的优化配置。与此相对应的中小微企业为社会所贡献的价值,与社会能为他们所提供的金融资源实在无法相提并论,这也就是一直以来国家反复强调要扶持小微企业但一直比较尴尬的社会经济困境,难免会制约中小微企业的长久发展。
李克强总理在会上强调的大力支持创客,显然创客实现创意的商品化必须要有相应的资金力量支持,但对广大草根创客而言—“银行贷款难、民间不敢贷、风投看不上”。这也就把这些创客在开始创业时碰到的资金困境描绘得淋漓尽致。
在“P2P互联网借贷”中,往往在设置利率时,要高于国家基准,因为要保持对投资者有一定的吸引力,但也远远低于普通的民间高利贷,往往就是年息在一分到两分之间,具体却别在实际用款的情况上可以互相协商,但对于具有实际资金需求的企业来说完全可以承受则无须再去四处碰壁。
投资人只需在“P2P互联网借贷”等类似平台或网站在登录后注册成会员,需要完善相关资料,再经过身份或资产信息的认证就可以成为合规投资人,就能获得比普通国家利率多出几倍的利息收益。同时借款人也可以在“P2P互联网借贷”的平台只须点击鼠标敲击键盘,输入自己的信息并认证后就可完成贷款的申请、进度查询以及归还贷款等操作,这就极大提高了融资效率。在与普通的金融信贷相比,“P2P互联网借贷”在地域、时效上有着极大优势。
“P2P互联网借贷”在线上其所有的信息数据随时透明可查,政府机关、税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等机构在管控和监督中就更加轻松简单。这种平台交易的透明化也将有效遏制民间非法高息借贷现象,帮助政府更好宏观金融调控。(作者单位:郑州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