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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是教师培训的灵魂与生命线,质量评估是教师培训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手段。近年来,在国家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的背景下,山西省开展了不同层次、多种类型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并适应教师培训项目的需要,系统实施了教师培训质量评估工作。
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是怎样开展的?评估的科学性如何?评估对培训工作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带着这些问题,笔者对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研究围绕评估理念、评估主体、评估标准、评估方式等内容,运用文献查阅、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在查阅山西省教育厅颁发的教师培训评估文件及培训机构关于培训质量评估的总结报告、访谈山西省中小学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和评估专家、对参训学员进行抽样问卷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的基本认识。
一、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现状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主要包含“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两个层次。“国培计划”设置“山西省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包括“山西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培训项目”“山西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山西省特岗教师短期集中培训”“山西省农村骨干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远程培训项目”“山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能力提升网络高端研修项目”等子项目;“省培计划”由山西省教育厅设置,包括“山西省中小学教师网络远程全员培训”“山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训”“山西省农村特岗教师培训”等项目。在项目实施中,山西省教师培训管理机构重视质量评估,对上述所有项目都进行了规范的评估活动,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相对专业的质量评估机制和评估体系。
(一)评估理念:鉴定质量,促进发展
评估理念是评估制度的核心,一般通过评估目的和功能得到体现。整体来看,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在对培训进行质量鉴定的基础上,着眼于规范管理、诊断问题、改进培训、促进发展等功能的发挥,着力于体现评估促进培训深化的意图,反映了“发展为本”的理念。
(二)评估主体:行政领导,专家评估
评估主体指评估任务的承担机构和人员。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实施省教育厅直接领导下的专家评估机制,评估主体是专家团队。专家团队的组建由教育厅人事处具体负责,专家团队接受教育厅的领导,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任专家组组长,团队成员通过各培训机构推荐、教育厅组织评审而产生。专家团队组成包括教育厅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培训机构的负责人、项目学校的分管校长、各市教育局师训科长等。
同时,根据培训项目的特点,山西省尝试实施第三方评估机制。“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中的“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培训项目”“农村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委托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农村骨干教师信息化环境下课堂教学能力提升远程培训项目”“农村骨干教师信息化环境下课堂教学能力提升送培下乡项目”委托山西省电化教育馆负责。受委托单位从经过省教育厅评审的专家中选择成员、组建团队,按照省定评估标准组织实施评估。第三方评估在本质上也属于专家评估。
(三)评估内容:全部过程,关键要素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评估和财务评估。业务评估包括项目设计、项目实施、项目效果、管理服务等;财务评估主要包括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等。评估内容覆盖了前、中、后整个培训过程,涉及方案、过程、效果、管理等关键要素。
项目设计:通过审阅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需求调查问卷等材料,评估培训项目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等。具体指标包括培训目标任务符合参训教师需求、培训方案科学可行。
项目实施:通过对影响培训质量的专家团队、课程资源、培训方式、计划执行、学员管理、设施条件等重要因素的评估,对项目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具体指标包括:培训专家团队配备合理、水平高,课程资源丰富,学员管理科学有效,教学设施设备条件充足,等等。不同项目除共性的要素外,还有一些体现项目特殊性的指标,如远程培训增加技术设备支持、网络管理等指标。
项目效果:主要对培训项目产生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参训教师的理念确立、知识更新、能力提升、专业发展、总体满意度等内容。除共性要素外,不同项目还有一些体现项目特殊性的指标,如置换培训项目增加“顶岗实习师范生支教效果好”“促进承办院校教师教育改革”等。
管理服务:主要对培训项目实施中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评估。具体指标包括住宿条件与服务质量、用餐与服务质量、项目管理团队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程度等。
经费使用及管理:通过查阅账目等方式,对培训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评估。具体指标包括:经费预算符合要求,执行情况好;财务管理科学规范;会计信息真实可靠、质量高。
(四)评估方式:多元方式,规范流程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評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将项目承担单位提交自评报告、项目专家实地考察、网络匿名评价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具体程序:听取项目负责人工作汇报—查验反映项目实施过程和绩效的各种文献资料—学员评价打分—专家实地考察—收集和分析学员单位对培训效果的反馈意见。
二、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问题反思
(一)第三方评估的机制还不尽完善
为了保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的客观性,山西省从2013年开始尝试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将不同培训项目的评估委托给相应的专业机构,如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山西省电化教育馆等机构。评估实践中,由这些机构组织相关专家,按照教育厅制定的评估标准和评估程序实施评估评审,评估完成后向教育厅汇报反馈评估结果。但这一机制还不尽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第一,受委托单位均隶属于教育厅,在业务上和行政上受教育厅的领导,并非真正独立的第三方机构。第二,评估专家团队是经过评审产生的,专家的专业水平比较高,但专家基本上来源于各培训机构,各培训机构间利益密切关联,难以保证评估的客观公正。第三,专家团队的人员构成还不够合理,缺少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因此,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是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 (二)监控性的过程性评估相对薄弱
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是一项综合性评估,涉及培训方案的设计、培训实施过程、培训效果等方面的评估,涵盖培训全过程。目前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是培训前招标阶段的方案评审,兼具评估性质;二是培训活动结束后的绩效评估。培训实施过程的评估仅限于培训单位实施的学员满意度调查,与招标评估、绩效评估相比较,过程性评估相对薄弱。因此,构建包括招标准入、过程监控、效果评估等方面的全程性评估机制,是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需要完善的方面。
(三)评估指标系统还不够科学
近年来,山西省针对不同类型的中小学教師培训项目制定了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评估指标系统,包括自我评估内容、专家评估内容、学员满意度调查等。但总体来看,还有以下三方面问题:第一,指标体系中的二级指标还不尽科学,如“培训效果”关注学员满意度,但缺少培训教师的维度。第二,指标表述过于笼统抽象,难以检测。如“培训效果”中的“教学能力得到提高”“专业化得到发展”等指标过于笼统,且无法在短期内获得相关的证据信息,是难以准确评估的。第三,学员满意度调查的内容还不太科学,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培训学员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满意度调查中的“科研能力”“教育行动研究能力”“学习共同体构建”“校本研修能力”等指标难以准确回答。因此,构建科学、全面、可测的质量评估标准系统,是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的重要任务。
三、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改进对策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机构,应以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为目标,全面研究存在的问题,实施改进策略,系统构建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和体系。
(一)实施多元主体评估,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
针对评估主体存在的问题,山西省需注意完善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优化承担质量评估任务的专家团队。除原有的教育厅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培训机构负责人、项目承担学校的分管领导、各市教育局师训科长外,增加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代表,以及懂评估、有评估经验的专家学者,使质量评估体现基础教育的需要,保证质量评估的专业性。第二,加强对评估团队的专业培训。高素质的评估队伍是评估质量的重要保障。山西省组建的评估专家团队了解基础教育,熟悉教师培训,具有较高的教育素养,但普遍缺乏评估专业知识和技术。因此,需要对评估团队开展教育评估理论、教育评估技术、教育评估理念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高评估团队成员的教育评估素养,以此保证质量评估的有效性。第三,探索真正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制。第三方评估机构不隶属于政府机关,是在既定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框架下具有独立地位的实体,其评估活动独立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之外,与评估部门无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山西省现有的第三方评估机制还不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性的特点,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
(二)加强过程性评估,实施全程质量评估
针对过程性评估相对薄弱的问题,山西省需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将终结性评估与形成性评估相结合,形成全程性质量评估机制。为此要做到:第一,评估专家介入过程性评估。现有的过程性评估主要由培训机构实施,缺少第三方的参与,过程性评估指导性不强,监控性力度不够。因此,需要探索建立评估专家介入过程性评估的机制,评估专家通过日常性的实地考察诊断、听取汇报、电话访谈等方式,了解培训现状,发现培训存在的问题,为培训提供专业性指导,收集培训质量评估的素材。第二,提高过程性评估的开放度。鼓励受培训教师、中小学校领导、学生家长等关心培训质量的人员,通过实地调查、网上匿名评价等方式,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以多元、多样的过程性评估保证培训的质量。
(三)优化评估指标内容,构建科学评估体系
针对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指标系统存在的问题,山西省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第一,依据一级指标的内涵,科学分解二级指标。“项目实施”的二级指标在明晰专家、资源、管理、设施设备等项目实施条件的前提下,增加课程内容、教学形式与方法等关键指标;“项目效果”在原来学生角度的基础上,增加教师的维度。第二,贯彻可测性原则,具体表达评估指标。“项目效果”中的“理念确立”“知识更新”“能力提升”“专业发展”等指标过于笼统,难以检测,用学习成果、学习满意度、突出成绩等作为二级指标。第三,修订满意度调查问卷内容,提高问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四,一级指标加入“培训特色”内容,以评估标准引导培训机构彰显特色。
(作者单位:太原师范学院)
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是怎样开展的?评估的科学性如何?评估对培训工作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带着这些问题,笔者对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研究围绕评估理念、评估主体、评估标准、评估方式等内容,运用文献查阅、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在查阅山西省教育厅颁发的教师培训评估文件及培训机构关于培训质量评估的总结报告、访谈山西省中小学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和评估专家、对参训学员进行抽样问卷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的基本认识。
一、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现状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主要包含“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两个层次。“国培计划”设置“山西省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包括“山西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培训项目”“山西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山西省特岗教师短期集中培训”“山西省农村骨干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远程培训项目”“山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能力提升网络高端研修项目”等子项目;“省培计划”由山西省教育厅设置,包括“山西省中小学教师网络远程全员培训”“山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训”“山西省农村特岗教师培训”等项目。在项目实施中,山西省教师培训管理机构重视质量评估,对上述所有项目都进行了规范的评估活动,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相对专业的质量评估机制和评估体系。
(一)评估理念:鉴定质量,促进发展
评估理念是评估制度的核心,一般通过评估目的和功能得到体现。整体来看,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在对培训进行质量鉴定的基础上,着眼于规范管理、诊断问题、改进培训、促进发展等功能的发挥,着力于体现评估促进培训深化的意图,反映了“发展为本”的理念。
(二)评估主体:行政领导,专家评估
评估主体指评估任务的承担机构和人员。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实施省教育厅直接领导下的专家评估机制,评估主体是专家团队。专家团队的组建由教育厅人事处具体负责,专家团队接受教育厅的领导,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任专家组组长,团队成员通过各培训机构推荐、教育厅组织评审而产生。专家团队组成包括教育厅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培训机构的负责人、项目学校的分管校长、各市教育局师训科长等。
同时,根据培训项目的特点,山西省尝试实施第三方评估机制。“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中的“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培训项目”“农村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委托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农村骨干教师信息化环境下课堂教学能力提升远程培训项目”“农村骨干教师信息化环境下课堂教学能力提升送培下乡项目”委托山西省电化教育馆负责。受委托单位从经过省教育厅评审的专家中选择成员、组建团队,按照省定评估标准组织实施评估。第三方评估在本质上也属于专家评估。
(三)评估内容:全部过程,关键要素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评估和财务评估。业务评估包括项目设计、项目实施、项目效果、管理服务等;财务评估主要包括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等。评估内容覆盖了前、中、后整个培训过程,涉及方案、过程、效果、管理等关键要素。
项目设计:通过审阅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需求调查问卷等材料,评估培训项目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等。具体指标包括培训目标任务符合参训教师需求、培训方案科学可行。
项目实施:通过对影响培训质量的专家团队、课程资源、培训方式、计划执行、学员管理、设施条件等重要因素的评估,对项目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具体指标包括:培训专家团队配备合理、水平高,课程资源丰富,学员管理科学有效,教学设施设备条件充足,等等。不同项目除共性的要素外,还有一些体现项目特殊性的指标,如远程培训增加技术设备支持、网络管理等指标。
项目效果:主要对培训项目产生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参训教师的理念确立、知识更新、能力提升、专业发展、总体满意度等内容。除共性要素外,不同项目还有一些体现项目特殊性的指标,如置换培训项目增加“顶岗实习师范生支教效果好”“促进承办院校教师教育改革”等。
管理服务:主要对培训项目实施中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评估。具体指标包括住宿条件与服务质量、用餐与服务质量、项目管理团队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程度等。
经费使用及管理:通过查阅账目等方式,对培训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评估。具体指标包括:经费预算符合要求,执行情况好;财务管理科学规范;会计信息真实可靠、质量高。
(四)评估方式:多元方式,规范流程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評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将项目承担单位提交自评报告、项目专家实地考察、网络匿名评价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具体程序:听取项目负责人工作汇报—查验反映项目实施过程和绩效的各种文献资料—学员评价打分—专家实地考察—收集和分析学员单位对培训效果的反馈意见。
二、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问题反思
(一)第三方评估的机制还不尽完善
为了保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的客观性,山西省从2013年开始尝试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将不同培训项目的评估委托给相应的专业机构,如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山西省电化教育馆等机构。评估实践中,由这些机构组织相关专家,按照教育厅制定的评估标准和评估程序实施评估评审,评估完成后向教育厅汇报反馈评估结果。但这一机制还不尽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第一,受委托单位均隶属于教育厅,在业务上和行政上受教育厅的领导,并非真正独立的第三方机构。第二,评估专家团队是经过评审产生的,专家的专业水平比较高,但专家基本上来源于各培训机构,各培训机构间利益密切关联,难以保证评估的客观公正。第三,专家团队的人员构成还不够合理,缺少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因此,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是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 (二)监控性的过程性评估相对薄弱
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是一项综合性评估,涉及培训方案的设计、培训实施过程、培训效果等方面的评估,涵盖培训全过程。目前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是培训前招标阶段的方案评审,兼具评估性质;二是培训活动结束后的绩效评估。培训实施过程的评估仅限于培训单位实施的学员满意度调查,与招标评估、绩效评估相比较,过程性评估相对薄弱。因此,构建包括招标准入、过程监控、效果评估等方面的全程性评估机制,是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需要完善的方面。
(三)评估指标系统还不够科学
近年来,山西省针对不同类型的中小学教師培训项目制定了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评估指标系统,包括自我评估内容、专家评估内容、学员满意度调查等。但总体来看,还有以下三方面问题:第一,指标体系中的二级指标还不尽科学,如“培训效果”关注学员满意度,但缺少培训教师的维度。第二,指标表述过于笼统抽象,难以检测。如“培训效果”中的“教学能力得到提高”“专业化得到发展”等指标过于笼统,且无法在短期内获得相关的证据信息,是难以准确评估的。第三,学员满意度调查的内容还不太科学,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培训学员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满意度调查中的“科研能力”“教育行动研究能力”“学习共同体构建”“校本研修能力”等指标难以准确回答。因此,构建科学、全面、可测的质量评估标准系统,是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的重要任务。
三、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改进对策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机构,应以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为目标,全面研究存在的问题,实施改进策略,系统构建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和体系。
(一)实施多元主体评估,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
针对评估主体存在的问题,山西省需注意完善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优化承担质量评估任务的专家团队。除原有的教育厅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培训机构负责人、项目承担学校的分管领导、各市教育局师训科长外,增加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代表,以及懂评估、有评估经验的专家学者,使质量评估体现基础教育的需要,保证质量评估的专业性。第二,加强对评估团队的专业培训。高素质的评估队伍是评估质量的重要保障。山西省组建的评估专家团队了解基础教育,熟悉教师培训,具有较高的教育素养,但普遍缺乏评估专业知识和技术。因此,需要对评估团队开展教育评估理论、教育评估技术、教育评估理念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高评估团队成员的教育评估素养,以此保证质量评估的有效性。第三,探索真正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制。第三方评估机构不隶属于政府机关,是在既定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框架下具有独立地位的实体,其评估活动独立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之外,与评估部门无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山西省现有的第三方评估机制还不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性的特点,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
(二)加强过程性评估,实施全程质量评估
针对过程性评估相对薄弱的问题,山西省需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将终结性评估与形成性评估相结合,形成全程性质量评估机制。为此要做到:第一,评估专家介入过程性评估。现有的过程性评估主要由培训机构实施,缺少第三方的参与,过程性评估指导性不强,监控性力度不够。因此,需要探索建立评估专家介入过程性评估的机制,评估专家通过日常性的实地考察诊断、听取汇报、电话访谈等方式,了解培训现状,发现培训存在的问题,为培训提供专业性指导,收集培训质量评估的素材。第二,提高过程性评估的开放度。鼓励受培训教师、中小学校领导、学生家长等关心培训质量的人员,通过实地调查、网上匿名评价等方式,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以多元、多样的过程性评估保证培训的质量。
(三)优化评估指标内容,构建科学评估体系
针对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评估指标系统存在的问题,山西省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第一,依据一级指标的内涵,科学分解二级指标。“项目实施”的二级指标在明晰专家、资源、管理、设施设备等项目实施条件的前提下,增加课程内容、教学形式与方法等关键指标;“项目效果”在原来学生角度的基础上,增加教师的维度。第二,贯彻可测性原则,具体表达评估指标。“项目效果”中的“理念确立”“知识更新”“能力提升”“专业发展”等指标过于笼统,难以检测,用学习成果、学习满意度、突出成绩等作为二级指标。第三,修订满意度调查问卷内容,提高问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四,一级指标加入“培训特色”内容,以评估标准引导培训机构彰显特色。
(作者单位:太原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