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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实施一年来,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非常关键,因为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是衡量一个国家政府采购制度是否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办法,逐年扩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合理制定采购限额标准,全面实行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的办法,将政府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建立对采购人的监督检查机制。那么,县级政府采购特别是贫困县的政府采购如何运行,有许多问题要尽快完善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