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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地价"剪刀差"从本质上是土地制度对被征地农民的剥夺。本文从体制和制度层面阐述了地价"剪刀差"的成因,估算了2002年以来地价"剪刀差"的数量。结果表明,地价"剪刀差"从2002年的671.82亿元上升至2012年的5024.13亿元,11年累计达到28543.24亿元,是同时期被征地农民获得征地补偿款的2.43倍,被征地农民只获得其土地财产权益的2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