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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房屋征收补偿争议案件中,法院对于征收补偿决定的审查关键应当不是对公共利益的精确判定,而是审查征收补偿数额是否公正。法院对征收补偿公正性的审查面临着诸多事实和法律因素的制约。美国征收行为中"公平市场价值"的确定标准、方式、程序等相关制度规定对我国征收补偿标准的界定具有重大的借鉴价值。为妥善解决征收补偿数额争议,法院需要对征收补偿数额确定的事实、标准及征收补偿决定的作出程序等问题进行更加严格的司法审查。合理性司法审查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延伸和补充,对行政主体提出了更深层次的要求,是行政法治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公认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