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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就业权的保护不能单纯用提高劳动基准来实现。我国劳动立法应平衡劳资双方的权利与利益,确定劳动基准应以“宽覆盖、严执法”为出发点,促进就业的法律制度应立足于增强劳动力市场的弹性;要从制定出台就业促进法、合理制定具体的劳动基准、制定劳动定额标准、建立欠薪保障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制度等方面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