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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在客观表现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律上的重婚,另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事实上的重婚相对于法律上的重婚,隐秘性强,又不受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的约束,因此它的数量要大于法律上的重婚,危害又不比法律上的重婚小,所以事实上的重婚应严厉打击。随着事实婚姻法律效力的取消,有关事实上的重婚问题就更突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