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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护肤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护肤化妆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7个省、直辖市112家企业生产的120种润肤膏霜、润肤乳液、洗面奶(膏)、面膜等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除有一种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外,其余产品全部合格。